网上有关“深圳博士落户租房补贴办理条件是什么”话题很是火热,小编也是针对入户深圳户口需要什么条件2024寻找了一些与之相关的一些信息进行分析,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法律分析:办理条件:1.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博士学历,学历以办理引进手续时申报的为准;2.具有深圳户籍;3.在深圳缴纳了社会保险费,且社会保险关系仍在本市;4.本人未享受过购房优惠政策、未正在租住公租房。新调入的在职人才还应当符合下列年龄条件:本科的未满30周岁、硕士的未满35周岁、博士的未满40周岁。
法律依据:《关于促进人才优先发展的若干措施(深圳)》 五十一 给予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向新引进入户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人员和归国留学人员发放一次性租房和生活补贴,其中,本科每人1.5万元,硕士每人2.5万元,博士每人3万元。
入户深圳户口需要什么条件2024一、应届生入户“秒批”
在深圳,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应届生(ps:大专、本科研究生毕业2年内,博士5年以内才算应届生)可以直接“秒批”入户,无需社保,最快一个月可办理成功。
二、在职人员入户
35岁以下全日制本科+1个月以上的深圳社保
40岁以下硕士学历+1个月以上的深圳社保
35岁以下+1个月社保+深圳技师证书
40岁以下+高级技师(紧缺类)+1个月以上的深圳社保
三、积分入户 在线点击查询积分:2024年深圳积分入户测评系统
2024年积分项目一共有6种,分别是学历及专业技术资格、社保、年龄、专利、纳税、单位申报。
1、学历加分:
非全日制本科学历可以+75分
全日制大专学历超过35岁以上+70分,非全日制大专+60分
2、社保加分:
养老、工伤、医疗、生育、失业保险每满一年积三分,社保积分每个险种1个月积分0.05,也就是说缴纳5险,一年可+3分,但社保封顶45分。
3、年龄加分:
入户年龄放宽到50岁,45岁以后不扣分,45岁以前1岁加0.5分
4、单位申报不加分
5、高职技能职业资格可+70分;中级技能职业资格可+40分
原政策是满100分即可入户,现在必须要分数累加再从高到低排序!高分者入围当年入户指标!
6、专利积分
(1)发明专利:30分
(2)实用新型专利:不加分
政策来源参考深圳司法局官网:深圳市户籍迁入政策若干规定
四、随迁入户
1、夫妻随迁,原政策一方入户两年可随迁,现改为五年;
2、父母投靠,原政策子女入深户满八年即可投靠,改为满十五年,同时子女满足交纳社保累计满十五年的条件;
3、小孩子未满18周岁,基本上都可以随迁,不再赘述。
办理深圳积分入户需要哪些材料呢?
前期办理的时候,先要提供以下材料:身份证、社保卡,户口首页和本人页(如有结婚,需要提供结婚证,首页和本人页,有小孩也需要提供小孩的那一页)房产证、征信报告,如果有考过的职业书的,也需要一起提供。子女随迁的还需提供孩子出生证明材料。其他特殊情况的还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等。
注意事项:
一、在没有搞清楚用人单位是否具有人事主管权之前?不要把档案转入这个单位?应该把档案转递到这个单位所在地的人才交流中心去。
二、要询问清楚用人单位的性质?如果是国家机关、国有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他们或他们的主管单位是有人事管理权的?可以接收档案。其它各类非公企事业单位、各类民营机构是无人事管理权的?要通过人才交流中心来接收学生。
三、档案的转递是有规定程序的?在离开学校之前最好弄清楚你的档案在什么时间被转到哪个地方去了。因为在现阶段?主管学生分配的单位没有统一?有人事局、人才交流中心、教育局、专门的分配办等?比较乱。 毕业生在办理报到手续后?就可与用人单位签定劳动合同。很多单位在招收新员工时声称?单位不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如果有异议就另谋高就。针对这些问题?同学们要记住两点?
1、劳动合同中约定的试用期是包括在合同期限内的?而且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2、对那些为了自身利益?不和劳动者签定劳动合同的单位?在你的利益受到损害时?照样可以拿起法律武器。 另外一个要考虑的问题就是社会保险问题?如果大学生是到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的?就不用过多去考虑这个问题?如果你是到私营企业、民营机构或被聘用到不占其行政编制的机关事业单位?你就得提出这个问题?至少要提出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和大病医疗保险.
深圳博士生引进政策2024年入户深圳户口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国家认可的职业技能证书
稳定的收入来源,连续缴纳社保和个税一年以上
符合深圳市的购房政策
良好的信用记录,无不良信用记录
1学历要求,全日制大专35周岁以下,全日制本科45周岁以下。02职称落户,有市人力资源部门颁发的高级职称或或者二级职业资格,年龄在45周岁以下。03毕业两年内的,全日制大专学历的毕业生。04家里有深圳户口,符合条件的配偶、子女、老人们可以随迁投靠入户深圳
1、应届生全日制以上,时间未满2年,健康,未参加禁止的组织或活动,无犯罪记录;
2、考证入户,18-45周岁集成证书、中专、申报期间社保在缴;46-50周岁信息项目师证书、中专、申报期间社保在缴;
3、全日制大专,35周岁以内,有深圳社保缴纳记录;全日制本科以上45周岁以内,有深圳社保缴纳记录;
4、留学生入户,在国外学习并学士以上的留学人员,在国外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工作或学习一年以上并取得一定成果的访问学者或博士后等进修人员。
申办人才引进的资料需要如实填写,特别是情况、技术技能、档案、工作关系等特别重要的信息,一定要保证真实无误。否则很可能会被拉入黑名单,5年内不得入户深圳。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三条规定,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还有问题请咨询专业律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三条
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深圳入户办理条件有哪些?各有关单位:
现将《深圳市新引进博士人才生活补贴工作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深圳市财政局 2024年3月25日 深圳市新引进博士人才生活补贴工作实施办法 第一条为做好新引进博士人才生活补贴工作,根据《深圳经济特区人才工作条例》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新引进博士人才生活补贴的申请、审核、发放和监督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新引进博士人才,是指2024年9月1日起,经市、区(含新区、前海合作区)人力资源部门首次引进的具有博士学历的应届毕业生、在职人才和留学回国人员(以下统称国内新引进博士人才),以及首次在深圳就业的具有博士学历(学位)的港澳台和外籍人才(以下统称海外新引进博士人才)。 新引进博士人才的年龄需在35岁(含)以下,年龄计算以引进时间为判断时点。其中,国内新引进博士人才的引进时间以首份引进审核文件签发日期为准。引进审核文件是指应届毕业生介绍信、留学人员行政介绍信、在职人才招调通知、招收进站博士后人员备案通知书、接收出站博士后人员备案通知书等。海外新引进博士人才的引进时间以首次在深圳通过工作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日期为准。 第四条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负责新引进博士人才生活补贴申请的受理、审核、发放及监管。 市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市人事中心)具体负责新引进博士人才生活补贴审核和发放工作。 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负责将新引进博士人才生活补贴资金纳入市人事中心年度部门预算、决算,报市财政部门审核;市人事中心负责按照国库集中支付有关规定办理资金拨付。 第五条市财政部门负责审核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的新引进博士人才生活补贴资金预算和决算,报市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后下达资金指标。 第六条新引进博士人才生活补贴标准为100000元/人。 第七条新引进博士人才生活补贴由新引进博士人才所在单位向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提出申请。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分两次审核发放,首次发放金额为补贴标准的30%,续发金额为补贴标准的70%。 第八条新引进博士人才生活补贴的申领条件如下: (一)国内新引进博士人才: 1.取得深圳户籍。 2.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 3.首发申请时在深圳全职工作,在引进后通过本市工作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累计3个月以上(不含补缴,下同)。 4.续发申请时仍具有深圳户籍、在深圳全职工作且自首发申请之日起通过本市工作单位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12个月。 学历、引进身份等条件以办理引进手续时核准的信息为准。 (二)海外新引进博士人才: 1.具有以下身份之一: (1)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以永久性港澳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为准。 (2)赴港澳定居的内地居民(已注销内地户籍)。以港澳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为准。 (3)台湾地区居民。以《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为准。 (4)外国国籍人士。以护照或外国人永久居留证为准。 申请人身份信息应当与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社会保险所使用的身份信息保持一致。申请人使用多个不同身份信息登记纳税、缴纳社会保险的,须分别在税务部门进行税务并档、在社保部门进行信息变更或合并后申报,并提交其他身份信息文件。 2.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其中以国(境)外学历学位申请的,应当取得我国承认的国(境)外博士学历学位,以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台湾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为准;以国内学历申请的,以国家教育部学历查询网站出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记载的学历为准。 3.首发申请时在深圳全职工作,引进后通过本市工作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累计3个月以上。 4.续发申请时仍在深圳全职工作,且自首发申请之日起通过本市工作单位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12个月。 社会保险是指新引进博士人才通过工作单位依法缴纳的养老、医疗、失业、生育、工伤5个社保险种(社保政策允许的特殊情况除外)。 第九条新引进博士人才生活补贴的申请、审核和发放按以下方式办理: (一)申请。 1.首发申请。国内新引进博士人才应当在引进审核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海外新引进博士人才应当在首次通过本市工作单位缴纳社会保险之日起12个月内,通过“新引进博士人才生活补贴业务系统”(以下简称系统)填报个人信息,作出书面承诺,并提交所在单位审核。所在单位对申请人的信息进行审核并作出书面承诺后,在新引进博士人才引进之日起12个月内向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提交补贴申请。 2.续发申请。首笔补贴资金发放后,申请人符合续发条件且所在单位与首发申请单位一致的,无需提出续发申请,由系统自动发起申请。申请人所在单位与首发申请单位不一致的,申请人所在单位应当在符合续发条件的3个月内通过系统提出续发申请,且申请时仍符合本办法第八条规定的续发条件。 未在规定时限内提出申请的,视为申请人自动放弃生活补贴申请资格。 申请人所在单位提交申请后,可以在公示结束前撤销补贴申请。公示结束后,不得撤销补贴申请。 (二)审核。生活补贴审核分为首发审核和续发审核。通过系统对接各政务信息共享平台,自动比对申请人的户籍、社保缴纳、引进时间等信息,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根据比对结果以及本办法规定的条件,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补贴审核。审核不通过的,系统告知审核不予通过的理由。 申请未通过首发审核,但仍在申请有效期内的,可以再次提出首发申请。申请人不符合本规定第八条续发条件的,续发审核终止,不得再次申请发放生活补贴。 (三)公示和发放。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对审核通过的新引进博士人才,于次月在本部门网站集中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将申请人纳入补贴发放名单,按照国库集中支付要求,将生活补贴款拨付至申请人所在单位的银行账户。公示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办理发放手续。所在单位应当在收到生活补贴资金之日起30日内发放至申请人的银行账户。 申请人所在单位因账户信息不准确造成补贴发放不成功的,在更正信息后纳入下一个拨付周期发放。 第十条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持相关书面材料到相应的受理部门现场办理: (一)对申请审核结果有异议的; (二)撤销生活补贴申请的; (三)其他需现场处理的问题。 有前款第(一)项规定情形的,申请人应当在审核决定作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办理。 第十一条新引进博士人才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申领生活补贴: (一)属我市(含驻深)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的; (二)已领取深圳市高层次人才奖励补贴(含原海外高层次人才奖励补贴)的; (三)根据《深圳市博士后资助资金管理办法》(深人社规〔2024〕20号)或省有关博士后支持政策等,已领取博士后生活补贴的; (四)根据《深圳市人才安居办法》(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273号),已领取新引进人才租房补贴的; (五)根据《深圳市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工作实施办法》(深人社规〔2016〕20号),已领取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的; (六)根据本办法领取过生活补贴的; (七)根据《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支持人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深前海规〔2024〕3号),已领取香港青年生活补贴的。 第十二条生活补贴申请实行申请人及所在单位诚信申报承诺制。申请人及所在单位应当对提供信息或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和合法性负责。所在单位应当按本办法规定将生活补贴资金发放至申请人的银行账户,占用、挪用、截留生活补贴资金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申请人及所在单位利用虚假信息或材料,或者以不正当手段骗取本办法规定的生活补贴的,取消申请人的补贴申请资格。如已领取补贴的,由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责令其退还或追回,并将申请人及所在单位的不良记录纳入深圳市公共信用信息资源目录,推送至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申请人及所在单位5年内不得参加人才奖项评选或者享受本市人才优惠政策和资金资助。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十三条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对申请人领取生活补贴的资格条件,通过系统数据进行自动比对;对经过数据比对仍无法核实申请人资格条件的,应当采取书面核查、现场核查、申请人补充材料等方式进一步核实,核实时间不得超过60个工作日,且不计入审核工作时限。 第十四条相关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不按照规定履行职责的,依法依规追究行政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十五条新引进博士人才自引进我市之日起,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认定为在深圳全职工作: (一)在市外缴纳职工社会保险或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的(市外社会保险缴纳情况以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清单为准,市外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缴纳情况以税务部门出具的个人所得税纳税清单为准); (二)在市外领取劳务报酬所得高于深圳工资薪金所得的(以税务部门出具的个人所得税纳税清单为准); (三)非在深圳全职工作的其他情形。 第十六条本办法自2024年4月15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博士落户深圳有什么优惠政策一、秒批:
(一)基本条件(所有人都要达到)
1、已缴纳深圳社保(高层次人才除外)
2、身体健康且未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及活动,无刑事犯罪记录
(二)还需要符合以下人才种类之一
1、经深圳市认定的高层次人才(需符合对应的年龄条件)
2、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人员
3、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且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人员
4、具有高级技师职业资格且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人员
5、具有技师职业资格,且年龄在40周岁以下的人员
6、具有高级技能职业资格,且在深圳市参加社会保险满3年以上,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人员
7、在国(境)外学习并获得学士以上学位的留学人员,或在国(境)外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工作(学习)1年以上、取得一定成果的访问学者和博士后等进修人员,且年龄在45周岁以下
二、在职人才人户
(一)基本条件
1、身体健康,未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及活动,无刑事犯罪记录。
2、已在本市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符合下款申办条件第六项条件的除外);
(二)申办条件, 只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即可,谨记只需满足基本条件以及申办条件其中一个即可!!
1、积分入户
按照深圳市人才引进综合评价分值表测评达到100分,且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人员
2、学历条件
(1)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以上学历,且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人员;
(2)具有普通高等教育专科以上学历,且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人员。
3、专业技术资格条件
(1)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且年龄在50周岁以下的人员;
(2)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且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人员。
注:本项所述人员需同时具有中专以上学历。非广东省评定颁发的专业技术资格(不含经全国统考取得),须经过本市(区)人力资源部门审核
4、职业资格
(1)具有高级技师职业资格,且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人员;
(2)具有技师职业资格,且年龄在40周岁以下的人员;
(3)具有高级技能职业资格,且在深圳市参加社会保险满3年以上,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人员。
注:本项所述人员的职业资格证书需同时符合深圳市技能人才引进紧缺职业目录。非在本市参加考试的技能职业资格证书(含全国、全省统考类),须通过本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组织的相应等级综合水平测试
5、技能竞赛
(1)在世界技能大赛和国家级一、二类职业技能竞赛中获奖人员
(1)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广东省技术能手”、“深圳市技术能手”称号人员
(3)受深圳市委、市政府表彰的人员。
注:本项所述人员年龄需在45周岁以下。
6、高层次人才条件
经深圳市认定的高层次人才,且符合该类人才认定标准对应年龄条件的人员。
三、学历积分入户
1、身体健康
2、未参加国家禁止的活动,无犯罪记录
3、积分达到100分
四、应届生入户
1、毕业两年以内
2、全日制大专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教育学历
3、身体健康
4、未参加国家禁止的活动,无犯罪记录
五、房产积分入户
请积分入户人员应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年龄条件。要求男性在55周岁以下,女性在50周岁以下;
2、合法稳定居住及就业条件。要求持有有效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拥有深圳市合法产权住房(或在深圳市租赁住房)年限及依法参加深圳市社会养老保险年限均已满5年;
3、守法条件。要求未参加过国家禁止的组织及活动,违反计划生育规定应当依法缴纳社会抚养费的,且社会抚养费已缴纳完毕。
六、随迁积分入户
(一)夫妻投靠
1、被投靠人登记为本市常住户口时间及夫妻结婚登记时间均满2年。申请人夫妻属复婚的,其复婚登记时间作为“结婚登记时间”;
2、申请人户口簿服务处所栏反映申请人属党政机关(部、委、办、局)在编人员,须提供无业证明或变更户口簿信息或单位开具的非在编且同意户口迁出的证明;
3、申请人无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的记录。
4、备注:
(1)满足以下条件的未成年子女可以一同随迁
申请人有法定抚养责任(或征得有抚养权一方同意办理迁户)的未成子女(含养子女、继子女)可一并申请;
(2)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成年子女可以一同随迁
A、满18周岁不满20周岁,在高中(含中职、中技)或大学教育阶段在校(非函授、电大、网络教育类学校)就读的未婚未育成年子女(户口未迁至院校所在地)。
B、一级或二级病残且生活基本不能自理的未婚未育(含收养子女)的成年子女。
C、本省生源(户口仍随本省户口的父或母)的高校在读未婚未育成年子女(不受年龄及在读院校所在地限制);
(二)父母投靠子女
1、被投靠人迁入深圳市户籍连续满8年且仍拥有深圳户籍;
2、申请人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夫妻双方须一并提出申请(未婚、离异或丧偶除外);
3、被投靠人属本市家庭户成员;
4、申请人配偶长期在国(境)外居住,但未取得居留身份的,应一并申请;配偶系外国籍公民,港、澳、台、侨人员的,可单独申请;
5、申请人无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的记录
注:申请人配偶已入户本市的,须按照夫妻投靠条件和要求办理随迁
(三)随迁子女投靠
满足下列条件的,可以办理:
1、申请人父母双方或一方是本市常住户口居民;
2、申请人无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的记录
3、申请人为被投靠人继子女,其市外户籍有抚养权的父或母符合我市夫妻投靠条件的,该继子女可单独投靠继父或继母;
4、申请人系被投靠人有法定抚养责任(或征得有抚养权一方同意办理迁户)的未成年子女或以下成年子女:
(1)年满18周岁不满20周岁,在高中(含中职、中技)或大学教育阶段在校就读的成年子女(户口未迁至院校所在地)。
(2)本省生源且户口已迁至院校所在地的未婚未育应届高校毕业生,毕业后未正式落实接收单位,父母户口已迁至本市的成年子女;
法律分析:
在职人才落户深圳有补贴,但是必须符合申请条件。租房和生活补贴申请条件:1、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以上学历;2、具有深圳户籍;3、在深圳缴纳了社会保险费,且社会保险关系仍在本市;4、本人未享受过购房优惠政策、未正在租住公租房。年龄条件:本科的未满30周岁、硕士的未满35周岁、博士的未满40周岁。
法律依据:
《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七)加强人才管理法制建设。研究制定促进人才开发及人力资源市场、人才评价、人才安全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完善外国人才来华工作、签证、居留和永久居留管理的法律法规。制定人才工作条例。清理不合时宜的人才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性文件。(八)创新人才教育培养模式。突出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导向,建立高校学科专业、类型、层次和区域布局动态调整机制。
深圳入户租房补贴办理条件是什么法律分析:(1)具有本科以上学历,以办理引进手续时申报的学历为准;(2)应届毕业生和归国留学人员无年龄限制。在职人才应当符合下列年龄条件:本科未满30周岁、硕士未满35周岁、博士未满40周岁。上述年龄条件以调入年度的1月1日为判断时点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七条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土地管理部门依照国务院规定的职权划分,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管理全国房地产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土地管理部门的机构设置及其职权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第五十四条 房屋租赁,出租人和承租人应当签订书面租赁合同,约定租赁期限、租赁用途、租赁价格、修缮责任等条款,以及双方的其他权利和义务,并向房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深圳人才补贴申请条件法律分析:
1、本科以上学历,以办理引进手续时申报的学历为准。
2、接收的应届毕业生和新引进的归国留学人员无年龄限制。
3、具有深圳户籍。
4、在深圳已缴纳社保,且社保关系在本市。
5、本人未享受过购房优惠政策,未正在租住公租房。
新引进博士人才的年龄需在三十五岁(含)以下,年龄计算以引进时间为判断时点。其中,国内新引进博士人才的引进时间以首份引进审核文件签发日期为准。引进审核文件是指应届毕业生介绍信、留学人员行政介绍信、在职人才招调通知、招收进站博士后人员备案通知书、接收出站博士后人员备案通知书等。海外新引进博士人才的引进时间以首次在深圳通过工作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日期为准。
法律依据:
《深圳市新引进博士人才生活补贴工作实施办法》
第四条 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负责新引进博士人才生活补贴申请的受理、审核、发放及监管。市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市人事中心)具体负责新引进博士人才生活补贴审核和发放工作。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负责将新引进博士人才生活补贴资金纳入市人事中心年度部门预算、决算,报市财政部门审核;市人事中心负责按照国库集中支付有关规定办理资金拨付。
第五条 市财政部门负责审核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的新引进博士人才生活补贴资金预算和决算,报市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后下达资金指标。
深圳租房补贴申请条件是什么?符合下面的条件的,可去当地房管局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七条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1、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2、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3、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
近日,深圳为了吸引外地人才来深圳发展,推出了一项关于只要外来人才在深圳租住就可以申请补贴的优惠政策,根据政策规定如果是有巨大贡献的优秀人才还能额外获得一份高额补贴,这让全国各地的人才都纷纷表现出愿意去深圳工作。那么,深圳租房补贴申请条件是什么
一、 深圳租房补贴申请条件是什么
(一)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以上学历,学历以办理引进手续时申报的为准;
(二)年龄条件:应届毕业生和归国留学人员无年龄限制。在职人才应当符合下列年龄条件:本科的未满30周岁、硕士的未满35周岁、博士的未满40周岁。上述年龄条件以调入年度的1月1日为判断时点(即截至引进前一年度12月31日满足年龄要求)。
(三)发放条件:具有深圳户籍;在深圳缴纳了社会保险费,且社会保险关系仍在本市;本人未享受过购房优惠政策、未正在租住公租房。
备注:
1、人才安居政策与其他住房保障政策不得同时享受。
2、购房优惠政策包括:购买过政策性住房或者享受过购房补贴、海外高层次人才奖励补贴。
3、新引进人才正在租住或者获准租住单位分配的重点企事业单位定向配租公租房、前海管理局配租的属于保障性住房性质的人才公寓,视为正在租住公租房。
4、新引进人才不得重复享受租房补贴。以下情况视为享受过租房补贴:
(1)根据《深圳市人才安居办法》(政府令第273号)领取了领军人才租房补贴的;
(2)根据《深圳市人才安居暂行办法》(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229号)领取了高中初级人才租房补贴和领军人才租房补贴的;
(3)根据《深圳市高层次专业人才住房解决办法(试行)》(深府〔2008〕204号)领取了高层次人才租房补贴和购房贴息的;
(4)根据《深圳市人才安居办法》(市政府令273号)已领取了新引进人才租房补贴的;
(5)根据《关于促进人才优先发展的若干措施》(深发〔2016〕9号)已享受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的;
(6)其他已经享受过租房补贴的。
二、深圳租房补贴申请范围
2016年3月23日起经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区人力资源部门(含新区、前海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接收的应届毕业生、引进的归国留学人员和首次调入的在职人才。 2016年3月22日前曾办理人才引进手续(指取得引进审批文件),并在3月23日后再次办理引进手续的人员,不属于本办法规定的新引进人才(因学历晋升需办理应届毕业生接收和归国留学人员引进的除外)。
新引进人才引进时点以首份引进审核文件签发时间为准(学历晋升的除外)。
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得申请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
综上所述,深圳租房补贴申请条件门槛其实并不是很高,只要是刚刚从大学本科或者更高的学历毕业生就可以直接无条件的申请租房补贴,但如果是已经进入职场工作的人不超过政策规定的年龄限制才能申请,另外已经有其他方面的租房补贴的人就不能享受人才政策了。
深圳博士落户租房补贴办理流程是什么申请条件
符合以下全部条件的,可以申请新引进人才租房补贴:
(1)具有本科以上学历,以办理引进手续时申报的学历为准;
(2)应届毕业生和归国留学人员无年龄限制。在职人才应当符合下列年龄条件:博士未满40周岁。上述年龄条件以调入年度的1月1日为判断时点;
(3)具有本市户籍;
(4)未享受过购房优惠政策、未正在租住或获准租住市区两级政府配租的公租房、未享受过政府发放的人才租房补贴;
(5)续发时除需满足上述条件外,还需在引进我市后累计在深缴纳三个月的社会保险。
补贴标准
博士:12000元
补贴申请流程
1申请。新引进人才应当在首次引进之日起一年内,通过“广东政务服务网”提出补贴申请。未在规定期限内提出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资格。
2受理。经核查,符合新引进人才补贴条件的即受理,并在在每月首个工作日汇总上月申请人名单上报。
3审核。通过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核查申请人户籍情况,通过社保信息共享平台核查社会保险缴纳情况。受理名单送市住房保障部门核查住房保障政策享受情况。市住房保障部门在25个工作日内反馈核查结果。人力资源部门根据核查结果以及本办法规定的条件,审核租房和生活补贴申请。
4审批:此业务需先公示再审批。对符合申请条件的新引进人才,在本部门政府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不符合申请条件的,本次申请终止。公示通过的,报上会审批。
5办结(发放)。人力资源部门在公示结束后的10个工作日内完成租房和生活补贴发放工作。
6送达:申请人可网上查询办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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