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有关“深圳户口入户申请条件(详细解读)”话题很是火热,小编也是针对深圳落户条件寻找了一些与之相关的一些信息进行分析,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一、申请人基本条件
在深圳市申请户口入户的申请人需要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年满18周岁;
2.在深圳市有合法稳定的住所;
3.有稳定的经济收入来源;
4.无不良犯罪记录;
5.无违法记录。
二、申请材料准备
1.身份证明文件:申请人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2.户口迁移证明:如果申请人是外地户口,需要提供户口迁移证明;
3.户口簿:如果申请人是外地户口,需要提供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4.居住证明:提供深圳市合法稳定住所的租房合同、房产证明或居住证明;
5.收入证明:提供申请人的工资流水、纳税证明或其他收入证明;
6.无犯罪记录证明: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7.违法记录证明: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无违法记录证明。
三、申请流程
1.咨询与预约:申请人可以通过深圳市公安局网站或电话咨询相关信息,并预约申请时间;
2.材料准备:按照申请材料准备要求,准备好相关证明文件;
3.现场申请:按照预约时间,携带准备好的材料前往深圳市公安局户籍管理窗口进行现场申请;
4.审核与审批:公安机关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根据相关法规进行审批;
5.领取户口本:经审批通过后,申请人可以前往户籍管理窗口领取户口本。
四、注意事项
1.申请人需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办理申请手续,逾期将影响申请结果;
2.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虚假情况将被取消申请资格;
3.如果申请人是外地户口,需要提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4.申请人需要配合公安机关的审核工作,如实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申请人可以通过深圳市公安局网站查询申请进度。
结尾
通过以上详细解读,我们了解到深圳户口入户申请的基本条件、所需材料以及申请流程。申请人需要满足年满18周岁、深圳市有合法稳定住所、有稳定经济收入来源、无不良犯罪记录和无违法记录等基本条件。申请人需要准备身份证明文件、户口迁移证明、居住证明、收入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和违法记录证明等相关材料。申请流程包括咨询与预约、材料准备、现场申请、审核与审批以及领取户口本。申请人在办理申请手续时需要注意事项,如按时办理、提供真实材料、办理户口迁移手续、配合审核工作以及查询申请进度等。希望通过本文的解读,能够帮助申请人更好地了解深圳户口入户申请条件。
深圳落户条件法律分析:在移到别的户口是需要办理体检手续的。体检在很多方面都是需要的,而且在入职和入户前也需要提交体检证明的。入户体检需要检查的项目有:1.测血压、身高、体重。2.内科心率、心律、心脏杂音、心界、肺脏、肝脏、脾脏、肾脏、肠鸣音、营养发育、神经系统、生理反射、运动功能深浅感觉、病理反射。3.外科皮肤、甲状腺、乳房、脊柱、浅表淋巴洁、肛门、直肠指诊、泌尿生殖器、四肢关节等部位。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入户条件
(一)年龄在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
(二)身体健康;
(三)高中(含中专)以上学历;
(四)已在我市办理居住证并在申报单位缴纳社会保险(其中工伤保险最近连续6个月以上);
(五)未违反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的规定;
(六)未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及活动,无劳动教养及犯罪记录。
符合以上基本条件的人员,按照《深圳市2012年度外来务工人员积分入户指标及分值表》积分分值达到100分以上(含100分)即可通过单位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积分入户申请。
重要提示:所有积分入户各项指标分值的计算截止时间以申报单位在人才引进业务系统提交信息成功日为截止时间。
(一)《深圳市人才引进呈报表(积分入户)》表一, 此表在人才引进业务申报系统填报信息并提交成功后自动生成,表中所填内容须真实准确,拟积分入户人员在"本人承诺"处签名,并由在深工作单位法人代表(负责人)、人事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及呈报单位法人代表(负责人)和人事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已婚人员配偶信息须如实填写,如届时配偶入户深圳,系统会自动校对已有信息。
(二)《深圳市人才引进呈报表(积分入户)》表二:申报积分入户人员积分明细
此表在人才引进业务申报系统填报信息并提交成功后自动生成,由本人在总积分"本人签名"处签名,呈报单位法人代表(负责人)和人事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三)《深圳市人才引进审查表(积分入户)》
此表在人才引进业务系统填报信息并提交成功后自动生成,须由在深工作单位、户籍地乡镇政府、居委会或调出审批(主管)部门法人代表(负责人)、人事经办人签名并加盖公章。此表一式三份,一份存入原户籍所在地乡镇政府或居委会或原工作单位,一份存入个人档案,一份报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四)学历证书及验证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
1.最高学历为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的,须提供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2、最高学历为中专学历的,需提供广东省教育厅出具的《学历证书鉴定证明》;
3.境外学历的须提供中国教育部出具的《境外高等教育文凭验证书》。(深圳验证地点:深圳市深南中路1025号新城大厦东座一楼外国专家局业务受理窗口)
4.持有高级技工学校毕业证书的,用人单位应向其毕业学校发函核实学历并提供其毕业学校出具的《关于核实高级技工学校学历的复函》。(样式详见2012年人才引进业务指南汇编第七部分)
5.高中毕业证书遗失的,可提供由其毕业学校和当地县级以上(含县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高中毕业证明。
注:1、2、4项须同时报送学籍档案
(五)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执业)资格证书(验原件,收证书照片页和等级页复印件)
1.持有专业技术资格属于以下情况的还须提供:
(1)全国统考取得专业技术资格人员,须提供含发证审批部门意见的考试合格人员发证登记表(验原件,不收复印件)。
(2)持有广东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人员,须提供含资格审批部门意见的档案材料(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专业技术资格呈报表或专业技术资格认定通知等)(验原件,不收复印件)。
(3)持有广东省外非全国统考取得的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应提供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局或各区人力资源部门出具的专业技术资格审核证明;持有广东省外非全国统考取得的中级以上(含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应提供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局出具的专业技术资格审核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
2.在市外考试取得的职业资格证书,须通过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的相应职业技能鉴定等级的综合水平测试。
3.持有全国统考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的,须提供专业资格考试报名登记表(验原件,不收复印件)。
(六)投资纳税引进人员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验原件,收复印件)
2、注册登记信息查询单(收原件)。可在深圳市场监督管理局官方网站--网上办事--信息查询--市场主体信息查询。打印注册登记相关信息查询界面,加盖用人单位公章。
3、本市税务机关出具的近三年(2011-2013年)纳税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
(七)近五年(2009 -2013年)技能竞赛文件及相关获奖荣誉证书(验原件,收复印件)
以上所述技能竞赛文件及相关获奖荣誉证书指在国家级一、二类职业技能竞赛中获奖,或在广东省、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举办或其与有关行业联合举办的职业技能竞赛中获奖的。
(八)近五年(2009 -2013年)国家部委及以上单位、广东省委、省政府或深圳市委市政府表彰、嘉奖或授予荣誉称号的荣誉证书(验原件,收复印件)
以上所述荣誉证书,不包括国家部委、广东省委、省政府或深圳市委市政府下属组成部门授予的表彰或证书。
(九)在专利有效期内的国家专利证书(验原件,收复印件)
以上专利包括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或外观设计专利。
参考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十)深圳市房地产权利证书(验原件,收复印件)
本人或配偶为深圳市房地产权利证书记载的权利人之一。房地产权利正在设立抵押的,提供房地产权利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抵押银行的公章及银行出具的抵押证明。
深圳市房地产权利证书是指由深圳市政府房地产登记管理部门颁发的证书(包括红本,绿本两种)。
(十一)近五年内(2009 -2013年)在深圳市献血的证明(收原件)
此证明须由深圳市血液中心于2012年度出具。(详见附件《深圳市外来务工人员无偿献血积分证明办理指引》)
(十二)近五年内(2009 -2013年)深圳市外来务工人员义工服务积分证明(收原件)
此证明须由深圳市义工联、各区义工组织或区级团委组织出具。(详见附件《深圳市外来务工人员义工服务证明办理指引》)。
(十三)广东省接受社会捐赠专用收据(验原件,收复印件)
此证明须由可合法使用《广东省接受社会捐赠专用收据》的慈善组织出具。(详见附件《深圳市具备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确认名单》)
(十四)《个人信用报告(入户审核专用)》(收原件)
须提供由鹏元征信有限公司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和深圳市个人信用征信系统数据库出具的个人信用报告,当年度有效。(详见附件《2012年深圳市外来务工人员积分入户个人信用报告查询操作指南》)
(十五)本人户口簿及身份证
1.户口簿(验原件,收首页及相关人员信息页复印件);
2.属集体户且无法取出原件的,须提供集体户口簿中相应户口页复印件(须加盖公安部门公章),或提供其户籍地所在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验原件、复印件)(具体样式详见2012年人才引进业务指南汇编第七部分:人才引进相关业务办理指引及其它)。
3.如果户口簿上的身份证号码与身份证上的号码不一致的,须提供其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户籍证明须说明出现两个不同身份证号的原因,并须明确一个有效身份证号。
4.属非正常升位的身份证号码变更,须先到深圳市社保部门更正参保身份证号码,再进行网上申报信息。
5、如配偶为外籍或者香港、澳门、台湾人士,须提供配偶的护照或其他身份证明(验原件,不收复印件)。
(十六)随迁子女证明材料
根据市公安部门入户规定,抚养权归属本人的18周岁以下子女(大中专院校在校生除外),或者年龄在20周岁以下且仍在中学就读的子女可申请随迁,随迁子女户籍须与本人在同一户口簿上。
具备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副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的可办理异地子女随迁。
所有随迁子女均须提供户口簿(含首页)(验原件,收复印件);随迁年龄在16-20周岁仍在中学就读的子女须提供在校学生证明书(收原件);异地子女随迁须提供出生医学证明(验原件,留复印件)。
(十七)近一年内《深圳市人才引进入户体检表》(原件)
申请人须到指定的体检医院体检,体检表须贴本人照片,并有体检结果,医生签名和体检医院盖章。体检表一年内有效。详见《深圳市人才引进入户体检指引》。
注:无须附各项检验结果单。
(十八)《深圳市人才引进信息校核表》(积分入户)(收复印件 )
此表在人才引进业务系统填报信息并提交成功后自动生成,本人及呈报单位认真校核填报信息及积分明细,并按要求签字盖章。
(十九)委托代理协议(收复印件,不验原件)
单位委托代理机构申办的积分入户业务,须提供单位与代理机构签署的代理协议复印件,协议应包含委托代理积分入户人员名单,由呈报单位在复印件上加盖与原件相符的公章。
重要提示:本年度积分入户申办过程中不对个人档案进行审核(学籍材料除外),如需办理个人档案接转,待取得《深圳市积分入户通知》后,可通过工作单位或人力资源代理机构自行商调档案。
深圳户口入户申请条件(详细解读)一、申请人基本条件
在深圳市申请户口入户的申请人需要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年满18周岁;
2在深圳市有合法稳定的住所;
3有稳定的经济收入来源;
4无不良犯罪记录;
5无违法记录。
二、申请材料准备
1身份证明文件:申请人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2户口迁移证明:如果申请人是外地户口,需要提供户口迁移证明;
3户口簿:如果申请人是外地户口,需要提供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4居住证明:提供深圳市合法稳定住所的租房合同、房产证明或居住证明;
5收入证明:提供申请人的工资流水、纳税证明或其他收入证明;
6无犯罪记录证明: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7违法记录证明: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无违法记录证明。
三、申请流程
1咨询与预约:申请人可以通过深圳市公安局网站或电话咨询相关信息,并预约申请时间;
2材料准备:按照申请材料准备要求,准备好相关证明文件;
3现场申请:按照预约时间,携带准备好的材料前往深圳市公安局户籍管理窗口进行现场申请;
4审核与审批:公安机关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根据相关法规进行审批;
5领取户口本:经审批通过后,申请人可以前往户籍管理窗口领取户口本。
四、注意事项
1申请人需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办理申请手续,逾期将影响申请结果;
2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虚假情况将被取消申请资格;
3如果申请人是外地户口,需要提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4申请人需要配合公安机关的审核工作,如实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申请人可以通过深圳市公安局网站查询申请进度。
结尾
通过以上详细解读,我们了解到深圳户口入户申请的基本条件、所需材料以及申请流程。申请人需要满足年满18周岁、深圳市有合法稳定住所、有稳定经济收入来源、无不良犯罪记录和无违法记录等基本条件。申请人需要准备身份证明文件、户口迁移证明、居住证明、收入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和违法记录证明等相关材料。申请流程包括咨询与预约、材料准备、现场申请、审核与审批以及领取户口本。申请人在办理申请手续时需要注意事项,如按时办理、提供真实材料、办理户口迁移手续、配合审核工作以及查询申请进度等。希望通过本文的解读,能够帮助申请人更好地了解深圳户口入户申请条件。
入户深圳户口需要什么条件2024一、基本条件
1身体健康;
2符合《深圳经济特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
3未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及活动,无劳动教养及违法犯罪记录。
核准入户包括以下几种情形:
1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且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
2全日制专科以上学历,且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
3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具备中专以上学历),且年龄在50周岁以下的;
4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具备中专以上学历),且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人员;
5高级技师职业资格,且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
6技师职业资格,且年龄在40周岁以下的;
7高级技能职业资格,且在深圳市参加社会保险满3年以上,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人员。
满足以上条件仍需符合深圳社保入户条件。
法律依据
《深圳市户籍制度改革暂行规定》第九条 本规定所称暂住户口是指非本市常住户口,持有效证件进入本市,并在本市居留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公民的临时户口关系。
在本市居留两个月以上的暂住人员应当申办暂住证,由公安机关颁发的暂住证为其在本市居留的合法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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