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有关“入户武汉市户口条件”话题很是火热,小编也是针对武汉人才户口如何落户寻找了一些与之相关的一些信息进行分析,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入户武汉市户口条件如下:
1、大学毕业生落户,年龄不满45周岁(研究生不受年龄限制)的高等学校专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经教育部学历认证)毕业生,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可以申请落户;
2、引进企业员工落户,市、区政府引进的大型企业、总部企业、产业研发机构和科技创新型企业等企事业单位的非本市户籍职工,单位注册资本和纳税已在汉落地,单位缴纳本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本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或个人所得税),有合法稳定住所(含合法租赁)的,均可申请落户;
3、积分入户:
(1)在本市拥有合法稳定住所(含合法租赁住房);
(2)参加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3)持有本市有效居住证;
(4)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第十三条 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一)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
(二)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
(三)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
武汉人才户口如何落户法律分析:
未持有《迁移证》的大学生,填写《大学生入户申请表》,向学生收取录取通知书、身份证复印件。向学校索要《招生名册》,核对有无此学生的招生信息。所有的自愿落户武汉的大学生,由学校出具在读证明(一个证明含所有人)。此流程走省内电子准迁证、电子迁移证,不需要学生回原籍派出所出具《迁移证》,全程网上办。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三条 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
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
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
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武汉如何办理人才户口落户?有什么政策?相信都是武汉市民关心的问题。为了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相关知识,我特意为大家收集整理了以下知识,有需要的请看下文。
武汉落户途径有以下三种: 1、持有大专及本科以上学历者,可以通过人才引进方式办理武汉集体户; 2、满足主城区及远城区购房落户的条件; 3、本人无房产,亲属,朋友有房产,已是武汉户口的亲属朋友,可以通过学历方式进行挂靠 其名下,成为单独户口。 人才引进办理武汉集体户为例,阐述落户具体流程:一、毕业3年内在汉就业创业普通高校毕业生落户
1、申请人持需提供的材料,并填写《申报户口登记表》,向落户地所在分局户籍窗口申报; 2、户籍窗口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出具《户口材料补正告知书》; 3、提交材料齐全的,经核查后,对不符合条件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对符合条件的开 具《准予迁入证明》或《批准入户通知单》。二、毕业超过3年在汉就业创业普通高校毕业生落户
1、申请人持需提供的材料,并填写《申报户口登记表》,向落户地所在分局户籍窗口申报; 2、户籍窗口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出具《户口材料补正告知书》;提交材料齐全的,经核查 后,对不符合条件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对符合条件的出具《申报户口受理单》; 3、分局审查后,对不符合条件的出具《不予批准通知书》,对符合条件的开具《准予迁入证 明》或《批准入户通知单》。三、武汉大学生网上办理落户
1、申请提交材料 申请人通过“武汉公安”微信公众号或“武汉公安云端窗口”,按要求拍照或扫描上传相应落 户需提交材料电子档,并网上提交。申请材料需真实有效,凡发现隐瞒事实、弄虚作假的,由 申请人承担一切法律后果。 2、接收审核信息 公安机关自受理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审核,并通过“武汉公安”微信公众号或“电子卡包” APP推送消息告知申请人审核结果。 3、选择领取“准迁证明”方式 网上审核通过的,申请人可选择邮政快递寄送或现场领取。 4、办理落户手续 市外迁入的,凭《准予迁移证明》到原户籍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后,持《户口迁移 证》《准予迁移证明》、申请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落户地派出所户籍窗口办理落户手续,核发 《户口簿》、申办身份证;市内迁移的,持《入户通知书》、申请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落户地 派出所户籍窗口办理落户手续,核发《户口簿》、申办身份证。 其他情况办理落户,填写对应申请表,按照落户流程即可办理。 综合以上,关于武汉人才户口落户问题相关知识就为大家介绍到这里了,相信大家此时对这方面的内容已经有了一定的了解,希望可以在实际中帮到您,,来维护您的合法权益。外地户口迁入武汉条件法律分析:购房落户:使用武汉社保,或者个体户等方式买房,或者买了不限购区,有房没户口,可以使用这种方式落户。
外地人买房条件:主城区:100平米以上,且总价50万以上的住房可落户;
(江岸区、江汉区、硚口区、汉阳区、武昌区、青山区、洪山区和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和东西湖常青花园)
远城区:80平米以上,且总价20万以上住房可落户。
(东西湖区、汉南区、蔡甸区、江夏区、黄陂区、新洲区)
学历落户:
(一)本科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内、研究生学历年龄在40周岁以内。
(二)在汉有合法固定住所。
(三)在我市企事业单位就业,签订劳动合同,缴纳1年的社会保险或者自主创业且本人为法定代表人。
人才引进落户:对在汉就业创业非本市户籍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含具有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海外学历回国人员)、高级专业技术人才和引进的高技能人才,本人及共同生活的配偶、子女、父母(符合投靠条件),可申请登记武汉市常住户口。在汉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资质等级建筑业、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限额以上商业企业、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的非本市户籍高管班子成员,有合法稳定住所(含合法租赁),连续参加城镇社会保险1年以上,本人及共同生活的配偶、子女、父母(符合投靠条件),可申请登记武汉市常住户口。获得国家、省、市劳动模范称号、"五一"劳动奖章的外来务工人员及其他特殊贡献者,有合法稳定住所(含合法租赁),根据本人意愿,可在居住地申请登记武汉市常住户口。
投靠落户:子女投靠父母
1、父户或母户籍在汉,其子女年龄在18周岁以内的;
2、大中专毕业生毕业2年内(未婚、属学生集体户)回原籍要求改变户口性质的。
父母投靠子女:1、男性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女性55周岁以上(含55周岁);2、夫妻双方退休,一方达到年龄条件的。
法律依据:《关于办理在汉就业创业普通高校毕业生落户的实施细则 》第二条;毕业超过2年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经教育部认证的本科及以上学历(或者学位)留学回国人员,具备以下条件,可申请在我市落户:
(一)本科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内、研究生学历年龄在40周岁以内。
(二)在汉有合法固定住所。
(三)在我市企事业单位就业,签订劳动合同,缴纳1年的社会保险或者自主创业且本人为法定代表人。
《关于办理在汉就业创业普通高校毕业生落户的实施细则 》第三条:在本市落户是指:
(一)户籍不在本市的毕业生,可申请在本市落户。
(二)户籍在本市新城区的毕业生,可申请在主城区落户。
(三)毕业生户口托管人才服务机构集体户的,可申请将户口迁移至居民户或就业单位集体户。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九条: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外地人在武汉买房落户条件武汉购房落户条件
1、户籍不在武汉本市和本市中心城区,在中心城区购买住房面积在100平方米以上(含100平方米)和总价超过50万元(含50万元),可在住房地申办武汉市非农业户口。
2、中心城区农业户籍人员,购买住房面积在100平方米以上(含100平方米)和总价超过50万元(含50万元),可在住房地办理“农转非”。
3、户籍不在武汉本市和本市中心城区,在远城区购买住房面积超过90平方米(含90平方米)和总价超过30万元(含30万元)的,可在住房地申办武汉市非农业户口。
4、远城区农业户口人员在远城区购买住房面积超过90平方米(含90平方米)和总价超过30万元(含30万元)的,可在住房地申办武汉市非农业户口。
武汉市中心城区是指含江岸区、江汉区、桥口区、汉阳区、武昌区、青山区、洪山区等七个中心城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和东西湖常青花园的适用中心城区政策;远城区是指东西湖区、汉南区、蔡甸区、江夏区、黄陂区、新洲区。
武汉购房落户所需证明材料
1、本人书面申请。
2、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户籍证明。
3、申请入户人员的结婚证、身份证、户口簿(审查原件,收存复印件)。
4、购房合同(《武汉市商品房买卖合同》,房产部门提供的电子版合同须房产部门签章)、购房全额发票、房产证、土地证(审查原件,收存复印件)。
5、有两个及以上未成年子女随迁的,需出具当地街(乡、镇)计生部门计划生育证明。
一般外地人向银行贷款买房需要条件:同意以所购住房为抵押担保。借款人年龄加借款期限男士不超过65岁、女士不超过60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在中国境内具有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必须支付不低于所购住房全部价款一定比例以上的首期购房款。具有稳定的职业和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已经签署购买住房的合同或协议。
法律依据
《户口登记条例》
第四条 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城市、水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
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
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
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武汉市户口迁入新政策武汉市户口迁入新政策
1、放宽年龄限制条件。博士、硕士研究生毕业不受年龄限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历毕业生由年龄不满35周岁放宽至不满40周岁;普通高校专科学历、非普通高校本科学历毕业生由年龄不满30周岁放宽至年龄不满40周岁。
2、取消择业期限制条件。不再按毕业3年内和超过3年、普通高校和非普通高校设置不同的限制条件。
3、取消就业创业限制条件。落户与就业创业政策“全脱钩”,就业的取消劳动合同和社保证明,创业的取消营业执照和半年以上缴税证明等材料。
武汉户口迁入条件:
年满18周岁,具有合法身份证明的非本市户籍人员,在武汉市黄陂区、新洲区、汉南区、东西湖区、蔡甸区、江夏区购买首次交易商品房,2008年11月1日以后签订合同(含11月1日签订合同),总价在20万元以上(含20万元)和住房面积80平方米以上(含80平方米),不包括经济适用房、安居工程住宅、二手房、办公及经营性用房等,申报3名(购房者本人、配偶、18周岁以下未成年子女)武汉市新城区非农业户口。
积分落户政策:
积分入户是指通过建立指标体系,对每项指标赋予一定分值,总积分达到规定分值的申请人,可申请办理武汉市常住户口。积分入户指标体系由加分指标和减分指标组成。申请人的总积分=加分指标之和-减分指标之和。加分指标中,单项指标内的各项积分不重复计算,取该单项指标的最高分。减分指标中,单项指标内的扣减积分按照扣减项目累计扣减。《办法》规定,非武汉市户籍人员参加积分入户,需同时满足四个条件:在武汉市拥有合法稳定住所(含合法租赁住房);参加武汉市社会保险;持有武汉市有效居住证;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涉及投靠、购买商品房、兴办私营企业、人才引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等政策性入户的,仍按照现行规定执行。
法律依据:
《武汉市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完善落户政策相关条件的实施意见》第二点,调整完善落户政策:
(一)明确引进企业员工落户条件。
对市、区人民政府研究同意引进且注册资本和纳税落地的大型企业、总部企业、产业研发机构、科技创新型企业等有关重点企事业单位,单位缴纳本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者本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及个人所得税、有合法稳定住所(含合法租赁住房)的,单位职工可申请落户。成建制迁入我市的企事业单位,符合上述条件的可成建制申请落户。
(二)调整就业创业落户条件。
男不满45周岁、女不满35周岁的非本市户籍人员在新城区(包括蔡甸、江夏、东西湖、黄陂、新洲区,下同)、功能区(包括东湖高新区、武汉经开区〈汉南区〉、武汉化工区,下同)就业创业的,由就业创业满2年调整为就业单位缴纳或者个人(含灵活就业人员,下同)缴纳本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连续6个月以上(不含补缴),创业的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均可申请落户。
(三)调整随迁落户条件。
夫妻、子女随迁申办户口,将在本市有合法自有房屋的条件调整为在本市有合法稳定住所(含合法租赁住房)。中心城区(包括江岸、江汉、_口、汉阳、武昌、青山、洪山、东湖风景区,下同)夫妻随迁的申办户口条件,由夫妻登记结婚满5年放宽至夫妻登记结婚满1年。
(四)调整大学生落户及随迁条件。
积极推动高等院校在校生、毕业生在汉落户,大学生年龄条件不变,大学生的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可随迁落户。
(五)推行积分入户常态化。
增加“合法稳定住所、社保缴纳年限、持有效居住证年限”分值,调整稳定就业、稳定居住等基础指标权重,由占总分值50%调增到占比60%,保障长期在汉工作生活的普通劳动者落户。探索积分入户常态化申办机制,由每年集中受理一次调整为常态受理,申请人达到规定积分值即可办理落户。
(六)调整新城区户籍人员迁入功能区、中心城区条件。
新城区户籍人员在中心城区、功能区有自有产权房屋,并在中心城区、功能区就业创业的,由就业创业满2年调整为就业单位缴纳或者个人缴纳本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连续1年以上(不含补缴),创业的正常经营1年以上,均可申请落户。
武汉市户口迁入条件有哪些武汉作为湖北省省会唯一的副省级市,发展势头越来越好,因此想留在武汉的人也越来越多。但不是所有人都可以申请迁入武汉户口的,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才行,那么武汉市户口迁入条件有哪些呢?我们一起来看看相关知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武汉市户口迁入条件
1、夫妻投靠所需条件:
中心城区投靠方年龄满35周岁以上或婚龄达10年以上;远城区投靠方年龄满30周岁以上或婚龄达5年以上;限配偶及18岁以内子女。
2、父母投靠子女所需条件:
男性年龄满60周岁以上,女性年龄满55周岁以上;或者夫妻双方已经退休,有一方年龄达到标准的;对因工作调动等原因在其他地区离(退)休的人员需回本市投靠子女的。
3、子女投靠父母所需条件:
未满16周岁或未满18周岁的高(职)中学生随父(随母);仅限被投靠人的子女。
4、投靠亲属所需条件:
父母双亡无人抚养的孤儿,无子女的孤独老人投靠亲属。
5、收(抱)养子女所需条件:
1、被收养人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或生父母有特殊困难丧失抚养能力的;
2、收养人符合收养条件的(比如说无子女、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能力、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已年满30周岁)。
文章结语:具备以上资格条件、可提交相关材料申请入户。申请人准备相关材料后,可以关注微信公众号完成申请,申请人获得入户指标后,会收到短信提示。或者说直接到窗口进行迁户申请,携带申请回执单及原材料复印件到区政务服务中心领取《准予迁入证明》,按照工作人员提示办理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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