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有关“外地居民如何入户佛山?”话题很是火热,小编也是针对怎样才可以落户佛山寻找了一些与之相关的一些信息进行分析,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佛山市公安局《户口管理》服务指南之一
录用、招聘、调动人员入户
1、审批条件
(1)经市(区)政府人事、劳动保障部门批准录用、招聘、调动的,其本人可申请入户;
(2)由市(区)政府人事局、人才服务中心确认,市(区)机关、各类企、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录用、招聘、调动具有本科或同等学历以上的高中级专门人才,以及经市(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批准调动(交流)具有技师以上技术资格的,可办理本人及其配偶未婚子女入户;
(3)由市(区)政府人事局、人才服务中心确认,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男50周岁、女45周岁以下的,本人可以先落户后就业。
注:
〈1〉以上人员在本市无固定居住地且单位无集体户口、无单位接收户口的,属审批条件(1)、(2)的可申请迁入单位属地街道办事处(镇)、社区居(村)委会或工业园区人才集体户,属审批条件(3)的可申请迁入市、区人才服务中心集体户;
〈2〉在我市落户的中、高级科技人员到基层工作,并已将户口迁往工作所在地的,允许其随时将户口迁回原迁出地。
2、需审核证明材料
(1)市、区人事或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入户证明;
(2)《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
(3)配偶随迁的提供《结婚证》(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
(4)未婚子女随迁的提供《出生医学证明》(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或其他证实双方关系的凭据(持原件的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证明;
(5) 迁入集体户的提交该集体户单位同意接收证明及集体户口簿的地址页(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
(6)新立户的提供《房产证》或单位《房产证》(均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与产权单位同意分配、安排居住证明,或房管局发出的非临时租住的《房屋使用证》(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
(7)18周岁以上的未婚人员提供迁出地镇级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
(8)18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独立申请市外迁入的,提供迁出地镇级以上计划生育部门签发的父母《计划生育服务证》(适用于广东省内迁入人员),或镇以上计生管理部门签发、出具的证明申请人属政策内生育的有效证件(均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证明(适用于广东省外迁入人员)。不能提供上述证件、证明的,提交手续完备的《佛山市计划生育情况审核表》;
(9)市外迁入的49周岁以下已婚育龄人员同时提交手续完备的《迁入佛山市育龄人员计划生育情况审核表》。
佛山市公安局《户口管理》服务指南之二
在我市兴办实体、公益事业入户
1、审批条件
(1)国内公民在我市投资兴办企业,年纳税10万元以上,并在我市有固定居住地的法人代表、合伙人(股东)及其父母、配偶、未婚子女可申请入户;
(2)外商、华侨和港、澳、台同胞在我市投资经商或兴办企业,年纳税15万元以上,或为我市公益事业一次性捐赠人民币20万元以上的,可申请其在本市有固定居住地的一名境内亲属及其父母、配偶、未婚子女入户。
注:
在各区投资、经商纳税与捐赠的,应在所在区申请入户,不能跨区入户。对市一级进行投资、经商纳税与捐赠的,可在任意一区申请入户。
2、需审核证明材料
(1)申请人书面入户申请;
(2)投资、经商的,提供工商局签发的《工商营业执照》(如《工商营业执照》不能直接反映申请人为投资者、股东身份的,应同时提供《工商营业执照》登记机关出具的投资者、股东身份证明)及企业上一年度的缴纳国、地税的凭据(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捐赠的,提供慈善机构出具的一年内的捐赠证明(受捐部门不是慈善机构的,应同时提交县级以上公证部门出具的捐赠公证书和受捐部门出具的证明);
(3)《房产证》或单位《房产证》(均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与产权单位同意分配、安排居住证明,或房管局发出的非临时租住的《房屋使用证》(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
(4)《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均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
(5)以审批条件(2)申请的,同时提供县级以上公证机关出具的申请人与投资、经商或捐赠人的《亲属关系公证书》,或证实双方关系的权威原始凭据(均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
(6)配偶随迁的提供《结婚证》(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
(7)未婚子女随迁的提供《出生医学证明》或其他证实双方关系的凭据(持原件的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证明;
(8)父母随迁的提供县级以上公证机关签发的《亲属关系公证书》(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或其他证实双方关系的权威原始凭据(持原件的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或迁出地派出所出具的双方关系证明;
(9)市外迁入的18周岁以上的未婚人员,提供迁出地镇级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
(10)18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独立申请市外迁入的,提供迁出地镇级以上计划生育部门签发的父母《计划生育服务证》(适用于广东省内迁入人员),或镇级以上计生管理部门签发、出具的证明申请人属政策内生育的有效证件(均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证明(适用于广东省外迁入人员)。不能提供上述证件、证明的,提交手续完备的《佛山市计划生育情况审核表》;
(11)市外迁入的49周岁以下已婚育龄人员同时提交手续完备的《迁入佛山市育龄人员计划生育情况审核表》。
佛山市公安局《户口管理》服务指南之三
在我市常住的非本市户籍人员入户
1、审批条件
在我市经商、就业的非本市户籍人员,在市内有固定居住地,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入户:
(1)连续在我市经商、就业,暂住7年以上;
(2)连续在我市居住并缴纳社会保险费5年以上;
(3)连续3年在我市居住,累计缴纳个人所得税5万元以上,并已缴纳社会保险费;
(4)为我市社会治安、经济建设做出重大贡献,受到区级以上政府或市级以上政府部门表彰、嘉奖,或获得区级以上劳动模范、优秀员工称号及科研成果奖。
注:
在各区经商、暂住、缴纳社会保险、纳税的,应在所在区申请入户,不得跨区入户;在市一级经商、缴纳社会保险、纳税的,可任意一个区入户。属于区级奖励的,应在所属区入户,不得跨区;属于市级奖励的,可在任意一区入户。
2、需审核证明材料
(1)申请人书面入户申请;
(2)《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均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
(3)以审批条件(1)申请,属经商的同时提供由市内工商管理部门签发的最近连续7年以上的《工商营业执照》(如《工商营业执照》不能直接反映申请人为投资者、股东身份的,应同时提供《工商营业执照》登记机关出具的投资者、股东身份证明);属就业(务工)的同时提供市内公安机关签发的最近连续7年以上的《暂住证》(除证明外均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
(4)以审批条件(2)申请的,同时提供市内公安机关签发的最近连续5年以上的《暂住证》、市内社保部门发出的《(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均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如《(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手册》不能反映最近连续5年以上的参保情况,应同时提供签发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
(5)以审批条件(3)申请的,同时提供市内公安机关签发的最近连续3年以上的《暂住证》、市内国、地税务管理部门出具的最近3年累计缴纳个人所税额5万元以上的证明或最近3年累计缴纳个人所税额5万元以上的纳税凭据(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以及市内社保部门发出的《(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均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如《(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手册》不能反映近年的参保情况,应同时提供签发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
(6)以审批条件(4)申请的,同时提供区级以上政府或市级以上政府部门颁发的表彰、嘉奖证书(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证明;
(7)新立户的提供《房产证》或单位《房产证》(均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与产权单位同意分配、安排居住证明,或房管局发出的非临时租住的《房屋使用证》(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
(8) 18周岁以上的未婚人员提供迁出地镇级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18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提交手续完备的《佛山市计划生育情况审核表》;
(9)49周岁以下的已婚育龄人员提交手续完备的《迁入佛山市育龄人员计划生育情况审核表》。
佛山市公安局《户口管理》服务指南之四
购房入户
1、审批条件
(1)本市居民在全市范围内购买商品房(不含二手房),已办理房产证的,本人及其父母、配偶、未婚子女可申请迁移。
(2)市外户籍人员在我市购买商品房(不含二手房),已办理房产证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在校学生及独生子女不受此限制)可申请入户:
[1] 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取得助理级专业技术、技师以上资格的;
[2] 在我市投资、兴办企业,注册资金20万元以上;
[3] 在我市缴纳社会保险费连续3年以上。
注:
〈1〉在各区投资、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应在所在区入户,不得跨区;在市一级投资、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任意一个区入户;
〈2〉购买商品房申请入户的,其房产必须具备居住的基本条件,并经公安机关编定门牌号码。一个门牌或房号(即一个单元)只允许一名产权人及其相应的直系亲属入户;两人以上(不包括夫妻及父母与未成年子女)共同购买一套(幢)房产的,只允许其中一名产权人及其相应的直系亲属入户;
〈3〉审批条件(1)中,“全市范围内购买商品房(不含二手房)”不包括本市居民在户口所在区购买“二手房”(本市居民购买“二手房”的,区内可以迁移,区间不予以购房入户为由迁移)。
〈4〉“二手房”以《房产证》中标注的房产来源界定。来源为房地产公司的,视为符合购房入户条件的商品房;来源为非房地产公司的,视为不符合购房入户条件的“二手房”。
2、需审核证明材料
(1)《房产证》(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
(2)《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均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
(3)父母随迁的提供县级以上公证机关签发的《亲属关系公证书》(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或其他证实双方关系的权威原始凭据(持原件的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或迁出地派出所出具的双方关系证明;
(4)配偶随迁的提供《结婚证》(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
(5)子女随迁的提供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或其他证实双方关系的凭据(持原件的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证明,独生子女已成年的同时提供《独生证》(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在校学生已成年的同时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在校就读证明;
(6)18周岁以上的未婚人员提供迁出地镇级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
(7)两人以上(不包括夫妻及父母与未成年子女)共同购买一套(幢)房产的,同时提供其他产权人放弃入户的协议公证书;
(8)以审批条件(2)申请的同时提供以下材料:
[1] 申请人书面入户申请;
[2] 产权人的学历、经本市市(区)人事局确认的资格(职称)证书或《工商营业执照》(如《工商营业执照》不能直接反映申请人为投资者、股东身份及注册资金金额的,应同时提供《工商营业执照》登记机关出具的投资者、股东身份证明及注册资金金额证明),或市内社保部门发出的《(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均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如《(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手册》不能反映最近连续3年以上的参保情况,应同时提交签发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
[3] 49周岁以下的已婚育龄人员提交手续完备的《迁入佛山市育龄人员计划生育情况审核表》。
佛山市公安局《户口管理》服务指南之五
夫妻投靠入户
(1)审批条件
以被投靠方在户口所在地有固定居住地为条件,不受婚龄、年龄限制。
(2)需审核证明材料
[1] 被投靠人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申请人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
[2]《结婚证》(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
[3]《房产证》或单位《房产证》(均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与产权单位同意分配、安排居住证明,或房管局发出的非临时租住的《房屋使用证》(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
[4] 市外迁入的同时提交下列材料:
①申请人书面入户申请;
②49周岁以下的已婚育龄人员提交手续完备的《迁入佛山市育龄人员计划生育情况审核表》。
佛山市公安局《户口管理》服务指南之六
父母投靠子女
(1)审批条件
以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及子女有自己的产权房屋(包括产权单位出具证明同意分配或安排居住的房屋)、与子女共同生活为条件,不受父母户口所在地有无子女的限制。
(2)需审核证明材料
[1] 被投靠子女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均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申请人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
[2]《房产证》或单位《房产证》(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与产权单位同意分配、安排居住证明,或房管局发出的非临时租住的《房屋使用证》(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
[3] 迁出地派出所出具的双方关系证明,或县级以上公证机关签发的《亲属关系公证书》(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或其他证实双方关系的权威原始凭据(持原件的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
[4] 市外迁入的提交申请人书面入户申请。
佛山市公安局《户口管理》服务指南之七
子女投靠父母
(1)审批条件
[1] 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的,不受任何条件限制;(注:如属政策外生育的,以父母亲接受政策外生育处理已满5年为前提)。
[2] 成年子女照顾父(母)亲,以父(母)亲有自己的产权房屋(包括产权单位出具证明同意分配或安排居住的房屋)和身边无子女以及共同生活为条件,允许一名成年子女及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入户。
(2)需审核证明材料
[1]未成年子女投靠入户的提供以下材料:
①父(母)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子女的《户口簿》(均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
②父母的《结婚证》(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
③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
④市外迁入的提交申请人书面入户申请;
⑤市外迁入的提交迁出地镇级以上计划生育部门签发的父母《计划生育服务证》(适用于广东省内迁入人员)或镇以上计生管理部门签发、出具的证明申请人属政策内生育的有效证件(均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证明(适用于广东省外迁入人员)。不能提供上述证件、证明的,提交手续完备的《佛山市计划生育情况审核表》;
⑥迁入集体户的提交该集体户单位同意接收证明及集体户口簿的地址页(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
[2]成年子女照顾父母入户的提供以下材料:
①父(母)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均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申请人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均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
②《房产证》或单位《房户证》(均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与产权单位同意分配、安排居住的证明,或房管局发出的非临时租住的《房屋使用证》(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
③申请人的《出生医学证明》(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或县级以上公证机关签发的《亲属关系公证书》(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或其他证实双方关系的权威原始凭据(持原件的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或迁出地派出所出具的双方关系证明。
④迁入地派出所或父母、子女工作单位出具的父(母)身边无子女情况证明,或有效的权威凭证(持原件的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
⑤配偶随迁的提供《结婚证》(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未成年子女随迁的提供《出生医学证明》(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
⑥18周岁以上的未婚人员提供迁出地民政部门或镇级管理部门出具的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
⑦市外迁入的提交申请人书面入户申请;
⑧市外迁入的49周岁以下已婚育龄人员提交手续完备的《迁入佛山市育龄人员计划生育情况审核表》;
佛山市公安局《户口管理》服务指南之八
随军家属入户
1、审批条件
驻我市部队副营、副科级(含专业技术十一级、体育七级)或服役满15年的军官、文职干部等,经师(旅)级以上单位政治部门批准的,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无独立生活能力的成年子女可以随军入户。
2、需审核证明材料
(1)部队师(旅)级以上单位政治部门出具的证明、现役军人身份证明(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
(2)随军家属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均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
(3)《结婚证》(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
(4)未成年子女或无独立生活能力的成年子女随迁的提供《出生医学证明》(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
(5)新立户的提供《房产证》(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或单位《房产证》(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产权单位同意分配、安排居住的证明,或房管局发出的非临时租住的《房屋使用证》(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或部队出具的安排居住证明;
(6)入集体户的提供集体户单位同意接收证明及集体户口簿地址页(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
(7)市外迁入的同时提交以下材料:
[1] 申请人书面入户申请;
[2] 18周岁以上的未婚人员提供迁出地民政部门或镇级管理部门出具的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
[3] 18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独立申请迁入的,提交迁出地镇级以上计划生育部门签发的父母《计划生育服务证》(适用于广东省内迁入人员),或证明申请人属政策内生育的有效证件(均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证明(适用于广东省外迁入人员)。不能提供上述证件、证明的提交手续完备的《佛山市计划生育情况审核表》;
[4]49周岁以下已婚育龄人员提交手续完备的《迁入佛山市育龄人员计划生育情况审核表》。
佛山市公安局《户口管理》服务指南之九
复员、退伍、转业军人入户
1、审批条件
符合省、市政策规定的军队转业干部、转业士官、复员、退伍军人,其本人及随军家属可以入户。
2、需审核证明材料
(1)民政部门出具的入户证明或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介绍信;
(2)《军人公民身份号码登记表》;
(3)随配偶入户的提供《结婚证》、配偶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均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
(4)随父(母)入户的提供父(母)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及双方关系证明凭据或证明书(持原件的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
(5)迁入集体户的提供集体户单位同意接收证明及集体户口簿的地址页(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
(6)新立户的提供《房产证》或单位《房产证》(均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产权单位同意分配、安排居住的证明,或房管局发出的非临时租住的《房屋使用证》(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
(7)已随军的家属随迁的同时提交以下材料:
[1]《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均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
[2] 配偶随迁的提供《结婚证》(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
[3] 子女随迁的提供《出生医学证明》(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或证实双方关系的凭据(持原件的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
[4] 随迁子女为18周岁以上成年未婚人员的,提供迁出地民政部门或镇级管理部门出具的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
[5] 49周岁以下已婚育龄人员提交手续完备的《迁入佛山市育龄人员计划生育情况审核表》。
佛山市公安局《户口管理》服务指南之十
学生入学、毕业分配及毕业、退学、休学回原籍入户
1、审批条件
(1)公民考取我市大中专院校、技工学校,自愿迁移户口的,可申请入户;
(2)大中专院校、技工学校毕业生,经市、区人事、劳动保障局推荐在我市就业、安置的,可申请入户;
(3)原本市户籍公民到外地就读大中专院校、技工学校,已将户口迁到院校,毕业、退学、休学回原籍的,可办理入户。
2、需审核证明材料
(1)大中专院校、中技录取的学生入户:
[1]《新生录取通知书》(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
[2]《录取新生名册》(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
[3]迁出地公安派出所的《户口迁移证》。
(2)大中专院校、中技毕业生到用人单位所在地入户:
[1]户口已迁入院校的,出具院校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签发的《户口迁移证》;户口未迁入院校仍在原籍的,出具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根据就业报到证明签发的《户口迁移证》;
[2]省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签发的(中专、中技生除外)《就业报到证》或《录用通知书》(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
[3]人才交流中心出具的入户证明(介绍信)及用人单位的接收证明;
[4]迁入集体户的提交集体户单位同意入户证明及集体户口簿的地址页(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
[5]随父母入户的提交父母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及双方关系证明凭据(持原件的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
(3)毕业、退学、休学回原籍入户:
[1]院校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口迁移证明》;
[2]《毕业证》或所在院校出具的退学、休学证明(均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
[3]迁入集体户的提供集体户单位同意入户证明及集体户口簿的地址页(交正本验
怎样才可以落户佛山外地户口迁到佛山南海区需要以下条件,全家迁到佛山是一样的。
以购房入户为例,在我市自有合法产权住宅房屋(含二手房、自建房),已获得住宅房屋权属证书(房产证、不动产权证),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全日制在校学生不受年龄限制)、父母可以在房屋所在地按以下情形申请入户。
2024年12月31日前(含当日)已获得住宅房屋权属证书的,可在2024年12月31日之前(含当日)申请入户。
2024年12月31日前(含当日)尚未获得住宅房屋权属证书,但按照规定已完成网上认购(含二手房),且房屋已完成不动产首次登记,购房业主在2024年3月31日前完成办理不动产权属证书的,可在不动产权属证书登记之日起3个月内申请入户。
2024年12月31日前(含当日)尚未获得住宅房屋权属证书,但按照规定已完成网上认购(含二手房),房屋尚未完成不动产首次登记的,购房业主在不动产首次登记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办理不动产权属证书,可在不动产权属证书登记之日起3个月内申请入户。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迁入。到迁入地公安机关户政窗口申请。
2、审核审批。迁入地公安机关在审核、审批后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决定。作出批准决定的,同时签发《准予迁入证明》,不批准的,同时通知申请人。
3、办理迁出。申请人凭《准予迁入证明》到原户籍地公安机关办理户口迁出,领取《户口迁移证》。(符合省内户口一站式迁移条件的,无需此步骤。)
4、办理迁入。申请人持身份证、《准予迁入证明》第三联、《户口迁移证》第二联、迁入人员的身份证、入户地址户口簿(立户除外)到申请入户的公安机关户政窗口办理入户手续。(符合省内户口一站式迁移条件的,申请人无需提供《准予迁入证明》第三联、《户口迁移证》第二联。)
注:
1、符合省内户口一站式迁移条件的,公安机关作出批准决定后,不再签发《准予迁入证明》,网上转交原户籍地核准迁出后,通知申请人持身份证、迁入人员的身份证和原籍户口簿、入户地址户口簿(立户除外)到申请入户的公安机关户政窗口办理入户手续。无需到原户籍地公安机关办理户口迁出。
2、个别窗口由于业务量过大,采取“全预约”(即须先预约才能办理)的方式办理业务,详情请参阅《佛山市公安机关各级户政窗口地址及办公时间》。
广东省佛山市公安局-购房入户
如何将外省户口迁到佛山怎样才可以落户佛山
怎样才可以落户佛山呢?很多用户知道怎样才可以落户佛山。下面小编就来简单介绍落户佛山的内容。感兴趣的用户门来简单的了解一下吧!
首先外地人要满足硬性条件:无犯罪才可以入户。
只要满足这个条件,外地人都可以入户佛山。
具体怎么入户,要看各人的学历条件、年龄条件、房产条件。
外地人入户佛山的14种:
(1)引进人才入户;
(2)积分入户;
(3)购房入户;(注2024年是佛山购房入户的一年过渡期)
(4)稳定居住就业入户;
(5)直系亲属投靠入户;
(6)随军家属入户;
(7)复员、退役、转业军人入户;
(8)学生入学、毕业分配及毕业、退学、休学回原籍入户;
(9)收养小孩入户;
(10)刑满释放、解除劳教、假释、保外就医人员入户;
(11)外国人、无国籍人、外籍华人、华侨和台湾同胞定居入户;
(12)出国(境)已注销户口人员回国(入境)恢复户口;
(13)原我市居民前往港澳地区定居后申请返回我市定居入户;
(14)省、市政府文件明确规定由本市安置、入户的其他人员入户。
佛山入户2024新政策出台?1,积分入户
早在2010年,佛山就出台了农民工积分制入户的实施意见,2010年到2024年,佛山市就有2 .8万名外来务工人员凭积分成为“新佛山人”,在办理积分入户的过程中,有许多不是农村户口的异地务工人员也有入户需求。2024年,佛山对异地务工人员又进行了一次完善,将外地来佛山务工的城镇户籍人员也纳入积分入户体系中。
2,高技能人才
2024年,佛山出台了高技能人才入户政策,技师、高级技师入户佛山将不再受工作年限限制,可直接申请。“只要你是高级工或者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的话,就可以直接入户,而且配偶、未成年子女,还有父母,甚至可以到朋友、亲戚家搭户。”根据方案,已按规定领取《广东省居住证》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可直接申请入户佛山:具有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技能人才;具有高级工职业资格,在入户地工作并连续缴纳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且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技能人才;具有高级工职业资格,在入户地工作并连续缴纳社会保险3年以上且年龄在50周岁以下的技能人才;具有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的高校、技工院校、职业院校应届毕业生。
3,购房入户
购房入户也是外来工入户佛山的政策之一。“第一个是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或者取得助理级专业技术以上资格;第二个是在我市投资申办企业,注册资金20万以上;第三个是在我市缴纳社会保险费3年以上。也就是说,你在市里面购买了一手房,并且办理了房产证以后,符合以上三个条件之一的话,就可以购房入户。”值得注意的是,“购房入户”要求市外户籍人员在佛山市购买商品房,不含二手房和自建房。大专生则不能入户,但本科以上学历在佛山购二手房是可以入户的。
4,亲属投靠
直系亲属的投靠分为三个情况,一个是夫妻投靠,第二个是父母投靠子女,第三个是子女投靠父母。其中子女投靠父母又分为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成年未婚子女投靠父母和已婚的子女投靠父母。父母投靠子女方面,以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以及被投靠子女在佛山有自己的产权房屋,不受父母户口所在地有没有子女的限制。在子投靠父母方面,其中未成年子女、成年未婚子女的入户政策也是比较宽松的,对于已婚子女投靠父母相对要求高一点,要以父母有自己的产权房屋和身边没有子女共同生活为条件,允许一名成年已婚子女以及配偶、未成年子女入户。
5,购买二手房佛山的现行购房入户政策规定,非户籍人员在佛山市购买商品房,这里的商品房不包括二手房和自建房,“如果经济允许的话,还是建议买一手房,因为买了以后可以直接入户。购买二手房也是可以入户,但是相对条件高一些。”通过二手房可以积分入户,需要购买社保,在佛山居住、工作达到年限也是可以积分的,达到条件以后,入户就没有问题了。另外,常住佛山的非本市户籍人口也可入户,这个政策的前提是要求在佛山有固定的居住地,“购买了二手房,就是一个固定居住地。然后已在佛山打工5年,并有缴纳社保,也满足了入户条件。”
外地户口转到佛山三水需要哪些条件?佛山入户新政策明确规定,符合条件的非本市户籍人员可以申请在佛山落户,需满足一系列条件,如证照齐全、连续工作缴纳社保等。具体操作流程需等待政策发布后了解。
近日,传出了佛山将要发布新的入户政策的消息。据悉,该政策主要针对符合条件的非本市户籍人员在佛山落户,以支持佛山市经济社会发展,提高人才引进和留用水平。根据已知信息,这一新政策将对申请人的条件有更为明确的规定,包括但不限于证照齐全、连续工作、缴纳社保、税收等方面。同时,该政策也将进一步优化操作流程、提高审批效率,助力更多人才走进佛山。需要注意的是,目前该政策尚未正式发布,具体的操作流程和申请条件暂时无法得知。建议关注相关政策公告,并在政策发布后及时了解详细内容。
佛山入户新政策对申请人有哪些具体要求?据报道,佛山入户新政策将明确规定符合条件的非本市户籍人员可以申请在佛山落户,要求申请人证照齐全、连续工作、缴纳社保、税收等方面符合规定。具体执行细则还需等待政策正式发布后了解。
佛山将要出台的入户新政策,旨在优化落户流程,吸引更多优秀人才加入佛山的发展队伍中。该政策将有更为明确的申请要求,需要符合诸多条件才能申请落户。具体操作流程和申请条件还需等待政策发布后进一步了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一条 为了维持社会秩序,保护公民的权利和利益,服务于社会主义建设,制定本条例。
在佛山三水自有合法产权住宅房屋(含二手房、自建房),已办理房产证(不动产权证),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全日制在校学生不受年龄限制)、父母可以在房屋所在地申请入户。
办理地点:广东省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贤兴路4号一门式大厅1-9号窗
办公电话:0757-87783735
办公时间:工作日:星期一至五 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外地户口转到佛山三水窗口办理流程如下:
1、取号
申请人在排队叫号机取得办理顺序号。
2、申请
申请人按顺序号到1-6号窗口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3、受理
窗口人员核验申请材料,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符合规定格式的当场出具《收件回执》(行政许可出具《受理回执》。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当场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或2个工作日内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4、审查
部门在承诺时限内审查决定,予以通过的,签发通过决定,制作结果文书;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通过决定书》。
5.取证
窗口办结,通知申请人到窗口领取或邮寄办理结果。
广东政府服务网-三水市-市外户口迁入
入户佛山需要满足什么条件入户佛山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入户佛山的方式有多种,不同方式对于所需条件也有所不同,对于想入户佛山的朋友,建议先做一个入户测评,看看你是否符合入户条件,对应适合哪种入户方式。以下我为大家整理了入户佛山需要满足什么条件的详细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1、年龄-入户要趁早
并不是在每一个年龄阶段都能入户佛山的,要是错过了入户佛山的年龄,那么就会错失入户佛山的资格。
具体年龄阶段划分如下:
积分入户:年龄50周岁以下。
本科学历入户:男年龄50周岁以下;女45周岁以下。
高级技能入户:年龄在45周岁以下。
稳定居住入户:年龄在50周岁以下
2、学历-入户敲门砖
学历相当于入户的敲门砖,如果拥有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并且符合年龄条件的,佛山社保在缴纳状态,就可以直接申请学历入户了。
如果学历统招大专的,在三水区也可以走学历入户佛山,但是佛山社保需要缴纳6个月以上。
学历越高,能积的分值越高。高中(中技、中职)为20分,大专为30分,本科以上为50分。按最高学历计分,不累加计算。
3、社保-入户佛山不可或缺
社保是入户佛山的必要条件之一,想要入户佛山,就必须缴纳佛山社保。当然不同的入户方式对社保的要求也不一样,具体要求如下:
积分入户:累计缴纳佛山市社会保险满1年。
本科学历入户:佛山市社会保险在缴纳状态。
高级技能入户:连续缴纳6个月佛山市社会保险。
稳定居住入户:连续缴纳3年以上佛山市社会保险。
4、居住证-入户佛山重要因素
居住证大家都不陌生,它关乎到生活方方面面,平时你对它答理不理,需要的时候就会让你高攀不起。现在办理居住证需要先办理居住登记,半年后才可办理居住证。不管您有没房产,只要您是外地户口,就必须得办理居住证。想要尽早入户,居住证必须得提前办理!如果已经办理了居住证的朋友,一定要密切留意居住证的有效期。
5、技能证书-低学历入户救星
所谓学历不够,证书来凑。技术能力是拉高差距一个加分项,从事相关专业技术、职业相对应的工种者在积分入户种获得加分的机会也就更高了。而且如果持有国家三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还可以直接走技能入户方式申请入户佛山。
;佛山户口迁入条件2024佛山入户2024新政策如下:
1、持有《佛山市居住证》满7年。
2、持证期间按规定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满7年。
3、持证期间依法在本市缴纳所得税。
4、在本市被聘任为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具有技师(国家二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以上职业资格,且专业及工种对应。
5、无违反国家及本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行为、治安管理处罚以上违法犯罪记录及其他方面的不良行为记录。
6、在本市作出重大贡献并获得相应奖励,或在本市被评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高级技师(国家一级职业资格证书)且专业、工种与所聘岗位相符的。
7、在本市远郊地区的教育、卫生等岗位工作满5年的,持证及参保年限可缩短至5年。
佛山积分入户办理材料:
1、按要求填写的《入户申请审批表》。
2、申请人、随迁人的居民身份证(年满16周岁或以上必须提供)、居民户口簿。属集体户的,提供集体户口簿地址页和本人的常住户口登记卡。
3、本市签发或签注的有效期内居住证。
4、手续完备的《佛山市积分制入户卡》。
迁佛山户口需要什么条件1、符合市区内户口迁移条件的人员,持上述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入户地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或可办理户政业务的入户地派出所)办理市内户口迁移手续。2、户口簿上户主迁出的,申请人应填写《变更户主情况登记表》确定原户口簿新户主并注明新户主与户内人员的关系,办理地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将在原户口簿的户主或户主关系栏上做相应变更。3、在办理市内户口迁移时,户主及其直系亲属迁出时,与户主非直系亲属的其他成员应同时迁出;全户迁出时,必须将原户口簿交回办理地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
一、迁户口需要的材料:
1、迁入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市内户口迁移证;
2、迁入户的居民户口簿;
3、新立户的要有房管部门出具的住房证明或房屋产权证明;
二、迁户口的程序为:
1、先向迁入地负责户籍管理的公安部门(一般是辖区派出所)咨询,了解户口迁入申请所需要提供的证件和材料,然后提出户口迁入申请。
2、迁入地户籍主管部门(一般是迁入地的县市级公安局的户政科)审核申请书和所附材料,如果通过审核,则签发《准予迁入证明》(准迁证);如果不符合迁入条件,公安机关会给出具体解释;如果是提交的材料不齐全而无法通过审核,则会给出说明,申请人按说明再补充材料进行重新审核。
3、然后咨询现户籍地派出所申请迁出所需要提供的证件和材料,再携带各种证件材料(例如,升学的录取通知书)和准迁证,到现户籍地派出所提出迁出申请。
4、持各种证件材料和准迁证、户口迁移证等,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发给新户口本,并办理新身份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三条 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第十七条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外地户口转到佛山三水需要哪些条件?在佛山三水自有合法产权住宅房屋(含二手房、自建房),已办理房产证(不动产权证),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全日制在校学生不受年龄限制)、父母可以在房屋所在地申请入户。
办理地点:广东省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贤兴路4号一门式大厅1-9号窗
办公电话:0757-87783735
办公时间:工作日:星期一至五 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外地户口转到佛山三水窗口办理流程如下:
1、取号
申请人在排队叫号机取得办理顺序号。
2、申请
申请人按顺序号到1-6号窗口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3、受理
窗口人员核验申请材料,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符合规定格式的当场出具《收件回执》(行政许可出具《受理回执》。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当场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或2个工作日内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4、审查
部门在承诺时限内审查决定,予以通过的,签发通过决定,制作结果文书;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通过决定书》。
5取证
窗口办结,通知申请人到窗口领取或邮寄办理结果。
参考资料来源:广东政府服务网-三水市-市外户口迁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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