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有关“中山市户口迁入条件”话题很是火热,小编也是针对中山市人才入户新政策寻找了一些与之相关的一些信息进行分析,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1、申请人应在《中山市流动人员积分入户通知书》签发之日起3年内,向我市公安机关提出入户申请;
2、申请人应于最近在我市连续购买社保满1年(含)以上,或于最近在我市办理《居住证》满1年(含)以上;
3、申请人申请入户地址应与申请积分制管理时所报房产地址相一致,且该房产中无登记其他人员户口(申请人父母除外)。申请人在我市无房产的,户口落到单位的集体户或镇区指定的社区集体户,其直系亲属暂缓随迁落户。
4、申请人提出积分入户家庭户申请时,其直系亲属可依据《中山市户籍迁移若干规定》(中府〔2006〕25号)中的相关投靠政策申请随迁落户。
5、申请人取得积分入户通知书,在我市有房产但未能提供房屋产权证明,在提供原有的积分入户申请材料、证明基础上,提供已缴纳总房款五成(含)以上的发票、贷款银行证明以及经市国土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备案合同登记表)申请积分入户。此类申请人的户口入家庭户,配偶和直系亲属可一并随迁。
扩展资料
三大群体入户条件进一步放开
此次《意见》提出,全省各地要重点解决进城时间长、就业能力强、可以适应产业转型升级和市场竞争环境、长期从事一线特殊艰苦行业人员的落户问题。要进一步放宽集体户口设置条件,允许符合条件的人员向已在本地落户的亲友搭户,通过多种方式解决流动人员落户问题。
就中山而言,《意见》要求:在中山合法稳定就业满5年、有合法稳定住所、参加社会保险满5年的人员,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等,可在当地申请常住户口,亦即加入中山户籍。
在人才落户方面,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毕业生、经地级以上市相关部门认定的特殊技能型人才、特殊专业人才,可在除广州、深圳以外的其他城市落户,落户地与实际居住地不一致的,可迁移到实际居住地。
除广州、深圳外,包括中山在内的其他城市将进一步放开直系亲属间相互投靠。《意见》还要求,要进一步降低准入门槛、畅通入户渠道、扩大积分入户规模,保障符合条件人员的正当合法权益。
百度百科-中山市流动人员积分入户申请须知
中新网-《购买社保满5年或可直接落户广东中山》
中山市人才入户新政策中山入户需要什么资料
入户是指将某个人或某个家庭的户口上在另外一个家庭的户口上。以下是我为大家整理中山入户需要什么资料相关内容,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如果是刚出生的小孩入户
一、提供材料清单(原件以及A4纸复印件一份):
1、父母双方《身份证》
2、父母双方《户口簿》(集体户口提供户口卡及首页复印件盖公章)
3、父母《结婚证》(婚姻状况存在以下三种可能,视实际情况提供):
(1)父母双方初婚的,提供结婚证;
(2)父母当中有婚史的,提供结婚证、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判决书;
(3)无结婚证提供的,办理时需父母亲自到场并提供详细情况说明。
4、小孩的《出生医学证明》
二、注意事项:
1、申请办理出生入户登记的,应由出生小孩的父或母(或监护人)亲自办理,不得代办;
2、如父母双方民族不相同的,需父母双方同时到场办理,确定小孩的民族后申报入户。
3、父母双方均为家庭户口自愿选择随父或随母出生入户,空挂户应先办理迁移再申报出生入户:父母一方为家庭户口、一方为集体户口的,出生入户入家庭户口;父母双方都为集体户口且在本市有自有住房的,应先将户口迁至自有住房后再申报出生入户;父母双方都为集体户口且在本市没有自有住房但仍在该集体户所属单位工作的,自愿选择随父或随母申报出生入户。
4、出生入户姓名登记应该使用规范汉字,除特殊情形外,应该随父姓或母姓。
稳居就业入户
1、流管部门出具的居住证办证历史证明;(自提交申请当月起往前推在我市连续居住60个月,间断累计不超过3个月)
2、社保部门出具的参保证明;(自提交申请当月起往前推在我市连续参保60个月,间断累计不超过3个月);如申请人受总公司安排在中山分公司工作,且社保属工作单位总公司统一在外县市购买的,提供中山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总公司出具的申请人在中山分公司工作,社保统一由总公司购买的证明及中山分公司的有效在职证明、在总公司的参保证明。
3、国土部门出具的无住房证明;(申请人及配偶、子女在本市均无住房)
4、申请人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未婚除外,离婚的提供离婚证和离婚协议书或判决书)
5、集体户口簿首页;(申请人须在《居住证》签发镇区申请落户,自提交申请当月起往前推在我区连续居住满一年以上)
6、有配偶、父母、未成年子女随迁的:
提供随迁人员的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离婚的提供离婚证和离婚协议书或判决书);子女随迁的需要出生证或收养证;父母随迁的能直接显示父母子女关系的出生证、户口簿或公安机关证明;成年子女在读(全日制)且未婚的需提供学校的在读证明和该成年子女本人亲自到场书写的未婚申明书。
7、公安机关认为需要的其它资料:
特别注意:
1、户口簿公章和内容不清晰或无公章(含内页)须要开具户籍证明或重新换户口薄;集体户口首页可提供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出生地、籍贯要写到市/县一级,如广东省中山市;小孩出生地要与出生证一致;
3、户口簿、结婚证、出生证等有效证件上登记的姓名及身份证号码须与身份证一致;
4、如有小孩子未入户,必先在当地先上户口后,再一并申请随迁;
5、以上资料全部需要原件和复印件(A4纸规格,产权证需缩印至A4纸,公章清晰)
稳定居住就业入户(有住房)
1、流管部门出具的居住证办证历史证明;(自提交申请当月起往前推在我市连续居住36个月,间断累计不超过3个月)
2、社保部门出具的参保证明;(自提交申请当月起往前推在我市连续参保36个月,间断累计不超过3个月);如申请人受总公司安排在中山分公司工作,且社保属工作单位总公司统一在外县市购买的,提供中山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总公司出具的申请人在中山分公司工作,社保统一由总公司购买的证明及中山分公司的有效在职证明、在总公司的参保证明。
3、申请人(或配偶、子女)在中山的住房产权证明、产权人身份证;
4、有配偶、父母、未成年子女随迁的.:提供随迁人员的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离婚的提供离婚证和离婚协议书或判决书);子女随迁的需要出生证或收养证;父母随迁的能直接显示父母子女关系的公证书、出生证、户口簿或公安机关证明等;成年子女在读(全日制)且未婚的需提供学校的在读证明和该成年子女本人亲自到场书写的未婚申明书。
6、公安机关认为需要的其它资料:
特别注意:
1、自有住房产权证明是指《房产证》、《土地证》或《不动产登记证》或《中山市商品房销售登记备案表》或《中山市商品房销售合同登记备案证明表》或市国土部门出具的住房查询档案证明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其中提供《中山市商品房销售合同登记备案证明表》或市国土部门出具的住房查询档案证明或《不动产登记证明》的,还应提供《商品房买卖合同》、一次性购房发票或银行贷款合同
2、户口簿公章和内容不清晰或无公章(含内页)须要开具户籍证明或重新换户口薄;集体户口首页可提供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出生地、籍贯要写到市/县一级,如广东省中山市;小孩出生地要与出生证一致;
4、户口簿、结婚证、出生证等有效证件上登记的姓名及身份证号码须与身份证一致;
5、如有小孩子未入户,必先在当地先上户口后,再一并申请随迁;
6、以上资料全部需要原件和复印件(A4纸规格,产权证需缩印至A4纸,公章清晰)
人才入户
中山人才入户申请需要的资料:
1、《中山市人才入户(调动)申请表》
如实填写有关情况。“单位意见”栏要求如下:
①应加盖公章。
②机关事业单位非在编在册人员需要申请调档的,请注明“本单位同意保管申请人档案”。
③高新技术企业急需的初级职称人员申请入户的,企业须写明理由。
2、现工作单位营业执照收复印件,复印件上加盖单位公章。
高新技术企业急需的初级职称人员申请入户的还须提交高新技术企业的文件或证书(收复印件,复印件上加盖单位公章)。
3、证书(其中一个)
①学历证书(以学历申请的提供)
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以专业技术资格申请的提供)
③职业资格证书(以职业资格申请的提供)
a、除普通高校学历,其余学历需提供学历认证或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验原件收复印件。
b、须提交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专业资格证书评审表和报名表(如具有干部身份须申请调档,并提交学历证书),验原件收复印件。
c、须提交职业资格证书、国家职业资格网查询结果,验原件收复印件。
4、身份证、户口本申请人、配偶、随迁子女均要提交,验原件收复印件。
5、《结婚证》已婚的提交,验原件收复印件。
6、《出生医学证明》子女申请随迁的提交,随迁子女须在18周岁以下,验原件收复印件。
7、劳动合同、参保证明在中山工作单位所签订的劳动合同,验原件收复印件。参保地不在中山的须提交参保证明(见“备注3”),收原件。
8、《房产证》、《中山市商品房销售登记备案表》或《不动产登记证明》
(迁入自购房的提供,验原件收复印件。)
①无自购房的可迁入镇区人才公共户;
②选择搭户的应先到入户地公安分局办理相关手续并出具意见。
备注:
1、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具有干部身份人员在申请入户时应当一并调档,可以只申请调档(受理条件与入户一样);人事关系已在中山的人员无需调档,直接申请入户。提交资料同上。
2、非全日制毕业不具有干部身份的人员不能调档。
3、“参保地不在中山”指在中山设有合法分支机构,申请人在中山工作,但由总公司统一参加社会保险的情形。
;2024年怎么入户广东中山?需要什么资料?法律分析:政策一:人才入户
条件:1、到我市报到的高校及职业院校应届毕业生;
2、我市企业聘用并在我市参加社会保险的下列4种人才:
a、具有教育部承认学历的人才。(大专及以上学历)
b、具有经市人社局核定的中级职称或高新技术企业急需的初级职称,或具有高级职称的人才。
c、取得有效中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人才。
d、具有特殊专业技能的人员。
3、高新技术产业、“新三百”企业紧缺适用人才
政策二:稳定就业入户
条件:1、在中山有自有房产;
2、连续3年中山社保;
3、连续3年居住证;
注意:连续居住、连续参保时间:指在36个月或60个月内累计断开时间不得超出3个月(或93天)(不含本数)。超出的,视为不连续。经社保部门同意社保补缴的,参保期限可计算在连续时间内。
政策三:投靠入户
条件:1、夫妻投靠
2、未成年子女投靠
3、父母投靠
政策五:纳税入户
条件:1、企业当年度实际缴纳国地两税超过5000万元,5个入户指标;
2、当年度实际缴纳国地两税1000万-5000万元,2个入户指标;
3、年度实际缴纳国地两税金额100万-1000万元,2个入户指标;
4、当年度实际缴纳国地两税金额10万-100万元;1个入户指标;
政策六:荣誉人员入户
条件:1、在我市荣获全国、广东省、中山市劳动模范以及荣誉市民;
2、“百佳异地务工人员”;
3、“优秀先进生产工作者”等荣誉称号的国内户籍人员;
法律依据:《关于落实有关工作实施细则》 第一条 高层次人才配偶为事业单位人员的,由高层次人才引进单位协调安排到人岗匹配的空编事业单位工作。用人单位有空编接收但无相应岗位聘用的,可先聘用再逐步消化解决。
(一)适用范围
已享受我市高层次人才待遇的人才,其配偶(以下简称“人才配偶”)为市外(含省外)事业单位的在编人员。
(二)随调原则
1.符合《干部调配工作规定》(人调发〔1991〕4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充分发挥市场作用促进人才顺畅有序流动的意见》(人社部发〔2024〕7号)等有关规定;
2.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由人才向其引进单位提出配偶随调申请,由引进单位根据人才配偶的学历、专业、工作经历、原单位工作性质等,协调安排到人岗匹配的空编事业单位工作;
3.考察、体检工作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有关规定执行;
4.聘用单位根据岗位需要并结合调入人员工作能力确定岗位,尚未有相应岗位聘用的,可先聘用再逐步消化解决。
今年中山已取消积分入户。
有以下入户方式:
一、稳定居住就业入户
在中山市连续办理3年社保+3年居住证+自有住房
2.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人子女,父母均可入户中山
二、技能型人才落户
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毕业生
2.经地级以上市相关部门认证的中级以上(含中级)技能型人才,特殊专业人才
三、投靠入户
1、进一步放宽共同在中山市居住生活的配偶、直系亲属间相互投靠(夫妻投靠、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投靠)。
2、夫妻投靠不受婚龄限制,父母投靠子女不受年龄、身边无其他子女照顾的限制,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放宽至成年在校就读未婚学生。
四、投资入户
在中山市注册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企业,给予相应入户指标:
1、实缴资金达1000万元(含本数,下同)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制造业企业,一次性给予当年度入户指标5个;实缴资金每增加1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再一次性给予当年入户指标5个;
2、属规上限上、十二行业(以市统计局的分类界定为准)且年营业额达1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一次性给予当年度入户指标2个;
3、服务型企业含基建类项目投资且固定资产投资额达5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一次性给予当年度入户指标2个。
入户指标可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调整。入户指标不累积,逾期自动作废。入户对象可以是投资者本人、配偶及直系亲属,也可以是企业聘用的优秀员工、中层以上业务骨干。入户人员为优秀员工、中层以上业务骨干的,年龄应为45周岁以下且在该企业工作至少满一年(以本市社保为凭)。
五、纳税入户
在中山市注册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企业,给予相应入户指标:
1、当年度实际缴纳国地两税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或属经政府主管部门认定为市总部经济企业的,给予次年入户指标5个;
2、当年度实际缴纳国地两税1000万-5000万元(最高值含本数,下同)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给予次年入户指标2个;
3、当年度实际缴纳国地两税金额100万-1000万元或等值外币的,一次性给予次年入户指标2个;当年度实际缴纳国地两税金额10万-100万元或等值外币的,一次性给予次年入户指标1个。
入户指标可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调整。入户指标不累积,逾期自动作废。入户对象可以是投资者本人、配偶及直系亲属,也可以是企业聘用的优秀员工、中层以上业务骨干。入户人员为优秀员工、中层以上业务骨干的,年龄应为45周岁以下且在该企业工作至少满一年(以本市社保为凭)。
六、荣誉人员入户
在中山市荣获全国、广东省、中山市劳动模范以及荣誉市民、“百佳异地务工人员”、“优秀先进生产工作者”等荣誉称号的国内户籍人员,可申请入户中山.
七、所需资料
居民户口迁移:
1、迁入地的当地派出所出具的《户口准迁证》;
2、《户口迁出证明》;
3、申请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申请户口迁入落户表》一式两份。
学生户口迁移:
1、《录取通知书》原件;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户口迁出证明》;
4、转学的还需出具省教委转学批复文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和学籍管理部门《转学证明》;
5、退学的需出具学籍管理部门的《退学证明》原件。
转中山户口需要什么条件外地户口转中山的条件有:(1)夫妻投靠;(2)子女投靠父母;(3)父母投靠子女;(4)随军家属落户;(5)录用国家机关人员、招收职工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工工作调动入户;(6)投资入户等。 办理流程是:第1步,应分清不同类型分别准备所列不同材料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户口准迁手续。第2步,当事人可持《户口准迁证》(第2联)和被迁移人《户口簿》到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第3步,当事人持户口准迁证(第三联)和《户口迁移证》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凡在市区购买房屋,以及自建私房或其他原因拥有房产同时具备稳定性生活来源,要求迁移户口的,凭《房产证》,迁移人员的户籍证明以及房屋所在地的社区同意接收入户的证明材料以及生活来源证明(包括营业执照、单位核章的工资单等)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派出所调查核实后,经分局审核,报市局户政科审批后发给《户口准迁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外地户口转中山户口需要什么条件??外地户口转中山户口需要条件:
(1)夫妻投靠落户
(2)子女投靠父母入户
(3)父母投靠子女入户
(4)随军家属落户
(5)录用国家机关人员、招收职工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工工作调动入户
(6)投资入户
(7)港澳居民定居入户
(8)台湾居民定居入户
(9)华侨定居入户
以下是具体的办理流程:
办理材料
(1)夫妻投靠落户
须提交的证明材料:
1、申请人的书面报告;
2、夫妻双方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3、《结婚证》
4、其他因特殊困难(如疾病、伤残、特困等)需要照顾解决的有关证明。
(2)子女投靠父母入户
须提交的证明材料:
1、申请投靠入户的书面报告;
2、子女和父、母的《户口簿》;
3、父、母的《居民身份证》;
4、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
5、子女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户籍证明及双方关系证明;
6、街道或乡镇计划生育部门的计划生育证明。
7、属在校学生的,还要提供学校出具的并经上一级教育主管部门审核的在校证明。
(3)父母投靠子女入户
须提交的证明材料
1、申请投靠入户的书面报告;
2、投靠的子女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3、申请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的户籍证明、子女情况和双方关系证明。
中山市各种情况户口迁入材料一览
办理流程
申请→提交材料→窗口受理→审批→办理
办理地点
张家边派出所
地址:东镇大道26号
隆都派出所
地址:健康街4号
谷都派出所
地址:文昌中路
环城派出所
地址:南区竹秀园北大街107号
中山市户口办理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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