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有关“深圳入户招标卡查询”话题很是火热,小编也是针对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寻找了一些与之相关的一些信息进行分析,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企业信用报告一般由第三方信用评估机构出具,国内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不少,主做招投标企业信用服务的不多,深圳方圆资信评估有限公司是其中之一,需要办理信用报告证书可私信。
申报招投标企业信用报告的企业必须具备以下基础条件:
1.成立满三个会计年度;
2.近三年均有主营业务收入,企业处于持续经营状态,非即将关、停的企业。
3.无不良信用记录。
企业根据实际情况,需提交以下资料,复印件均须加盖企业公章---------
1 经过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贷款卡、进出口许可证、及注册资本验资报告复印件;
2 提供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近三年年度财务报告(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审计报告复印件;当年度没有进行审计的,要提交近三个月的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3 近年来已获的自主知识产权、商标、专利、资质许可、新产品鉴定、科技进步奖、产品免检证书等各项荣誉的复印件;
4 通过的各种认证,以及获得的有关资质等级证书(如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体系认证等)、社会荣誉/获奖证书(如供应商、客户、银行、工商、税务、股东的评价)证明复印件;
5 目前的组织结构图(包括各部门岗位设置、各岗位职责说明);相关制度(包括公司章程、高管激励约束机制)的书面文件和文件目录清单;
6 在企业简介、业务发展、产品市场定位(产品的介绍、产量、产能等)、未来市场前景、发展战略等方面规划及方案的情况说明(如有请详述);
7 其他相关证明企业信用的文件或材料。
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深圳市企业、经营单位工作人员、个体工商户申请赴港澳地区商务(S)签注须知
一、申请对象
在深圳工作年满18周岁(含)以上,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深圳户籍人员或暂住人员。
(一)已办理商务登记备案的人员(在备案有效期内)
1、信用等级为1级:可自行选择申请办理1年多次、3个月多次商务签注,但如选择办理3个月多次的,在备案有效期内只能办理3个月多次,不再受理1年多次申请。
2、信用等级为2级:可自行选择申请办理1年多次、3个月多次商务签注,但如选择办理3个月多次的,在备案有效期内只能办理3个月多次,不再受理1年多次申请。
3、信用等级为3级:可申请办理3个月多次商务签注。
(二)未办理商务登记备案的人员
1、信用等级为1、2、3级的企业或经营单位工作人员,确有商务事项需往来港澳地区的,经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核准,可申请办理三个月一次商务签注。
2、信用等级为4级的企业或经营单位、个体工商户的营业执照持有人或负责人可申请办理三个月一次商务签注。
二、申请材料
(一)填写完整的《深圳市居民往来港澳地区申请表》(申请表上贴一张2寸蓝底彩色照片),属首次或换发港澳通行证的,须提交已与省厅照片检测中心联网的照片回执。
(二)提交《单位派遣函》,派遣函必须有备案签署人的亲笔签名。(注:没有备案的信用等级为4级的企业或经营单位、个体工商户由营业执照持有人或负责人签署。)
(三)相关的身份证明材料:
1、深圳户籍人员提交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交验原件。
2、暂住人员提供身份证、户口本、深圳市居住证(长期)复印件,交验身份证、居住证原件。
(四)经社保局确认的社保单(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均可)。
1、深圳户籍人员提交近3个月投保单位与登记备案单位相一致的社保单。
2、暂住人员提交近6个月投保单位与登记备案单位相一致的社保单。
(五)相关的出境证明材料:
1、已办理商务登记备案的人员(在备案有效期内)办理商务签注,须提交备案审批表、资格认定书及登记备案人员名单表的复印件,交验原件;
2、未办理商务登记备案的人员:
(1)信用等级为1、2、3级的企业或经营单位的工作人员可申请三个月一次的商务签注,申请时深圳户籍人员提交近3个月(暂住人员提交近6个月)投保单位与登记备案单位相一致的社保单,商务签注资格认定书的复印件,交验原件。
(2)信用等级为4级的企业或经营单位、个体工商户的营业执照持有人或负责人办理三个月一次商务签注,需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交验原件。
3、驾驶往返内地与港澳地区专用交通工具人员申请商务签注须提交有效的《广东省公安厅车辆及驾驶员驾车入出境批准通知书》复印件,交验原件。
三、受理机关
(一)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办证大厅
1、信用等级为1级的企业高层人员(法人代表、董事、总裁、副总裁、总经理、副总经理)。
2、持《广东省公安厅车辆及驾驶员驾车入出境批准通知书》的司机及后备司机。
3、外资金融机构员工。
4、符合急事急办条件须加急办理商务签注的。
(二)分局出入境管理科受理大厅
1、本分局受理的商务备案企业的员工(含备案人员和未备案人员)。
2、市局受理备案的信用等级为1级的企业员工。
四、其他事项
1、信用等级为1级的Ⅰ、Ⅱ类企业员工可免交社保单。企业、经营单位营业执照或工商信息资料上注明的法人、负责人、总经理等可免交社保单。
2、商务签注仍有效因港澳通行证页满需换发新证的,只能办理空白证,不再受理商务签注申请。空白证换发须填写完整的《深圳市居民往来港澳地区申请表》,深圳户籍人员提交身份证和户口本复印件、单位派遣函、原通行证和原有效签注的复印件,交验原件;暂住人员比照首次办理商务签注条件提交资料,并提交原通行证和原有效签注的复印件。
3、遗失港澳通行证及商务签注的,补办时须提交《深圳市居民往来港澳地区申请表》,单位派遣函(注明遗失情况)及身份证件复印件(交验原件)。申请人一年只能补办一次。以遗失的商务签注有效期计算,不满半年的,补发三个月多次签注;超过半年的,补发一年多次签注。
4、在同一受理部门、持用同一本往来港澳通行证再次申请同一事由签注的深圳户籍人员,可以由办证员代为申请,但非深圳户籍人员办理商务签注每次申请都必须面见申请人并现场摄像。
五、工作时限
首次申请、换发、补发往来港澳通行证的,15个工作日办结,持有本市签发的有效往来港澳通行证再次申请签注的,10个工作日办结。公安机关需要发函核查或调查的,发函核查或调查时间不计入承诺的办结时限。
六、收费标准
往来港澳通行证: 每证100元
一次有效商务签注: 每项次20元
三个月多次有效商务签注 每项次100元
一年多次有效商务签注 每项次100元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的管理和监督,提高财政性资金的使用效益,促进公平交易,维护市场竞争秩序,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深圳市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社会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物资或者服务适用本条例。
前款所称财政性资金是指预算内资金、预算外资金及事业收入。第三条 政府采购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效益的原则,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促进和保障国家和深圳市有关的法律、法规和社会经济政策的贯彻和落实。第四条 市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勤俭节约的原则就政府采购的物资和服务制定标准。任何单位不得超标准采购。第五条 市、区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是政府采购的主管部门(以下简称采购主管部门),负责管理和监督政府采购活动。
市、区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依其职责对政府采购进行管理和监督。第六条 政府采购应当按计划进行。
采购主管部门应当根据经批准的预算和其他财政性资金的使用计划编制和公布采购计划。第七条 本条例所称采购人,是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物资或者服务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社会组织。集中采购的,政府采购机构是采购人。
本条例所称政府采购机构,是指政府设立的负责本级财政性资金的集中采购和招标组织工作的专门机构。
本条例所称招标代理机构,是指依法取得招标代理资格,从事招标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组织。
本条例所称供应人,是指与采购人可能或者已经签订采购合同的供应商或者承包商。第八条 政府采购应当接受社会监督。
任何组织和个人有权对政府采购中的违法行为进行检举和控告。对检举和控告的有功人员,市、区人民政府应当给予奖励。第二章 采购方式第九条 政府采购可以采用招标、竞争性谈判、邀请报价、采购卡、单一来源采购或者其他方式。
招标以外的其他采购方式,其适用的具体条件和程序由市人民政府另行规定。第十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当公开招标:
(一)合同价值十万元以上的物资;
(二)合同价值二十万元以上的租赁、修缮和绿化项目;
(三)合同价值十万元以上的服务项目;
(四)采购目录规定应当集中采购的项目。
前款各项所列金额均包括本数在内。
公开招标应当按照采购主管部门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开发布招标公告,并有至少三家符合投标资格的供应人参加投标。第十一条 采购主管部门应当就集中采购的项目编制采购目录,并根据实际需要逐步扩大集中采购的范围。第十二条 本条例第十条第一款规定金额以上的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采购主管部门同意,可以邀请招标:
(一)采购项目由于其复杂性或者专门性,只能从有限范围的供应人处获得的;
(二)公开招标的成本过高,与采购项目的价值不相称的。
邀请招标应当向三家以上的供应人发出投标邀请书,并至少有三家供应人参加投标。第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不实行招标:
(一)涉及国家安全和秘密的;
(二)采购项目只能从某一特定的供应人处获得,或者供应人拥有对该项目的专有权,并且不存在其他合理选择或者替代物;
(三)原采购项目的后续维修、零配件供应,由于兼容性或者标准化的需要,必须向原供应人采购的;
(四)因发生不可预见的急需或者突发事件,不宜采用招标方式的;
(五)经公告或者邀请无三家以上符合投标资格的供应人参加投标,或者供应人未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而导致招标无法进行的;
(六)本条例第十条第一款规定以外的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其他情形。第三章 招标投标程序第十四条 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招标采购的,采购人应当委托政府采购机构;本级政府未设立政府采购机构的,应当委托采购主管部门指定的招标代理机构。
政府采购机构可以自行组织招标,也可以转托采购主管部门指定的招标代理机构组织招标。第十五条 公开招标的,政府采购机构或者招标代理机构(以下统称招标机构)应当于投标截止日二十日以前发布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招标项目的名称、数量;
(二)供应人的资格;
(三)招标文件发放的办法和时间;
(四)投标时间和地点。
邀请招标的,招标机构应当于投标截止日十五日以前发出投标邀请书。邀请书的内容参照招标公告的有关规定。
深圳积分学位跟落户积分区别深圳积分学位跟落户积分区别分四部分,区别如下:
1、申请时间不同。纯积分入户条件申请一般6-7月份开始申报,到了9月份就截止申报。学历积分入户申请在深圳全年都可以申报,没有时间限制,政策何年终止尚无定论。
2、申请条件的不同。纯积分入户条件以深圳购(租)房以及已办理深圳居住证和社保,其中购(租)房和社保条件需要满5年,没有任何学历要求。学历积分入户在职人才积分入户除了满足基本的社保条件以外,学历达到一定水平的,可以直接申请入户。
3、积分计算方法不同。纯积分入户主要以购(租)房居住时间和社保缴纳时间作为积分方法,以个人征信记录和犯罪记录作为扣分标准,总积分没有上限,积分高者入户几率高。学历积分入户主要以学历、获奖情况、个税、社保的等情况作为积分方法,扣分方面以个人征信记录作为扣分标准,总分最高100分(需要达到100积分才有申请机会)。
4、申报入口、流程的不同。纯积分入户申报入口是在深圳公安的积分入户中进入,整个流程需要经历申报—审核—公示合格名单—获得入户资格(完全需要个人申请)。学历积分入户申报入口是在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的人才引进系统,经历填写测评表—委托代理机构校核—领取呈报表等材料—深圳各政府部门审核—领取入户指标卡(该项可以由公司代办)。
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的管理和监督,提高财政性资金的使用效益,促进公平交易,维护市场竞争秩序,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深圳市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社会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物资或者服务适用本条例。
前款所称财政性资金是指预算内资金、预算外资金及事业收入。第三条 政府采购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效益的原则,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促进和保障国家和深圳市有关的法律、法规和社会经济政策的贯彻和落实。第四条 市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勤俭节约的原则就政府采购的物资和服务制定标准。任何单位不得超标准采购。第五条 市、区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是政府采购的主管部门(以下简称采购主管部门),负责管理和监督政府采购活动。
市、区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依其职责对政府采购进行管理和监督。第六条 政府采购应当按计划进行。
采购主管部门应当根据经批准的预算和其他财政性资金的使用计划编制和公布采购计划。第七条 本条例所称采购人,是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物资或者服务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社会组织。集中采购的,政府采购机构是采购人。
本条例所称政府采购机构,是指政府设立的负责本级财政性资金的集中采购和招标组织工作的专门机构。
本条例所称招标代理机构,是指依法取得招标代理资格,从事招标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组织。
本条例所称供应人,是指与采购人可能或者已经签订采购合同的供应商或者承包商。第八条 政府采购应当接受社会监督。
任何组织和个人有权对政府采购中的违法行为进行检举和控告。对检举和控告的有功人员,市、区人民政府应当给予奖励。第二章 采购方式第九条 政府采购可以采用招标、竞争性谈判、邀请报价、采购卡、单一来源采购或者其他方式。
招标以外的其他采购方式,其适用的具体条件和程序由市人民政府另行规定。第十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当公开招标:
(一)合同价值十万元以上的物资;
(二)合同价值二十万元以上的租赁、修缮和绿化项目;
(三)合同价值十万元以上的服务项目;
(四)采购目录规定应当集中采购的项目。
前款各项所列金额均包括本数在内。
公开招标应当按照采购主管部门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开发布招标公告,并有至少三家符合投标资格的供应人参加投标。第十一条 采购主管部门应当就集中采购的项目编制采购目录,并根据实际需要逐步扩大集中采购的范围。第十二条 本条例第十条第一款规定金额以上的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采购主管部门同意,可以邀请招标:
(一)采购项目由于其复杂性或者专门性,只能从有限范围的供应人处获得的;
(二)公开招标的成本过高,与采购项目的价值不相称的。
邀请招标应当向三家以上的供应人发出投标邀请书,并至少有三家供应人参加投标。第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不实行招标:
(一)涉及国家安全和秘密的;
(二)采购项目只能从某一特定的供应人处获得,或者供应人拥有对该项目的专有权,并且不存在其他合理选择或者替代物;
(三)原采购项目的后续维修、零配件供应,由于兼容性或者标准化的需要,必须向原供应人采购的;
(四)因发生不可预见的急需或者突发事件,不宜采用招标方式的;
(五)经公告或者邀请无三家以上符合投标资格的供应人参加投标,或者供应人未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而导致招标无法进行的;
(六)本条例第十条第一款规定以外的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其他情形。第三章 招标投标程序第十四条 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招标采购的,采购人应当委托政府采购机构;本级政府未设立政府采购机构的,应当委托采购主管部门指定的招标代理机构。
政府采购机构可以自行组织招标,也可以转托采购主管部门指定的招标代理机构组织招标。第十五条 公开招标的,政府采购机构或者招标代理机构(以下统称招标机构)应当于投标截止日二十日以前发布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招标项目的名称、数量;
(二)供应人的资格;
(三)招标文件发放的办法和时间;
(四)投标时间和地点。
邀请招标的,招标机构应当于投标截止日十五日以前发出投标邀请书。邀请书的内容参照招标公告的有关规定。
深圳入户条件最新政策2024年修改医保卡密码的方法如下:
1、到当地社保局修改,可带上身份证和医保卡到户籍所在地的医保处进行密码修改;
2、可致电社保局电话12333,进行人工修改医保卡密码;
3、登陆当地劳动保障信息网进行修改
社保应用初始密码为“123456”,可以拔打“12333”更改初始密码并牢记。修改密码的方法是是拔打“12333”并接通后按“2”键:社保卡业务-按“2”键:
社保卡修改密码-输入社保卡卡号(除字母外),以“#”键结束-密码(初始密码为“123456”),以“#”键结束-输入身份证号码,以“#”键结束-输入六位新密码,以“#”键结束-再次输入新密码,以“#”键结束。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条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第二十六条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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