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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每人可以办一个狗证。根据查询相关公开信息显示:规定一人只准饲养一只小型犬。办狗证时需要带狗狗的照片、免疫证,主人的身份证和户口簿。办狗证处填写好办证信息表,上交后,会拿到另一张表,前往当地的居委会和公安局进行盖章,后交给办证处,给证件植入相关芯片。注意的是,办好后要前往街道办事处进行注册登记,领取证件和标识。
未办狗证公安回访是打电话还是入户一、办理深厅正圳户口都需要什么条件
1、办理深圳户口需要以下条件:
(1)扮如悔年龄在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
(2)身体健康;
(3)高中含中专以上学历;
(4)已在本市办理居住证并在申报单位缴纳社会保;
(5)未违反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的规定;
(6)未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及活动,无劳动教养及犯罪记录。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三条
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
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
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居住在军事机关和橡银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
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二、深圳户口申请需要准备哪些办理的材料
1、已婚且孩子随迁:双方身份证、双方户口本、双方结婚证、个人毕业证、社保卡,小孩出生证明和准生证;
2、未婚:个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书、或者资格证书,社保卡;
3、应届生: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成绩单、就业推荐表、报到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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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办狗证养狗是违法的,但是法律上并没有明确的罪名,一旦被举报,狗狗会被带走。超数量饲养犬只的,由公安机构责令限期处理,每只犬可并处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逾期不处理的或者处理后犬只返回的,没收其犬只。
狗证就是狗的证明,不过是狗可以活的证明。
(一)在合作医院处领取《深圳市养犬登记表》并填写;
(二)准备好身份证复印件;
(三)提供房屋产权书或租赁合同书复印件或居委会提供的在固定住所居住超过六个月的证明;
(四)一寸犬头照1张,三寸犬全身清晰照一张;
(五)狂犬证(疫苗本)复印件。
深圳地区狗证办理授权点(可免费办理狗证及注射狂犬疫苗)
包括:
一、罗湖区
华南动物总院、翠竹宠物医院、红桂动物医院、泰宁宠物医院旗舰店、东门宠物医院。
二、福田区
福民动物医院、福华动物医院、景田瑞鹏宠物医院、梅林动物医院、上步宠物医院、福强动物医院、下梅林宠物医院、华强北瑞鹏动物医院。
三、南山区
前海瑞鹏宠物医院、后海动物医院、南山动物医院、蛇口宠物医院、中油瑞鹏宠物医院、招商宠物医院。
四、龙岗区
大芬动物医院、大运瑞鹏宠物医院、龙华新区(可在龙华街道办网站上直接申请办理)、深圳北站动物医院、景龙动物医院、梅龙宠物医院。
五、宝安区
宝体瑞鹏宠物医院、宝安区动物医院。
《深圳市养犬管理条例》第二章,养犬登记:
第七条,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固定住所,且独户居住的居民,可以养犬。单位养犬的,应当有专门场所和安全防护设施,并确定专人负责犬只管理。
第八条,实行养犬登记制度。养犬人应当到住所所在地的区主管部门申请养犬登记。未经登记,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饲养犬只。
第九条,禁止在居民住宅区、商业区、工业区以及市主管部门划定的其他禁止饲养烈性犬的区域内饲养烈性犬。烈性犬的具体品种,由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确定,并向社会公布。
第十条,饲养两只以上犬只的,应当符合所在社区或者住宅区相关公约,并出具居民委员会或者业主委员会同意饲养的证明。
第十一条对符合条件的居民和单位,区主管部门应当即时办理登记手续,发放养犬登记证及号牌,并为犬只植入电子标签。区主管部门可以根据便民原则委托街道办事处或者其派出机构办理养犬登记。
第十二条,区主管部门应当建立登记犬只的电子档案,记载下列事项:
(一)养犬人的姓名、地址及****;
(二)犬只的品种、年龄、主要体貌特征;
(三)养犬登记证号码、发放时间;
(四)交纳管理费的情况;
(五)注射预防狂犬病疫苗的时间;
(六)市主管部门规定应当记载的其他事项。
第十三条,养犬人的姓名、地址、****变更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三十日内,持养犬登记证到住所所在地的区主管部门办理变更登记。
第十四条,将登记犬只出售或者赠与他人的,原养犬人、购犬人或者受赠人应当在三十日内到区主管部门办理过户登记。
第十五条,养犬人遗失养犬登记证的,应当自遗失之日起三十日内,到原登记机构补办养犬登记证。
第十六条,犬只死亡或者丢失的,养犬人应当自犬只死亡或者丢失之日起三十日内到原登记机构办理注销登记。养犬人放弃所饲养犬只且无法自行安置的,应当将犬只送交犬只收容场所,并到原登记机构办理注销登记。
第十七条,街道办事处或者其派出机构应当将本社区居民和单位的养犬登记管理等事项向居民公开。
第十八条,养犬应当缴纳管理费。每只犬每年的管理费为三百元。区主管部门可以委托街道办事处或者其派出机构代收。
第十九条,盲人饲养导盲犬和肢体重残人饲养扶助犬的,免收管理费;非营利性组织收养流浪犬、遗弃犬的,收养期间免收管理费;饲养绝育犬的,减半收取管理费。
第二十条,养犬管理费用于养犬登记、犬只强制免疫及其他管理工作的开支。养犬管理费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纳入财政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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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度百科-深圳市养犬管理条例
深圳养犬管理条例及养犬证办理流程和材料规范养犬主要目的就是保障公民的健康和财产安全,动物类是不易受人控制的,谁都无法预测发生什么样的情况,城市规范的基本规定就是要求养犬的公民,遛狗时需要拴绳,以免给他人造成伤害,或者吓到儿童,那么深圳养犬管理条例有哪些呢?下面是我整理的关于深圳养犬管理条例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深圳养犬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养犬管理活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市容环境和社会秩序,根据《深圳市养犬管理条例》《深圳经济特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养犬登记、免疫检疫、户外活动及其他管理,适用本规定。
军用、警用犬只以及动物园、专业表演团体、科研机构等单位因工作需要饲养犬只的管理不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 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部门(以下简称市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协调本规定实施的有关工作;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部门(以下简称区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养犬管理工作。
第二章 养犬登记
第四条 饲养犬龄满三个月的犬只,养犬人应当主动向区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养犬登记。
民间动物保护组织、社会团体应当参照本规定单位养犬的相关规定对收容救助的犬只、无主犬只申请办理养犬登记。
第五条 养犬登记可以通过现场和网上两种方式申请办理。养犬人可以向养犬地的养犬登记服务点、便民点现场申请办理,或者根据市、区主管部门的相关指引网上申请办理养犬登记。
养犬登记服务点是指区主管部门及其委托的街道办事处或者其它政府机构设立的养犬登记受理机构,具体负责办理养犬登记、发放犬牌和养犬登记证等工作。
养犬登记便民点是指宠物医院等协助办理养犬登记的机构。养犬登记便民点应当在自收到申请材料三个工作日内将养犬登记申请的相关材料提交养犬登记服务点。
第六条 个人办理养犬登记的,应当向养犬登记服务点或者便民点提交下列材料:
(一)养犬登记表;
(二)身份证明;
(三)犬只全身彩色照片和犬只头部正面彩色照片,全身彩照要求四肢站立、侧身回头、面向镜头能看清犬只双眼,犬只不得穿着衣物或者佩戴饰品;
(四)犬只免疫证明。
第七条 单位办理养犬登记的,应当向养犬登记服务点或者便民点提交下列材料:
(一)养犬登记表;
(二)营业执照或者其它单位证明文件;
(三)管养犬只人员身份证明材料;
(四)犬只全身彩色照片和犬只头部正面彩色照片,全身彩照要求四肢站立、侧身回头、面向镜头能看清犬只双眼,犬只不得穿着衣物或者佩戴饰品;
(五)犬只免疫证明。
第八条 区主管部门应当按照以下规定办理养犬登记:
(一)符合《深圳市养犬管理条例》规定的相关条件,且材料齐全的,即时办理登记手续;
(二)申请材料需要进行专业技术审核的,在七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符合条件的,办理登记手续;
(三)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告知申请人需要补交的相关内容;
(四)申请材料存在错误或者不符合《深圳市养犬管理条例》及本规定的,要求申请人进行更正;
(五)不符合《深圳市养犬管理条例》规定的相关条件,不予受理并说明相应理由。
第九条 办理登记的犬只,应当植入电子标签。
电子标签是指可通过直接注射植入犬只体内的宠物电子芯片。
第十条 电子标签的标准由市主管部门明确,电子标签的植入由区主管部门负责。
第十一条 犬只植入电子标签,应当由取得执业兽医师资格证书的专业人员进行。
区主管部门可以自行招聘执业兽医师,也可以通过购买服务的形式,交由宠物医院或者具备专业能力的犬业服务单位为犬只植入电子标签。
第十二条 养犬人应当在办理完养犬登记手续的三十日内,前往区主管部门指定地点为犬只植入电子标签。
养犬人可以自行到宠物医院为犬只植入电子标签。养犬人自行为犬只植入电子标签的,应当在办理完养犬登记手续的三十日内植入,并前往区主管部门录入犬只电子标签相关信息,且所植入的电子标签应当符合市主管部门明确的犬只电子标签标准,
第十三条 犬只因特殊情况暂时不能植入电子标签的,由执业兽医师确认后,经区主管部门同意,可暂缓植入电子标签。养犬人应当在特殊情况消除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为犬只植入电子标签。
犬只因犬龄、体质等特殊原因不能植入电子标签的,由执业兽医师确认后,经区主管部门同意,可以不植入犬只电子标签。
第十四条 办理养犬变更登记的,应当向区主管部门提交以下材料:
(一)原养犬登记证;
(二)个人登记养犬的提供养犬人身份证明;
(三)单位登记养犬的提供单位证明和管养犬只人员的身份证明;
(四)地址、****、姓名的变更材料。
区主管部门受理变更申请后,按照本规定第八条的规定办理。
第十五条 办理养犬过户登记的,应当向区主管部门提交以下材料:
(一)养犬过户登记表;
(二)原养犬登记证;
(三)原养犬人、购犬人或者受赠人的身份证明。
区主管部门受理过户申请后,按照本规定第八条的规定办理。
第十六条 办理养犬犬牌、登记证、电子标签补办登记的,应当向区主管部门提交以下材料:
(一)养犬补办登记表;
(二)养犬人身份证明。
第十七条 办理养犬注销登记的,应当向区主管部门提交以下材料:
(一)养犬注销登记表;
(二)养犬人身份证明。
第十八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区主管部门应当注销其养犬登记证:
(一)申请办理养犬注销符合《深圳市养犬管理条例》规定的,即时注销;
(二)未按《深圳市养犬管理条例》及本规定办理注销手续,期限已届满的;
(三)犬只被依法没收的。
第三章 犬只日常管理
第十九条 养犬人饲养犬只应当尊重社会公德,遵守公共秩序,不得干扰他人正常生活,不得破坏市容环境卫生和公共设施,不得虐待、遗弃饲养的犬只。
鼓励市民以领养代替购买,主动参加养犬知识讲座,规范养犬行为,树立文明养犬形象。
第二十条 养犬人不得驱使或者放任犬只恐吓、伤害他人。犬只有突发性攻击行为的,养犬人应当及时制止。
第二十一条 犬只类型按照以下标准划分:。
(一)超小型犬:肩高不满25厘米,且体重不满4千克;
(二)小型犬:肩高25厘米以上不满40厘米,或者体重4千克以上不满10千克;
(三)中型犬:肩高40厘米以上不满60厘米,或者体重10千克以上不满30千克;
(四)大型犬:肩高60厘米以上不满70厘米,或者体重30千克以上不满40千克;
(五)超大型犬:肩高70厘米以上,或者体重40千克以上。
犬只肩高是指身高,不包括头部。
第二十二条 养犬人携带犬只外出时,应当按照犬只类型为犬只束不同长度犬链:
(一)超小型、小型犬只牵领人手至犬只项圈区间的犬链长度不得超过2米;
(二)中型及以上犬只牵领人手至犬只项圈区间的犬链长度不得超过15米。
第二十三条 养犬人携犬进入电梯等拥挤场合,应当自觉收紧犬链,使犬只紧贴牵领人腿部。
第二十四条 犬只意外走失的,养犬人应当及时报告区主管部门,区主管部门将相关信息予以公开,便于找回犬只。
区主管部门发现犬只的,养犬人应当自接到区主管部门通知之日起七日内凭身份证件、养犬登记证到指定的犬只收治中心领回其犬只。
第二十五条 鼓励养犬人对饲养的犬只实施绝育措施。
第四章 犬只收治
第二十六条 犬只收治中心是由区主管部门自行设置或者通过政府采购提供犬只饲养、医疗、免疫、绝育、救治、处置等服务的机构。
向区主管部门提供犬只收治服务的专业机构应该持有合法的营业执照、防疫证照,具备相应的资质。
第二十七条 区主管部门应当设置一处以上犬只收治中心。
第二十八条 犬只收治中心应当配备执业兽医师、驯养人员、保洁人员等,应当对接收的犬只制订专门的工作规范,妥善照顾好犬只,严禁虐犬。
第二十九条 犬只收治中心设计、建筑应当符合动物防疫要求,采光、通风、消毒、污物和污水的排放设施齐全,并定期开展消毒防疫工作。
犬只收治中心应当设置办公区、犬只接收区、隔离区、医疗区、生活区、领养区、仓库等功能区。
犬只生活区应配备足够数量的犬舍,确保每只犬的休息空间不低于2平方米,每10只犬的活动空间不低于20平方米。每间犬舍需配备足够数量的犬笼,每只犬应当配备一个犬笼,超大型犬和大型犬犬笼空间不低于15立方米,中型犬犬笼空间不低于1立方米,小型犬和超小型犬犬笼空间不低于05立方米。
第三十条 犬只收治中心应当做好相关档案记录,包括出入台账、免疫记录、消毒记录、诊疗记录、认领记录、领养记录、病死无害化处理记录,保证各项记录完整、真实和有效,并保存五年以上。
犬只收治中心接收犬只,应当对每只犬进行编号、拍照,并对犬只的接收区域、品种、毛色、体重、性别、年龄、健康状况、收治日期等基本信息进行登记。
第三十一条 进入收治中心生活区的犬只应当按照以下规定进行分类安置:
(一)生病或者受伤的犬只与健康的犬只分开;
(二)幼犬与成年犬分开(除非幼犬正处于哺乳期);
(三)公犬与母犬分开;
(四)具有攻击性的犬只与其它所有犬只分开;
(五)正在哺乳的犬只与其他所有犬只分开。
在安置具有攻击性或者潜在危险的犬只笼子外,应当标有明确的警示标识。
第三十二条 收治中心犬只应当在确保接种狂犬疫苗以及驱除寄生虫后,方可由公众领养。
第三十三条 犬只收治中心严禁吸烟,以免对动物的健康造成损害。
第三十四条 区主管部门应当组织执法人员培训捕犬技能,并配备有效捕犬工具及防护装备。
捕捉犬只时,应当尽量避免对犬只造成伤害,在运输、移交过程中做到安全、无伤害移交。
第三十五条 区主管部门应当自接收、捕捉、暂扣或者没收犬只之日起四十八小时内将收治犬只送至相应的犬只收治中心。
第三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区主管部门应当对犬只进行收治:
(一)流浪犬;
(二)放弃饲养的犬只;
(三)暂扣或者没收的犬只。
第三十七条 犬只进入收治中心后,区主管部门应当确认犬只是否为无主犬。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照无主犬只处理:
(一)自接收之日起超过七日仍不能查明养犬人的;
(二)养犬人自通知送达之日起超过七日未予认领的;
(三)查扣犬只逾期无人认领的。
第三十八条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发现流浪犬的,可以报告区主管部门进行处理或者将其送至区主管部门指定的犬只收治中心。
第三十九条 无主犬经执业兽医师检验检疫合格的,由区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犬只待领养信息,并可以由符合规定条件的个人或者单位按照本规定办理领养手续。
鼓励有关行业协会、动物保护组织等社会团体收容和救治犬只,但不得用于经营活动。
第四十条 犬只领养应当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发布领养信息:区主管部门确定适合领养犬只,发布领养信息,对外公开招募领养;
(二)申请领养:领养人向区主管部门提出领养申请;
(三)资格审核:区主管部门审核领养人是否符合《深圳市养犬管理条例》规定的养犬条件;
(四)评估领养人:区主管部门通过与领养人交谈或者组织知识测试,并根据领养人与申请领养犬只相处情况,客观谨慎地筛选领养人,并于三个工作日内告知领养人可否领养犬只;
(五)办理领养手续:适合领养人签署领养协议并办理养犬登记;
(六)跟踪回访:定期对领养人进行电话或者照片、视频等形式的回访,确保领养协议得到履行。领养人未能履行协议的,区主管部门可以收回犬只。
第五章 犬只处置
第四十一条 在遵循谨慎、关爱动物的前提下,经区主管部门同意后,犬只收治中心可以对下列犬只按照执业兽医师出具的评估意见予以处置:
(一)诊断患有绝症的犬只;
(二)诊断患有危重传染病晚期的犬只;
(三)因难以治愈的创伤受苦且无治疗价值的犬只;
(四)属烈性犬品种且具有较强攻击性的犬只;
(五)超出犬只收治中心收治能力并且超过14天无人领养的犬只。
第四十二条 犬只处置应当核对犬只身份,并由执业兽医师实施。犬只处置的相关信息应当录入犬只管理电子信息系统。
第四十三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掩埋或者抛弃犬只尸体,不得设置坟墓埋葬犬只尸体。
犬只尸体是指犬只在饲养、诊疗、收治过程中,因自然终老、疾病、事故、处置或者其他原因死亡的犬只尸体。
第四十四条 养犬人、动物诊疗机构、犬只收治中心应当在犬只死亡后24小时内将犬只尸体送至指定的收集点或者深圳市城市废物处置中心作无害化处理。
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犬只尸体,运载工具中的动物排泄物以及垫料、包装物、容器等污染物,应当按照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处理,不得随意处置。
第四十五条 犬只尸体处理信息应及时录入犬只管理电子信息系统。
二、深圳养犬证办理流程和材料一、重点管理区内,一户一犬(非烈性犬)。
1、申请人身份证(本市户籍人口、年满18周岁且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或本市居住证。
2、有效的独户住所证件。包括:“房产证(不动产证)、购房合同、房屋租赁合同和房主同意饲养的书面说明。
3、单位办证须需提供单位主体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身份证件;养犬用途说明;看管犬只人员的身份证件;养犬管理制度,专门场所、安全圈养设施等(拍照上传)。
4、合法有效的犬只免疫证。
5、宠物的三张拍摄照片分别是正面照、左侧照、右侧照。
二、一般管理区内,养犬人持有效证件和合法有效的犬只免疫证办理养犬登记手续。
三、养犬登记为一次性登记。 养犬人应当在取得免疫证后五日内,携犬只到公安机关确定的登记场所办理养犬登记手续;也可通过犬主app或其他政务平台自主申请提交有关材料办理登记。
四、外市依法登记的犬只,在本市逗留时间超过三个月的,应当按照本条例规定办理登记手续。
五、养犬人变更住所、****的,通过犬主app或其他政务平台提交变更后的有关材料办理变更手续。
六、需要变更养犬人的,通过犬主app或其他政务平台提交变更后养犬人的有关材料办理变更手续。
七、犬只死亡、走失、送交留检场所的,养犬人通过犬主app或其他政务平台自主申请注销,也可到免疫登记点办理注销。
认证流程
第一步:犬主在公众号/APP上提交(犬主身份信息、地址信息、犬只照片、品种类型等,扶助/导盲犬需额外的相关证明材料,选择领取犬只登记标识的免疫点);
第二步:公安人员对犬主提交的信息进行审核;
第三步:审核通过后,犬主前往选择的免疫点领取犬只登记标识;
第四步:免疫点工作人员发放犬只登记标识、并提交犬只登记标识信息,系统自动生成电子养犬登记证;
第五步:养犬登记办理成功,犬主可自主选择是否打印养犬登记证。
深圳怎么办三个狗证吗步骤如下:
1、需要到深圳当地的宠物管理部门或者宠物医院咨询,了解办理狗证的具体要求和流程,根据要求,需要提供三个狗的相关证件和资料。
2、根据流程,需要填写相关申请表格,并缴纳相应的费用,申请成功,会收到狗证,并可以按照要求佩戴在狗的脖子上。
深圳办狗证需要什么手续办证材料:
1主人的身份证电子版
2犬只头照1张,三寸全身照1张(全身照要满足四肢站立、侧身,回头可看见犬只双眼)
3主人在同一地址养育二只以上的犬只,要出具业主委员会或居委会同意饲养证
4若是单位养育犬只,则需提供单位介绍信和经办人身份证电子版。
5禁养犬种:
拓展——犬只注射芯片有哪些好处?
1、犬只注射芯片后,芯片可以证明犬只主人的身份;
2、犬只丢失后,相关机构可以用专业设备识别犬只身份,帮助市民尽快找回丢失犬只;
3、借助深圳市养犬管理服务综合平台,通过芯片能够精准实现犬只溯源管理,有效杜绝遗弃犬只行为;
4、发生涉犬纠纷时,能够杜绝犬主不承认犬只归属推脱责任的现象,有效减少犬只伤人和肇事等问题的发生率;
5、犬只必须注射芯片方可出入境,为犬只注射芯片可为携犬出入境提前做好准备。
办理方法:
关注微信公众号“美丽深圳”,点击“便民服务-养犬服务-线上办理养犬证”,根据提示完成申请。
深圳养狗需要办什么证问题一:深圳养狗需要办狗证么 一、养犬条件(一)有合法身份证明或者依法成立的单位;(二)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三)有固定住所(指自有物业或租赁居住六个月以上);(四)独户居住(指非共有物业或合伙租赁);(五)有专门场所和安全防护设施(单位养犬)。二、申请材料(一)养犬登记表;(二)身份证复印件或单位登记证明;(三)房屋产权书或租赁合同书复印件或居委会提供的在固定住所居住超过六个月的证明;(四)单位介绍信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单位养犬);(五)一寸犬头照3张;三寸犬全身照一张;(六)盲人饲养导盲犬、肢体重残人饲养扶助犬应提供残疾证明;(七)饲养绝育犬的,应当提交实施绝育手术机构提供的绝育证明。三、申请表格养犬人需填写《深圳市养犬登记表》,该表格可在养犬登记点免费领取,也可在深圳市城市管理局网站( szumgov)上免费下载。申请人独户居住的条件需居民委员会或物业管理单位证明,并在《深圳市养犬登记表》签注;申请人申请饲养两只以上犬只,需符合所在社区或者住宅区相关公约,并在《深圳市养犬登记表》签注居民委员会或业主委员会同意的证明。单位养犬有专门场所和安全防护设施的条件需单位所在辖区居民委员会证明,并在《深圳市养犬登记表》签注。四、办理程序1养犬人持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暂住证(单位饲养的持单位证明)到各街道办事处(镇)城管办领取《深圳市养犬审批表》一式三份,按内容如实填写;2报街道办事处(镇)城管办加签证明意见后,送区城管办初审,并办理“犬类伤害他人责任保险”;3初审合格后,携带犬只到市、区兽医防疫检疫所进行犬只健康检查,注射狂犬病疫苗,及 犬只后领取《犬类免疫证》;4持审批表,犬只6寸彩色侧身照片 4张(照片上犬只的尺寸不超过65mm×45mm),犬主身份证,户口簿或暂住证及复印件到市城管办犬类管理服务中心审验,审验合格后,持缴款通知单到指定的建设银行深圳分行下属的营业所缴纳登记费;5凭银行收款收据和保险单领取《养犬许可证》和犬只号牌。
问题二:深圳养狗需要走什么程序,办理什么手续? 就去宠物医院就可以填表办理,要拍相片,费用300一年。限养的种类医院那有挂出来,松狮不记得,但是大白熊应该不给养,哈士奇和金毛都没有问题。
问题三:深圳怎么办狗证 到各区的城管办办理
一、养犬条件
(一)有合法身份证明或者依法成立的单位;
(二)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三)有固定住所(指自有物业或租赁居住六个月以上);
(四)独户居住(指非共有物业或合伙租赁);
(五)有专门场所和安全防护设施(单位养犬)。
二、申请材料
(一)养犬登记表;
(二)身份证复印件或单位登记证明;
(三)房屋产权书或租赁合同书复印件或居委会提供的在固定住所居住超过六个月的证明;
(四)单位介绍信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单位养犬);
(五)一寸犬头照3张;三寸犬全身照一张;
(六)盲人饲养导盲犬、肢体重残人饲养扶助犬应提供残疾证明;
(七)饲养绝育犬的,应当提交实施绝育手术机构提供的绝育证明。
三、申请表格
养犬人需填写《深圳市养犬登记表》,该表格可在养犬登记点免费领取,也可在深圳市城市管理局网站上免费下载。
申请人独户居住的条件需居民委员会或物业管理单位证明,并在《深圳市养犬登记表》签注;申请人申请饲养两只以上犬只,需符合所在社区或者住宅区相关公约,并在《深圳市养犬登记表》签注居民委员会或业主委员会同意的证明。
单位养犬有专门场所和安全防护设施的条件需单位所在辖区居民委员会证明,并在《深圳市养犬登记表》签注。
四、办理程序
养犬人备齐资料后携带犬只,到住所地行政区域内的养犬登记点办理养犬登记。
登记按以下程序办理:核实养犬登记表―缴纳管理费―植入电子标签―犬只注射狂犬疫苗―领取犬只号牌养犬登记证5个工作日后在街道办事处领取。
问题四:在深圳养狗要不要领狗证?要怎么领? 要。
去你所在辖区的街道办。
下载深圳市养犬登记表,网址是(202404124122/UpLoadFiles/Down/养犬登记表doc) 并填写 (注意下面的备注)
带上你的身份证、房产证明(或者租赁合同书)复印件
一寸狗头照3张,三寸狗全身照1张
等交到街道办,即可。
问题五:深圳养狗现在需要养狗证了么 一、养犬条件(一)有合法身份证明或者依法成立的单位;(二)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三)有固定住所(指自有物业或租赁居住六个月以上);(四)独户居住(指非共有物业或合伙租赁);(五)有专门场所和安全防护设施(单位养犬)。二、申请材料(一)养犬登记表;(二)身份证复印件或单位登记证明;(三)房屋产权书或租赁合同书复印件或居委会提供的在固定住所居住超过六个月的证明;(四)单位介绍信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单位养犬);(五)一寸犬头照3张;三寸犬全身照一张;(六)盲人饲养导盲犬、肢体重残人饲养扶助犬应提供残疾证明;(七)饲养绝育犬的,应当提交实施绝育手术机构提供的绝育证明。
问题六:在深圳养狗必须要办理狗证吗? 不让狗狗出门,到时带回家就可以了。
问题七:深圳养狗需要办狗证?要的话需要多少钱? 35元,
问题八:深圳小狗需要办狗证吗 如果是正规养狗,是需要办理狗证的,还要每隔一段时间注射免疫针。
但很多人都不是正规养狗的。
问题九:深圳现在养狗要办狗证吗 不办狗证 狗狗被抓住会被处理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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