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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入户收紧对房价影响(深圳的限购政策会对那些人的利益带来影响?)


深圳入户收紧对房价影响

网上有关“深圳入户收紧对房价影响”话题很是火热,小编也是针对深圳的限购政策会对那些人的利益带来影响?寻找了一些与之相关的一些信息进行分析,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7月30日,深圳市官方发布平台“深圳发布”消息,深圳市房地产调控“新八条”细则正式出台。细则中对购房者关心的7月15日前的在途房产交易政策适用、落户时间认定、商品住房限购政策、离异人士购房套数计算等均进行了细化。

在这之前的7月15日,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联合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等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简称《通知》)。《通知》共计八项措施,包括调整商品住房限购年限,深户居民家庭、成年单身人士(含离异)须在本市落户满3年,且能提供购房之日前在本市连续缴纳36个月及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方可购买商品住房。非深户居民家庭、成年单身人士(含离异)继续按照提供购房之日前在本市连续缴纳5年及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方可购买商品住房的规定执行。夫妻离异的,任何一方自夫妻离异之日起3年内购买商品住房的,其拥有住房套数按离异前家庭总套数计算。

此次,《细则》明确,对于2024年7月15日(不含7月15日)之前购买住房的,可继续完成交易,不受新政影响,购买时间以网签录入时间为准。对于已发生实际交易行为,但尚未在房地产信息平台中(预)录入房地产买卖合同信息的,能提供有效房款转账凭证的,也视为已办理网签(预)录入。

对于7月15日前已申请落户、并正进行房产交易的,不受新政需交社保三年的影响。

对于普通住房标准的认定,《细则》明确,2024年7月15日(不含7月15日)之前的在途交易仍按原普通住房标准认定,即不受“750万元以上的物业被认定为豪宅”影响。

对于离异人士购房,《细则》明确,夫妻离异的,任何一方自离异之日起3年内购买商品住房的,按离异当日(以《离婚证》登记时间或法院判决书生效时间为准)原家庭拥有的住房总套数计算。购房之日前3年内有两次以上(含两次)离异记录的,追溯3年内所有离异记录,其拥有的住房套数按购房之日前3年历次离异时家庭总套数之和计算。

在二手住房交易信息公开方面,《细则》要求,深圳市房地产和城市建设发展研究中心及时汇总梳理热点片区、热点楼盘二手住房合理成交价格,并定期对外发布,引导市场理性交易。热点楼盘二手住房合理成交价格原则上每半年更新一次。

同时,严控中介机构挂牌价格,对于挂牌价格明显高于所在楼盘合理成交价格的,中介机构不得受理并对外发布。政策出台之前已发布的,各区住房和建设局应督促中介机构及时下架。

此外,全市房地产中介机构应在每月7日(含7日)前,将本机构上一月居间成交的二手商品住房成交价格等相关信息报送给市住房和建设局,并对报送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对于不报、漏报、瞒报的中介机构,市住房和建设局将依法采取暂停网签权限等措施,并纳入房地产行业诚信系统予以联合惩戒。

对于深圳楼市新政的出台,深圳中原董事总经理郑叔伦认为,这次的调控政策,首先是需求的管理,限购条件收紧社保年限的延长,深户也需要连续三年社保或缴纳个税才可以购买住宅,进一步提高了购买住宅的门槛,立即可以把市场上的有效需求降低,相信可以为市场降温取到立竿见影的效果。另外,过去一段时间,存量房成交活跃,为了有效抑制过于火爆的市场,这次政策出台包括:普通住宅的标准再次修订,750万元以上的物业被定义为豪宅。

郑叔伦认为,这些不同的组合政策目的都是一致的,就是增加交易成本从而达到抑制成交的效果。同时,为了打击利用二手房信息炒作楼市,这次政策调整也明确要求行业要配合,信息公开报送,旨在公开信息后,可以避免市场恐慌情绪。

深圳市房地产中介协会发布的2024年第30周周报表示,新政影响持续发酵,二手房网签量或将持续低位运行。深圳市房地产中介协会根据深圳市住建局房地产信息平台公示的商品房成交(完成产权过户)数据显示,7月20日至7月26日,深圳新房与二手房成交量(完成产权过户)分别为747套与2010套。二手房网签1700套(含自助网签),这一数据在前两周分别为10023套和5143套。“7·15”新政对市场成交量的影响“显而易见”。深圳市房地产中介协会预计,随着新政影响的持续显现,未来深圳二手房网签量仍将在一定时间内保持低位运行。

细则全文:

一、关于在途房产交易的政策适用

2024年7月15日(不含7月15日)之前购买住房的,可继续完成交易,不受《通知》第一条第一款影响,购买时间以网签录入时间为准,具体认定标准如下:

(一)已在房地产信息平台中录入房地产买卖合同信息的,一手房预售合同以预录入时间为准;一手房现售及二手房买卖合同以录入时间为准。

(二)2024年7月15日(不含7月15日)之前已发生实际交易行为,但尚未在房地产信息平台中(预)录入房地产买卖合同信息的,能提供以下证明材料之一的,视为已办理网签(预)录入:

1.已支付购房定金、部分或全部购房款(不含现金支付)并能提供银行、支付宝、微信等转账有效凭证(POS机购房签购单、购房转账单等,转账凭证须有“购房款”、“购房定金”等相关表述,或能证明交易真实存在的相关材料);

2.购房资金监管协议及支付相应费用的银行转账有效凭证;

上述定金、购房款转账人需是购房人本人或其近亲属(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提供上述材料申请办理预售合同备案或不动产权登记手续的,应当在2024年12月31日前(含12月31日)提出申请。

二、关于落户时间的认定

居民家庭或成年单身人士(含离异)在深圳市落户的时间以居民户口簿记载时间为准。

尚未在深圳市落户,但在2024年7月15日(不含7月15日)之前已取得人力资源或公安部门准予落户的有关证明文件的,如在政策发布之前已发生实际交易行为,且能提供第一条有关凭证的,可继续完成交易,不受《通知》第一条第一款影响。

三、关于商品住房限购政策

(一)深户居民家庭、成年单身人士(含离异)入户未满3年的,在符合其他购房条件前提下,能提供购房之日前在本市连续缴纳5年及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的,按照《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深府办〔2016〕28号)第四条有关规定,限购1套商品住房。

(二)《通知》所称社会保险是指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中的任意两个险种。深户居民家庭、成年单身人士(含离异)在购房之日前3年内出现社保断缴但不超过3个月(含3个月)的,如在购房之日前5年半内累计在深圳市缴纳社保满60个月且符合其他购房条件的,可以购买商品住房。连续缴纳和累计缴纳均不含补缴情形。

(三)在深圳市退休的,户籍居民如能提供退休之日前在深圳市连续缴纳36个月及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非户籍居民如能提供退休之日前在深圳市连续缴纳60个月及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且符合其他购房条件的,可以购买商品住房。相关执行标准参照本条第二项。

(四)疫情期间无法按时缴纳社保,在本地疫情解除后3个月内完成补缴的,视同连续缴纳社保,其断缴、补缴情形不计入购房社保要求审核。

(五)居民家庭夫妻双方只有一个人符合购房条件的,购买的商品住房只能登记在符合购房条件的一方或双方名下,不得单独登记在不符合购房条件的一方名下。

(六)通过赠与形式转让商品住房的,受赠人应当符合《通知》规定的购房资格。如在2024年7月15日(不含7月15日)之前完成公证或申请办理不动产权转移登记手续的,可按原政策继续执行。

四、关于离异人士购房

(一)夫妻离异的,任何一方自离异之日起3年内购买商品住房的,按离异当日(以《离婚证》登记时间或法院判决书生效时间为准)原家庭拥有的住房总套数计算。从离异之日起3年内,若离异前家庭名下在本市无房,且符合其他购房条件,离异后任一方可以以成年单身人士身份在本市购买1套商品住房;若离异前家庭名下在本市有1套商品住房,且符合其他购房条件,离异后无房一方可以以成年单身人士身份在本市购买1套商品住房;若离异前家庭名下在本市有2套及以上商品住房,离异后任一方在本市均不得购买商品住房。

(二)购房之日前3年内有两次以上(含两次)离异记录的,追溯3年内所有离异记录,其拥有的住房套数按购房之日前3年历次离异时家庭总套数之和计算。

五、关于调整普通住房标准

2024年7月15日(不含7月15日)之前的在途交易仍按原普通住房标准认定,执行时点参照本通知第一条第一项相关规定。

六、关于推行房屋抵押合同网签

(一)《通知》下发10个工作日内,市规划国土房产信息中心完成房屋抵押合同网签系统开发工作,市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办理商业银行及其他相关金融机构授权手续。

(二)系统上线后金融监管部门应督促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将抵押合同信息录入系统,相关数据将自动推送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抵押登记业务。

(三)系统上线前已发生的交易(时间节点参照第一条执行)可继续按照原有程序办理。

七、关于二手住房交易信息公开

(一)市房地产和城市建设发展研究中心及时汇总梳理热点片区、热点楼盘二手住房合理成交价格,并定期对外发布,引导市场理性交易。热点楼盘二手住房合理成交价格原则上每半年更新一次。

(二)严控中介机构挂牌价格,对于挂牌价格明显高于所在楼盘合理成交价格的,中介机构不得受理并对外发布。政策出台之前已发布的,各区住房和建设局应督促中介机构及时下架。

(三)全市房地产中介机构应在每月7日(含7日)前,将本机构上一月居间成交的二手商品住房成交价格等相关信息报送给市住房和建设局,并对报送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对于不报、漏报、瞒报的中介机构,市住房和建设局将依法采取暂停网签权限等措施,并纳入房地产行业诚信系统予以联合惩戒。

八、其他

购房人在2024年7月15日(不含7月15日)之前已发生实际交易行为且能提供本通知第一条规定的有关凭证,如在支付相关款项时不符合原政策购房条件,但在申请办理预售合同备案或不动产权登记手续时符合原政策购房条件的,可按原政策继续完成交易,但应当在2024年12月31日前(含12月31日)申请办理相关手续。

特此通知。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2024年7月29日

深圳的限购政策会对那些人的利益带来影响?

深圳是中国改革开放的重要窗口和经济特区,吸引了大量人才前来发展和生活。落户深圳的好处和弊端如下:

好处:

弊端:

总之,落户深圳有着诸多好处和弊端,需要根据自身情况进行权衡和选择。

房价高:深圳的房价较高,购房压力大,对于一些收入较低的人来说,生活成本较高。

竞争激烈:深圳的人口密度较大,竞争激烈,就业和发展压力较大。

环境污染:深圳的工业发展较快,环境污染问题较为突出,对居民的身体健康造成一定影响。

社会压力大:深圳的生活节奏较快,社会压力较大,对于一些人来说,可能会感到压力过大。

就业机会多:深圳是中国的经济中心之一,有着众多的企业和产业,提供了大量的就业机会。

收入水平高:深圳的经济发展水平较高,人均收入也相对较高,可以获得更高的薪资和福利待遇。

生活便利:深圳的城市建设较为完善,交通、医疗、教育等公共服务设施齐全,生活便利。

文化氛围浓厚:深圳有着丰富的文化资源和活动,可以满足人们的文化需求,提高生活质量。

深圳新政落地首周:房价上涨被遏制,楼市进入买方市场

深圳楼市的限购政策调控,可谓是一记爆炸性新闻,瞬间就激起了了全国楼市的激烈讨论。这次政策调控力度之大,超出多数人预料。

7月15日,深圳市住建局发布了《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通知提出了八大调控措施,而且其严厉程度甚至可以说已经远超北京上海,也超出很多业内外人士的预料。

从这些新政来分析,我们可以看出,这次新政主要影响了下列几类人群:

1、深圳入户门槛太低了,短时间内入户买房的人群太多:这些人主要是看中了深圳的户口,有很多家长在孩子上大学的时候,就立刻把户口迁到深圳,一毕业就立刻买房,深圳每年的外来新增人口超过150多万人,深圳本来就土地少,新房少,人一多房价就被炒上去了。这次新政大大提高了购房资格,遏制了这些投机取巧入户买房的。

2、利用假离婚来投机取巧,多买二套房三套房的。以前的时候,一些人为了多买几套房,故意上演假离婚手段,来摆脱拥有住房总套数的限制,买完房子就立刻复合,一来就躲过政策多买好几套房子,这次新政是彻底遏制了这类闹剧的上演。

3、打击了投资炒房客。二手房增值税从两年变成五年,这就让那些炒房客手里的房子多出了很多交易成本,再加上住宅价格750万的上限,让那些上千万的天价房多出豪宅税,让投资炒房的人付出更多成本,这次新政是确实打击了一些炒房客。

4、还有一些本地人也受到了影响。这一次是调控力度过大了,让一些本地人都失去了购房资格,新房抽签和首付比例的改动,让本地人买房也提高了许多门槛。

深圳楼市调控又一次升级,这会不会影响房价?

深圳多个业内人士认为,短期内市场供求关系有了重大改变,房价还会上涨的预期被扭转了,楼市开始进入买方市场。

从3月的魔幻上涨到7月的重拳调控,深圳楼市今年的闹剧有了一个阶段性的终结。

新政的效果立竿见影,一夜之间,不少人的购房资格没了,还有不少人首付比例和税费提高了。买房计划突然被打乱,购房需求骤减,中介和新房销售签下的单子也变少了。新房、二手房市场都没了前几日的狂热氛围。

3年落户+社保,令大约30%的购房者失去了资格,市场带访和成交明显下滑,更关键的是,房价上涨的预期被扭转,楼市运行的逻辑被改变,不少炒房客被新政堵在了门外,拿着房票的人有底气了,楼市进入了买方市场,从狂热走向平静。

但此次新政,并不能让深圳一劳永逸。严厉的调控,短期内能够遏制房价上涨的预期,但只有从根源入手,解决深圳住房供应不足的问题,“稳楼市”才有可能实现。

新政来“降温”

“一觉醒来没了买房资格”,新政对市场最大的打击,是买房人突然变少了。

新房市场上,华强城、华润城四期、沙井海岸城、中海寰宇时代等几个网红盘,都在紧急盘点之前到访或扫街的客户,看看还有多少有购房名额。

吴静是一名炒房客,为了“打新”,她加了好几个购房群,和两个朋友同时关注着好几个网红盘。原本计划目标是远洋天著,新政出来以后,两个朋友没名额了,自己首付也不够了。

根据新政,热点楼盘摇号要“优先满足无房居民和个税或者社保年限长的”,这也意味着,不少刚需客手里拿的都是优质房票,上车机会大大提高。

刚需买房人终于可以扬眉吐气了。新政出台当天,华润城四期讨论群里有买房人表示:“昨天已经被润四劝退怕陪跑,今天突然又觉得很有机会。”语气里是藏不住的欣喜。

不少有资格的买房人表示,也准备去新盘碰碰运气,毕竟手里拿着房票的人不多了,买到网红盘也不是没有可能。

据中原地产研究中心数据,7月13日-7月19日深圳新房住宅共成交873套,环比下降8.0%,看起来降得不太多,是因为之前积累的成交释放;深圳中原董事总经理郑叔伦表示,新房市场观望情绪浓厚,预计短时间内交易量会明显下降。

人们不再热衷于“打新”,二手房更是“凉凉”,中介们都没生意了。房产中介小赵说,“平时周末可以签个两三单,现在就只是问的多。”他认为,二手房在未来几个月成交量会明显下滑,生意会越来越不好做。

之前牛气冲天的二手房业主放低了姿态。中原地产中介小张告诉记者,新政落地前,客户看中房子后,不少业主会临时反价,涨20万、50万都很常见,还有小区业主集体涨价的。但现在,很多二手房业主主动下调了房源报价。

比如南山区诺德假日花园,已经有业主在新政当天,把挂牌价从960万降到900万;宝安区苹果园的业主原本报价760万,新政第二天降到739万。

广东省住房政策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员李宇嘉指出,高价盘跳水一定会有。比如,前期加杠杆买房的投资客,账面浮盈还比较可观,对后市悲观,想趁着高价出货。深圳房价去年以来到现在,均价涨了1万元,光涨幅就是长沙的房价水平。降价几十万上百万表面看损失挺大,其实是“挤水分”。

在这种氛围下,二手房市场成交惨淡,网签量呈“断崖式”下滑。深圳市房地产中介协会数据显示,新政发布一周(7月13日至19日),深圳二手房网签量为5143套,环比大跌48.7%。

深圳多个业内人士认为,短期内市场供求关系有了重大改变,房价还会上涨的预期被扭转了,楼市开始进入买方市场。

并非一劳永逸

靴子重重落地,给市场带来的动荡不小。所有人都在关心,深圳楼市何去何从?房价还会继续坚挺吗?

中原地产首席分析师张大伟表示,这次政策有力打击了投资需求,预计部分投资客很可能开始离场,若政策在收费、购房资格、信用贷等方面严格执行,深圳有望开始进入调整周期。

过去深圳楼市领先北京、上海的行情将告一段落。预计深圳未来半年,投资比例将暴跌,房价将开始一轮明显的下调,跌幅在5%以上。

李宇嘉预测,深圳楼市交易下半年将明显降温,房价也会有所下跌,特别是今年上半年交易的房子,价格可能下降。此次政策的调整周期最短1个月,最长8个月;深圳楼市的总交易量,最多会降70%,最少也只能达到20%。

不过他指出,深圳楼市此轮调控将更多在短期内影响楼市,长期依然要看基本盘。

稳字当头始终是楼市的主基调,对于深圳,监管层也一再强调,深圳既要调控,也要稳楼市,这就要考验深圳的智慧了。调控是短期之举,未来楼市若明显下行,不排除政策再相向而动。

但不管调控多么严厉和频繁,最终决定楼市走向的是供求关系。为了实现“稳楼市”,深圳政府今年还从根源入手,解决住房供应不足的问题。

2024年上半年,深圳共出让了13宗涉宅用地,出让面积49.45万平方米,同比增长约25.7%。今年深圳计划供应居住用地293.2公顷,较去年计划的150公顷增加了近一倍。

为解决土地稀缺的问题,深圳的城市旧改也被寄予厚望。截至2024年7月19日,已列入城市更新计划项目891个,已通过城市更新专规批复项目509个。

7月20日,深圳出台了《深圳经济特区城市更新条例(征求意见稿)》,其中规定,当已签订搬迁安置协议的合法产权比例不低于95%且符合房屋征收相关规定的,市、区政府可以对未签约部分房屋实施个别征收。

这意味着“钉子户”可由政府实施个别征收,旧改效率有望大大提高。

易居中国总裁丁祖昱认为,后续政策的实施效果还有待于进一步观察,但短期内一定是立竿见影的,会对市场产生比较大的影响。在深圳“虚高”的房价上浇一些冷水,让市场冷静一下,这对深圳未来的发展不是一件坏事,可能更利于未来的发展。

此外,政府也应该进一步思考,如何增加供应量,引导合理市场预期,让整体市场平衡稳定。这个政策出台不代表之后就一劳永逸了,未来政府还有很多的事情需要一起配合。

深圳业内人士邓志旺认为,长远来看,深圳还是需要解决供给不足问题,比如加快都市圈建设、疏导需求和规划调整、增加住宅用地供应。

(作者:张晓玲,姚安琪,陆明巧 编辑:徐旭)

自今年年初以来,深圳的楼市在全国可谓异军突起,上半年房价大涨,尤其是宝安、南山区的房子涨幅比例惊人。治病开药要先找到病根,如果说深圳的房价涨幅过快是病情的话,那么最根本的原因之一就在于深圳的住房供应远远小于需求。深圳经济发展迅速,聚集了很多非常优质的企业,腾讯,华为,平安,招商,这样优秀的大企业扎根于此,意味着吸引众多人才,人来了就要有地方住,对于这个面积有限的城市来说,每年新增人口都呈上升趋势,居住需求自然是天量。一方面由于本身土地面积有限,另一方面因为要同时考虑城市发展,在有限的土地中,城市规划将很大一部分又划给了工业和商业用地,所剩居住用地显然远远不够。

在近日,副总理主持了一个房地产座谈会,主旨在于要求行业要规范,绷紧房地产调控这根弦,对于房地产市场较热的几个城市,引起了高度重视。首先,房住不炒是一直以来的大方向,对于这次深圳出台的调控政策可见,是遵循了这一基本原则。

在这次深圳楼市调控政策的变更,对很多人来说都有最直接的影响,导致之前有购房资格的,一夜之间失去了资格,这次调控的思路是让购房者的需求尽量真实还原深圳人的需求,这里指的深圳人不仅仅是有深圳户口的,还包括了在深圳工作多年,并有一定收入稳定的购房者。

政策调整一:第一如果是深圳户口,那么由原来一年落户加一年社保或纳税,提升为三年落户加三年社保或纳税证明,大大提高了购房门槛,因此可以有效遏制住一大批短期投机者,为真正有购房需求的人让路。

第二,首付比例大幅度提升。对于在深圳已经有一套房的,购买第2套普通住宅是首付比例提高至70%,如果购买的第2套房是非普通住宅那么比例更高,提高至80%,这个首付比例的调整程度,在全国都是罕见的。

第三,打击假离婚。大家都知道,为了房子而假离婚的人不在少数,这一次调整直接将这个漏洞补上,让离婚买房失去了操作空间,因为任何一方离婚自三年内购买商品住房的,拥有住房套数要按照离婚前家庭总套数计算,这个漏洞一旦补上,击退了很多非刚需住宅人买房的热情。

通过这次的调整,短期来看对于房价形成了有效的遏制,可以看到,成交量一周之内下跌幅度较大,很多急卖的楼盘价格都有所下降,整体市场趋于冷静,尤其是给有些别有用心的中介浇了一盆冷水,在这次调控面前不得不卸妆离场。

落户深圳的好处与弊端

深圳是中国改革开放的重要窗口和经济特区,吸引了大量人才前来发展和生活。落户深圳的好处和弊端如下:

好处:

弊端:

总之,落户深圳有着诸多好处和弊端,需要根据自身情况进行权衡和选择。

房价高:深圳的房价较高,购房压力大,对于一些收入较低的人来说,生活成本较高。

竞争激烈:深圳的人口密度较大,竞争激烈,就业和发展压力较大。

环境污染:深圳的工业发展较快,环境污染问题较为突出,对居民的身体健康造成一定影响。

社会压力大:深圳的生活节奏较快,社会压力较大,对于一些人来说,可能会感到压力过大。

就业机会多:深圳是中国的经济中心之一,有着众多的企业和产业,提供了大量的就业机会。

收入水平高:深圳的经济发展水平较高,人均收入也相对较高,可以获得更高的薪资和福利待遇。

生活便利:深圳的城市建设较为完善,交通、医疗、教育等公共服务设施齐全,生活便利。

文化氛围浓厚:深圳有着丰富的文化资源和活动,可以满足人们的文化需求,提高生活质量。

深圳楼市调控“新八条”细则出炉,严控中介机构挂牌价格

7月30日,深圳市官方发布平台“深圳发布”消息,深圳市房地产调控“新八条”细则正式出台。细则中对购房者关心的7月15日前的在途房产交易政策适用、落户时间认定、商品住房限购政策、离异人士购房套数计算等均进行了细化。

在这之前的7月15日,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联合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等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简称《通知》)。《通知》共计八项措施,包括调整商品住房限购年限,深户居民家庭、成年单身人士(含离异)须在本市落户满3年,且能提供购房之日前在本市连续缴纳36个月及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方可购买商品住房。非深户居民家庭、成年单身人士(含离异)继续按照提供购房之日前在本市连续缴纳5年及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方可购买商品住房的规定执行。夫妻离异的,任何一方自夫妻离异之日起3年内购买商品住房的,其拥有住房套数按离异前家庭总套数计算。

此次,《细则》明确,对于2024年7月15日(不含7月15日)之前购买住房的,可继续完成交易,不受新政影响,购买时间以网签录入时间为准。对于已发生实际交易行为,但尚未在房地产信息平台中(预)录入房地产买卖合同信息的,能提供有效房款转账凭证的,也视为已办理网签(预)录入。

对于7月15日前已申请落户、并正进行房产交易的,不受新政需交社保三年的影响。

对于普通住房标准的认定,《细则》明确,2024年7月15日(不含7月15日)之前的在途交易仍按原普通住房标准认定,即不受“750万元以上的物业被认定为豪宅”影响。

对于离异人士购房,《细则》明确,夫妻离异的,任何一方自离异之日起3年内购买商品住房的,按离异当日(以《离婚证》登记时间或法院判决书生效时间为准)原家庭拥有的住房总套数计算。购房之日前3年内有两次以上(含两次)离异记录的,追溯3年内所有离异记录,其拥有的住房套数按购房之日前3年历次离异时家庭总套数之和计算。

在二手住房交易信息公开方面,《细则》要求,深圳市房地产和城市建设发展研究中心及时汇总梳理热点片区、热点楼盘二手住房合理成交价格,并定期对外发布,引导市场理性交易。热点楼盘二手住房合理成交价格原则上每半年更新一次。

同时,严控中介机构挂牌价格,对于挂牌价格明显高于所在楼盘合理成交价格的,中介机构不得受理并对外发布。政策出台之前已发布的,各区住房和建设局应督促中介机构及时下架。

此外,全市房地产中介机构应在每月7日(含7日)前,将本机构上一月居间成交的二手商品住房成交价格等相关信息报送给市住房和建设局,并对报送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对于不报、漏报、瞒报的中介机构,市住房和建设局将依法采取暂停网签权限等措施,并纳入房地产行业诚信系统予以联合惩戒。

对于深圳楼市新政的出台,深圳中原董事总经理郑叔伦认为,这次的调控政策,首先是需求的管理,限购条件收紧社保年限的延长,深户也需要连续三年社保或缴纳个税才可以购买住宅,进一步提高了购买住宅的门槛,立即可以把市场上的有效需求降低,相信可以为市场降温取到立竿见影的效果。另外,过去一段时间,存量房成交活跃,为了有效抑制过于火爆的市场,这次政策出台包括:普通住宅的标准再次修订,750万元以上的物业被定义为豪宅。

郑叔伦认为,这些不同的组合政策目的都是一致的,就是增加交易成本从而达到抑制成交的效果。同时,为了打击利用二手房信息炒作楼市,这次政策调整也明确要求行业要配合,信息公开报送,旨在公开信息后,可以避免市场恐慌情绪。

深圳市房地产中介协会发布的2024年第30周周报表示,新政影响持续发酵,二手房网签量或将持续低位运行。深圳市房地产中介协会根据深圳市住建局房地产信息平台公示的商品房成交(完成产权过户)数据显示,7月20日至7月26日,深圳新房与二手房成交量(完成产权过户)分别为747套与2010套。二手房网签1700套(含自助网签),这一数据在前两周分别为10023套和5143套。“7·15”新政对市场成交量的影响“显而易见”。深圳市房地产中介协会预计,随着新政影响的持续显现,未来深圳二手房网签量仍将在一定时间内保持低位运行。

细则全文:

一、关于在途房产交易的政策适用

2024年7月15日(不含7月15日)之前购买住房的,可继续完成交易,不受《通知》第一条第一款影响,购买时间以网签录入时间为准,具体认定标准如下:

(一)已在房地产信息平台中录入房地产买卖合同信息的,一手房预售合同以预录入时间为准;一手房现售及二手房买卖合同以录入时间为准。

(二)2024年7月15日(不含7月15日)之前已发生实际交易行为,但尚未在房地产信息平台中(预)录入房地产买卖合同信息的,能提供以下证明材料之一的,视为已办理网签(预)录入:

1.已支付购房定金、部分或全部购房款(不含现金支付)并能提供银行、支付宝、微信等转账有效凭证(POS机购房签购单、购房转账单等,转账凭证须有“购房款”、“购房定金”等相关表述,或能证明交易真实存在的相关材料);

2.购房资金监管协议及支付相应费用的银行转账有效凭证;

上述定金、购房款转账人需是购房人本人或其近亲属(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提供上述材料申请办理预售合同备案或不动产权登记手续的,应当在2024年12月31日前(含12月31日)提出申请。

二、关于落户时间的认定

居民家庭或成年单身人士(含离异)在深圳市落户的时间以居民户口簿记载时间为准。

尚未在深圳市落户,但在2024年7月15日(不含7月15日)之前已取得人力资源或公安部门准予落户的有关证明文件的,如在政策发布之前已发生实际交易行为,且能提供第一条有关凭证的,可继续完成交易,不受《通知》第一条第一款影响。

三、关于商品住房限购政策

(一)深户居民家庭、成年单身人士(含离异)入户未满3年的,在符合其他购房条件前提下,能提供购房之日前在本市连续缴纳5年及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的,按照《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深府办〔2016〕28号)第四条有关规定,限购1套商品住房。

(二)《通知》所称社会保险是指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中的任意两个险种。深户居民家庭、成年单身人士(含离异)在购房之日前3年内出现社保断缴但不超过3个月(含3个月)的,如在购房之日前5年半内累计在深圳市缴纳社保满60个月且符合其他购房条件的,可以购买商品住房。连续缴纳和累计缴纳均不含补缴情形。

(三)在深圳市退休的,户籍居民如能提供退休之日前在深圳市连续缴纳36个月及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非户籍居民如能提供退休之日前在深圳市连续缴纳60个月及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且符合其他购房条件的,可以购买商品住房。相关执行标准参照本条第二项。

(四)疫情期间无法按时缴纳社保,在本地疫情解除后3个月内完成补缴的,视同连续缴纳社保,其断缴、补缴情形不计入购房社保要求审核。

(五)居民家庭夫妻双方只有一个人符合购房条件的,购买的商品住房只能登记在符合购房条件的一方或双方名下,不得单独登记在不符合购房条件的一方名下。

(六)通过赠与形式转让商品住房的,受赠人应当符合《通知》规定的购房资格。如在2024年7月15日(不含7月15日)之前完成公证或申请办理不动产权转移登记手续的,可按原政策继续执行。

四、关于离异人士购房

(一)夫妻离异的,任何一方自离异之日起3年内购买商品住房的,按离异当日(以《离婚证》登记时间或法院判决书生效时间为准)原家庭拥有的住房总套数计算。从离异之日起3年内,若离异前家庭名下在本市无房,且符合其他购房条件,离异后任一方可以以成年单身人士身份在本市购买1套商品住房;若离异前家庭名下在本市有1套商品住房,且符合其他购房条件,离异后无房一方可以以成年单身人士身份在本市购买1套商品住房;若离异前家庭名下在本市有2套及以上商品住房,离异后任一方在本市均不得购买商品住房。

(二)购房之日前3年内有两次以上(含两次)离异记录的,追溯3年内所有离异记录,其拥有的住房套数按购房之日前3年历次离异时家庭总套数之和计算。

五、关于调整普通住房标准

2024年7月15日(不含7月15日)之前的在途交易仍按原普通住房标准认定,执行时点参照本通知第一条第一项相关规定。

六、关于推行房屋抵押合同网签

(一)《通知》下发10个工作日内,市规划国土房产信息中心完成房屋抵押合同网签系统开发工作,市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办理商业银行及其他相关金融机构授权手续。

(二)系统上线后金融监管部门应督促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将抵押合同信息录入系统,相关数据将自动推送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抵押登记业务。

(三)系统上线前已发生的交易(时间节点参照第一条执行)可继续按照原有程序办理。

七、关于二手住房交易信息公开

(一)市房地产和城市建设发展研究中心及时汇总梳理热点片区、热点楼盘二手住房合理成交价格,并定期对外发布,引导市场理性交易。热点楼盘二手住房合理成交价格原则上每半年更新一次。

(二)严控中介机构挂牌价格,对于挂牌价格明显高于所在楼盘合理成交价格的,中介机构不得受理并对外发布。政策出台之前已发布的,各区住房和建设局应督促中介机构及时下架。

(三)全市房地产中介机构应在每月7日(含7日)前,将本机构上一月居间成交的二手商品住房成交价格等相关信息报送给市住房和建设局,并对报送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对于不报、漏报、瞒报的中介机构,市住房和建设局将依法采取暂停网签权限等措施,并纳入房地产行业诚信系统予以联合惩戒。

八、其他

购房人在2024年7月15日(不含7月15日)之前已发生实际交易行为且能提供本通知第一条规定的有关凭证,如在支付相关款项时不符合原政策购房条件,但在申请办理预售合同备案或不动产权登记手续时符合原政策购房条件的,可按原政策继续完成交易,但应当在2024年12月31日前(含12月31日)申请办理相关手续。

特此通知。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2024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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