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有关“本科肄业可以入户吗深圳”话题很是火热,小编也是针对本科和大专那个学历高啊?学历是怎么分的?寻找了一些与之相关的一些信息进行分析,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一、政策依据
目前,长沙的落户政策,主要是依据两个文件:
(1)2016年的《长沙市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长公通〔2016〕71号)(2)2024年的《长沙市公安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市外迁入人员落户条件的通知》(长公通〔2024〕43号)。该《通知》未明确的其他事项仍按《规定》执行。
长沙市公安局之前制定的相关规定与该《通知》不一致的,以该《通知》为准。
二、32种落户方式
上表中就是全部的32种方式了。
下面一条条列出,方便大家查看:
1、高校、职院学生毕业生落户
本科生、研究生落户长沙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凭毕业证、就业报到证或我市合法稳定就业凭证材料,可以将本人户口迁入我市城镇地区。长沙前款规定以外的高校、职院毕业生,凭毕业证、就业报到证或我市合法稳定就业凭证材料,以及在我市缴纳城镇社会保险的凭证材料,可以将本人户口迁入我市城镇地区。
2、务工人员落户
在我市合法稳定就业并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同时在我市连续缴纳12个月个人所得税或城镇社会保险的,可以将本人户口迁入居住地城镇地区。与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子女、父母可以随同迁入。
3、专业技术资格人员落户
取得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或中、高级职(执)业资格,在我市合法稳定就业并缴纳城镇社会保险的,可以将本人户口迁入我市城镇地区。与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子女、父母可以随同迁入。
4、人才引进落户
按照国家和湖南省关于人才认定的相关规定,获得市级以上(含)组织人事部门认定的人才,凭市级以上(含)组织人事部门相关证明,可以将本人户口迁入我市城镇地区。与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子女、父母可以随同迁入。
5、购房落户
在我市通过购买、受赠、继承、自建、单位分配等途径,拥有了住宅、商业用房或办公用房合法所有权的,实行“一房一户”落户,可以将本人户口迁入我市房屋所在地城镇地区。
6、投资兴办企业落户
在我市投资兴办企业、个人创业,已纳税或已安置人员就业的企业法人代表、合伙人、出资人、股东等及个体工商户,在我市连续缴纳12个月的企业所得税或个人所得税或城镇社会保险的,可以将本人户口迁入我市城镇地区。与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子女、父母可以随同迁入。
7、离婚回原籍落户
因夫妻投靠将户口迁往配偶户口所在地,离婚后返回原迁出地(原迁出地为高等院校、职业院校学生集体户口的除外)或原籍户口所在地居住生活的人员,可以申请将户口迁回原迁出地或原籍户口所在地。
8、子女投靠父母落户
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或母共同生活的(被投靠人为高等院校、职业院校落集体户口的学生、军人的除外),可以申请将户口迁入父或母亲户口所在地。
9、父母投靠成年子女落户
父母投靠我市城镇地区成年子女共同生活的(被投靠人为高等院校、职业院校落集体户口的学生、军人的除外),可以申请将户口迁入被投靠子女户口所在地城镇。
10、夫妻投靠落户
夫妻一方随另一方居住生活的(被投靠人为高等院校、职业院校落集体户口的学生、军人的除外),可以申请将户口迁入另一方户口所在地。
11、长沙市区域内符合规定条件人员投靠祖(外祖)父母落户
长沙市区域内的未成年人和已满18周岁未满22周岁的在校学生,投靠我市城镇地区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的(被投靠人为军人的除外),可以申请将户口迁入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口所在地城镇。
12、投靠军人配偶父母落户
夫妻一方为已按规定注销了户口的义务兵或上士以下士官,另一方投靠军人一方父母居住生活的,可以申请将户口迁入军人一方父母户口所在地。
13、毕业(肄业、转学)生投靠父母落户
高校职院学生因毕业、肄业、退学等原因,可以申请将在校学生户口或托管在就业指导中心、人才服务机构的户口迁入其入学前户籍所在地父母现户籍地。
14、军队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安置落户
队无军籍的退休退职职工,可以申请将户口迁入安置地。与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的户口可以随迁。安置落户地为城镇的,父母、成年子女(不受婚姻状况等条件限制)也可以随迁。
15、军队离退休干部安置落户军队干部离退休的,可以申请将户口登记在安置地。与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的户口可以随迁。安置落户地为城镇的,随迁子女不受年龄、婚姻状况等条件限制。
16、复员、转业和退伍军人安置落户军人退出现役的,可以申请将户口登记在安置地。与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的户口可以随迁。安置落户地为城镇的,随迁子女不受年龄、婚姻状况等条件限制。
17、家属随军落户
符合随军条件的现役军人家属,可以申请将户口迁入军人部队所在地公安派出所。
18、学生转(升)学落户
高校职院学生因转学原因,可以申请将户口迁入新转入学校所在地,落户在学校学生集体户上。
19、毕业(肄业、转学)生回原籍落户
高校职院学生因毕业、肄业、退学等原因,可以申请将在校学生户口或托管在就业指导中心、人才服务机构的户口迁回入学前户籍所在地。
20、高校职院学生录取落户
考取高等院校、职业院校的新生,入学时可以将户口迁入就读学校学生集体户。
21、获劳动模范等荣誉称号人员落户
被评为县级以上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见义勇为先进个人以及被评为优秀农民工的人员,可以申请将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子女、父母的户口迁入评选推荐地城镇。
22、干部、职工调动、录用落户
经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实行垂直管理部门批准调动、录用的干部、职工,可以申请将本人及其共同生活的配偶、子女、父母的户口迁入工作单位所在地城镇。
23、收养落户
公民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收养已登记户口未成年人的,可以申请将被收养人的户口迁入收养人户口所在地。
24、刑释人员非原籍地落户
以往因被判处徒刑而注销户口,现已刑满释放(含假释、保外就医)的人员,因有配偶需到配偶处、未婚需到父母或抚养人处、丧偶或离婚需到子女处、系固定职工需到工作单位处等非原户口所在地落户的,可以申请在上述非原户口所在地登记户口。
25、刑释人员回原籍落户
以往因被判处徒刑而注销户口,现已刑满释放(含假释、保外就医)的人员,可以申请在原户口所在地登记户口。
26、其他回原籍落户
自《湖南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办法》实施后,即2016年2月3日之后将户口由农村地区迁往了城镇地区的人员,可以申请将户口迁回我市原籍户口所在地。
27、其他国(境)外人员定居落户
港、澳、台同胞经批准来内地定居的,或外国人、无国籍人在我国境内定居并被批准加入或者恢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可以申请在定居地登记户口。
28、华侨回国定居落户
华侨回国定居的,可以申请在定居地登记户口。
29、其他原因回国(入境)恢复户口
因留学以外的其他原因出国(境)被注销户口、且未在国(境)外入籍、定居的出国(境)人员回国后,可以申请在原户口注销地依据原户口注销登记恢复户口。
30、留学回国人员就业落户
以往出国(境)前已注销户口、且未在国(境)外入籍、定居的留学人员回国就业的,可以申请在就业地登记户口。
31、留学回国人员非原籍地落户
以往出国(境)前已注销户口、且未在国(境)外入籍、定居的留学人员回国后,有住房、直系亲属、原工作单位等正当理由的,可以申请在原户口注销地市、县内其他相关公安派出所辖区登记户口。
32、留学回国人员恢复户口
以往出国(境)前已注销户口、且未在国(境)外入籍、定居的留学人员回国后,可以申请在原户口注销地或原籍户口所在地依据原户口注销登记恢复户口。
其他说明:
备注(1)稳定就业是指在长沙工作并自购房当月起已连续缴纳12个月社保或个税;(2)格子铺(一个商铺或商业用地改为多个小商铺)目前不能落户长沙(3)进行析产的住宅、商业用房、商住两用房或办公用房,由不动产权属证书上的所以产权共有人协议并经公证确定一名迁入人。(商业性住宅、办公用房购房入户需不动产证,由开发商承诺不属析产房写承诺书并找负责人谈话记录,才能办理购房入户手续。)落户地
可以选择将自己的户口落在不同的地方,包括自有住房、亲友户口所在地、租赁房屋所在地、单位集体户口、派出所集体户口。
不同的落户地需提交不同材料:
(1)落户在自有住房的,提交房屋所有权凭证材料;
(2)落户在亲友户口所在地的,提交亲友户口簿。同时,如需在户口簿内明确登记相关亲属关系,而迁入地户口登记机关没有相关信息登记的,还需提交亲属关系凭证材料;
(3)落户在租赁房屋所在地的,需提交公房租赁凭证材料或私有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租赁协议,户主或房屋所有人的居民户口簿或居民身份证以及同意其迁入该房屋地址的书面意见;
(4)落户在单位集体户口的,需提交单位介绍信或同意接收其户口迁入的书面意见;
(5)无处挂靠户口的,可迁入单位所在地或租赁房屋所在地公安派出所(街道、社区)公共集体户。
三、疑难问题解答
(1)一房一户,用房子落户长沙,家人可以随同迁入吗?
家人是可以随迁的!下面可以看住建局的具体回复:
根据《长沙市公安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市外迁入人员落户条件的通知》
(长公通〔2024〕43号)登记条件:在我市通过购买、受赠、继承、自建、单位分配等途径,拥有了住宅、商业用房、商住两用房或办公用房合法所有权的,实行“一房一户”落户,可以将本人户口迁入我市房屋所在地城镇地区。
进行析产的住宅、商业用房、商住两用房或办公用房,由不动产权属证书上的所有产权共有人协议并经公证确定一名迁入人。与迁入人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子女、父母可以随同迁入。
在我市通过购买、受赠、继承等途径,拥有了公寓房合法所有权的人员,凭我市房屋产权管理部门发放的房屋产权证或者已经在房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购房合同,可以申请将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子女、父母户口迁入我市房屋所在地城镇。
(2)人才新政还有吗?
人才新政落户已于2024年7月16日起取消!现无法通过“人才新政”落户!
但之前办理的依然有效,只需社保在交,即有购房资格。
目前的高校、职院学生,来长沙就业落户买房的方式为:
市外迁入的户籍家庭(退伍转业、家属随军落户的除外),落户满1年且在本市稳定就业(在长沙工作并自购房当月起已连续缴纳12个月社保或个税),或在本市连续缴纳24个月个税(或社保),在限购区域内限购一套商品住房。
(3)如果落户到亲友的户口上,是否会影响他们的购房资格呢?近日,长沙市住建局明确回复:非同一家庭所在同一户籍地址不影响购房资格!
信件内容:
您好!我是一名在长沙工作的全日制本科生,常德人,已婚,在长沙正常购买社保。
现拟将本人常德市户籍迁入到具有长沙市内五区户籍的亲友处,请问本人购房资格和户主家庭的购房资格是否单独认定?是相互独立还是会相互产生影响?
回复内容:
您好,购房资格审核系以家庭为基本单位,家庭成员包括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非同一家庭所在同一户籍地址不影响购房资格。
(4)与长沙市区域内的人力资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但派遣至长沙市以外工作的人员,可以用工作落户长沙吗?
暂时不可以。符合务工人员落户、高校毕业生就业落户、专业技术人员落户规定的落户条件,但与长沙市区域内的人力资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但派遣至长沙市以外工作的人员迁入落户的,不予办理。(此政策可能随着时间改变,建议询问派出所确定)
(5)户口在株洲市、湘潭市,可以投靠长沙市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落户吗?暂时不可以。户口在株洲市、湘潭市区域内的居民,投靠我市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迁入落户的,暂时不再办理。(此政策可能随着时间改变,建议询问派出所确定)
(6)在校大学生(学校集体户口)、未成年人在长沙能获得购房资格吗?在校大学生(学校集体户口)、未成年人没有购房资格,不能单独购房,可以由监护人一起共同申请购买。
(7)长沙可以以企业名义购房吗?目前不能。长沙已经全面暂停以公司和企业名义购房。
四、微信办迁户、电子户口本
湖南领先全国,现已有了各类网上办理户籍、电子证照的功能。
具体操作也非常简单,一起学起来吧!
一、入口
微信搜索:湖南公安服务平台公众号,进入后1.关注公众号-->2.点击个人中心-->3.用自己的身份证手机号注册
二、在线办理户口迁入点击首页的户籍即可找到在线办理迁户口功能!
1.点击具体迁户口的方式-->2.进入办理流程-->3.查看所需材料和条件-->准备好后点击申报就开始办理啦
三、获取电子户口本
点击主页的热点应用电子证照即可进入多种电子证照的办理页面
选择电子户口本即可获取本人的属于湖南的户口页啦!
电子户口本如下图所示
本科和大专那个学历高啊?学历是怎么分的?
2024上海留学生落户新政策如下:
1、市、区政府引进的大型企业、总部企业、产业研发机构和科技创新型企业等企事业单位的非本市户籍职工,单位注册资本和纳税已在汉落地,单位缴纳本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本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可申请落户;
2、持有本市有效居住证、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可以申请落户。
要求如下:
上海留学生落户之学历学位要求
落户要求最高学历至少是本科学历及以上,要求各个学历的人国外学习呆满如下时间,注意国内大专+国外本科这种是不能落户了哦
(1)外国本科:要呆满12个月(720天)
(2)国外硕士:还是国外至少待满6个月(180天)
(3)国外博士:国外学习至少满1年(360天),联合培养可以180天
(4)进修、访问学者:还是呆满1年(360天)
硕士大多都能满足境外学习时间的要求。本科联合培养3+1或者2+2的,且本科是最高学历的,注意得在国外呆满2年!而且必须要拿到国内双毕业证。国外拿到专科是不行的,国内专科+国外大专也是不行的。
必须毕业,拿到学历学位证书。不能肄业,没读完不行。即将毕业也不行,得等拿到学历学位证书后才可以申请。
具体实施“国外呆满180天”,工作人员是看看护照上留学相关出境入境盖的章上的日期,要累计够180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落户口手续怎么办理
1、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
2、公民领取迁移证件,并注销户口;
3、公民需要持户籍证明和相关证明材料向迁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请,办理入户。
海归硕士上海落户最新政策2024本科学历比大专高,专升本就是从专科升到本科,即本科学历比大专学历高。
我国学历从低到高分别是:小学,初中,高中(中专),统招大专,统招本科,本科学位,统招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学历,求学的经历。指曾在哪些学校肄业或毕业。在实际生活和工作中,是指他最后也是最高层次的一段学习经历,以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实施学历教育、有国家认可的文凭颁发权力的学校及其它教育机构所颁发的学历证书为凭证。学历分为:小学、初中、中专/高中、专科、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
本科即大学本科,是学历的一种,是高等教育的基本组成部分,一般由大学或学院开展,极少部分高等职业院校已经开展应用型本科教育。本科教育重于理论上的专业化通识教育,应用型本科侧重于应用上的专业教育和实际技能教育,学生正常毕业后一般可获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
在中国,本科学历主要分为全日制普通本科、成人本科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三种。
全日制普通本科(又称普通本科)通常是由全国各地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自主招生或保送等方式进行招生,学制4—5年;另外应届专科毕业生可以通过统招专升本选拔考试接受本科阶段教育,学制2年。
成人本科(又称成人本科)分为通过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接受本科阶段教育、远程教育、业余教育、开放教育多种类型,其中后三种目前无入学统一考试。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又称自考本科),是通过一门一门的课程学习和考试,修完所有课程获得高等院校本科毕业证书,是宽进严出的考核方式,通过率低,考取难度大。自考本科无固定修业年限,其余均有3-5年不同的学制。学习方式也多种多样,学生可以在高等院校全日制学习,也可以在社会助学单位学习,个人自学难度更大,前者通过率更高。
参考资料:
海归硕士申办上海常住户口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回国后直接来上海工作,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回国时间在1年内且未在国内其它省市工作安置;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回国时间在2年内且未在国内其它省市工作安置;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回国时间在3年内且未在国内其它省市工作安置;
2、用人单位与留学回国人员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期限一年(含)以上,剩余合同期限(申请之日到合同截止日期)须六个月(含)以上。上述合同期限不含试用期。
3、申办落户人员年龄距法定退休年龄须五年以上。属于国家认定的高层次人才或者具有特殊专长并为本市紧缺急需的海外高层次留学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但须由用人单位先向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外国专家局)申报,经审核同意后受理。
海归硕士申办上海常住户口须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1、《留学回国人员安置登记表》一份(附一张二寸证件照);
2、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原件;
3、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位(历)认证书原件;
4、国外学位(历)证书复印件;
5、属于进修人员的须提供国外进修证明(附推荐机构的翻译件)、国内本科以上学历证书或中级以上职称资格证书;
6、出国留学前国内最高学历(位)证书复印件;属肄业的须提交肄业或退学证明复印件;留学期间与原单位未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需附相关辞职证明。
7、本人护照内所有签证及出入境记录;属在香港地区学习的须附香港居民身份证;
8、系家庭户口须提交户口本和身份证(出国前系农业户口的须在原籍办理“农转非”后申请);系集体户口须提交户籍证明和身份证;留学期间已注销户籍的须附90天内有效的户籍注销证明;
9、户口若报入上海市直系亲属处,须附户主的户口本、户主的房屋产权证、户主同意入户承诺书;户口若报入用人单位的附集体户口本地址首页;户口若报入上海市或区人才服务中心集体户的附同意接受函原件;户口若报入由业务管理部门推荐的集体户口的,用人单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外国专家局)的请示函中须注明;户口若报入本人购买的产权房内的,附房屋产权证;
10、回国后已在沪工作未申办落户的,须提交劳动(聘用)合同、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外来从业人员综合保险缴费凭证或社会保险缴费凭证;回国后未就业时间超过半年的需附劳动用工手册或由人事档案管理单位出具的书面证明;
11、有婚史者须递交结(离)婚证及相关证明;持国外结(离)婚证明另需附推荐翻译机构的翻译件;
12、相关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必要的证明材料。
综上所述,海归硕士符合条件可落户上海。
法律依据:
《留学回国工作人员来沪工作申办本市户口实施细则》第二条
申请单位应是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的具有用人自主权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合伙制企业(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以及符合本市产业发展方向、注册资金在1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信誉良好,并在本市正常经营、依法纳税、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的各类企业(非企业法人分支机构其上级法人注册资金应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
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一)回国后直接来上海工作,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回国时间在1年内且未在国内其它省市工作安置。
2、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回国时间在2年内且未在国内其它省市工作安置。
3、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回国时间在3年内且未在国内其它省市工作安置。
(二)用人单位与留学回国人员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期限一年(含)以上,剩余合同期限(申请之日到合同截止日期)须六个月(含)以上。上述合同期限不含试用期。
(三)申办落户人员年龄距法定退休年龄须五年以上。属于国家认定的高层次人才或者具有特殊专长并为本市紧缺急需的海外高层次留学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但须由用人单位先向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外国专家局)申报,经审核同意后受理。
扩展资料:
家属申请随迁须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一)留学回国人员配偶安置登记表(附一张二寸证件照,子女免表)。
(二)国内最高学历(位)证书;属肄业的提交肄业或退学证明;若配偶为留学回国人员的所需材料与留学回国人员相同。
(三)随(归)迁配偶(属农业户口的须先办理“农转非”)和子女的户口本或户籍证明,身份证,配偶体检证明(由上海市二级(含)以上医院出具的六个月内有效的体检报告原件)。
(四)国内无户籍由国外随归的配偶,附90天有效期的户籍注销证明、本人护照、签证及出入境记录。
(五)在国外出生的随归子女且父母双方国内均注销户籍的,须附国外出生证明和推荐翻译机构的翻译件、中国护照或中国旅行证及签证、出入境记录。
在国外出生的随归子女且父母一方国内有户籍的,先要在父(母)或其他亲属户籍地报出生入户,且附国外出生证明、户口本或户籍证明、本人护照或旅行证。
参考资料:
留学回国人员来沪工作申办本市常住户口实施细则-上海市政府网
留学生归国,怎样落户上海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一)回国后直接来上海工作,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回国时间在1年内且未在国内其它省市工作安置。
2、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回国时间在2年内且未在国内其它省市工作安置。
3、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回国时间在3年内且未在国内其它省市工作安置。
(二)用人单位与留学回国人员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期限一年(含)以上,剩余合同期限(申请之日到合同截止日期)须六个月(含)以上。上述合同期限不含试用期。
(三)申办落户人员年龄距法定退休年龄须五年以上。属于国家认定的高层次人才或者具有特殊专长并为本市紧缺急需的海外高层次留学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但须由用人单位先向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外国专家局)申报,经审核同意后受理。
家属申请随迁须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一)留学回国人员配偶安置登记表(附一张二寸证件照,子女免表)。
(二)国内最高学历(位)证书;属肄业的提交肄业或退学证明;若配偶为留学回国人员的所需材料与留学回国人员相同。
(三)随(归)迁配偶(属农业户口的须先办理“农转非”)和子女的户口本或户籍证明,身份证,配偶体检证明(由上海市二级(含)以上医院出具的六个月内有效的体检报告原件)。
(四)国内无户籍由国外随归的配偶,附90天有效期的户籍注销证明、本人护照、签证及出入境记录。
(五)在国外出生的随归子女且父母双方国内均注销户籍的,须附国外出生证明和推荐翻译机构的翻译件、中国护照或中国旅行证及签证、出入境记录。
在国外出生的随归子女且父母一方国内有户籍的,先要在父(母)或其他亲属户籍地报出生入户,且附国外出生证明、户口本或户籍证明、本人护照或旅行证。
参考资料:
留学回国人员来沪工作申办本市常住户口实施细则-上海市政府网
我的户口放在湖南省就业指导中心,而现在迁入地我要出具我的户口薄复印件和无犯罪纪录才给开准迁证,该怎个人材料的送审要求
(一)《深圳市招工审查表》(表一1)或《深圳市调工审查表》(表一2)
1、此表应从“深圳市招调员工信息系统”生成并打印,贴上大一寸免冠照片,否则无效。属招工,生成《深圳市招工审查表》(表一1),属调工的,生成《深圳市调工审查表》(表一2)。
2、拟招调员工应当在本人承诺处签名,未签名无效。
3、招调单位应当在此表上加盖单位公章。
4、如招调单位无主管部门,主管部门签章处可为空白。
(二)《深圳市招工登记表》(表二1)或《深圳市调工登记表》(表二2)
此表可从“深圳市劳动保障网”下载或从《深圳市2008年市外招调员工办事手册》复印。属招工的,下载或复印《深圳市招工登记表》(表二1),由户籍所在地居委会(或乡镇政府)办理审核签章手续;属调工的,下载或复印《深圳市调工登记表》(表二2),由调出单位办理审核签章手续。
(三)拟招调员工的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
1、学历证书应当提供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结业证书、学业证书、肄业证书无效。窗口审原件,收复印件。(中专、中技及以上学历的,还需审查学籍档案)。
2、高中毕业证书已遗失的,可提供由毕业学校和当地县级以上(含县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毕业证明(具体样式见《深圳市2009年市外招调员工办事手册》附表)。窗口收原件。
3、学籍档案(中专、中技及以上学历)遗失的,应当向窗口提交由毕业学校开具证明并附加盖学校公章的学籍档案复印件。窗口收原件。
4、中专学历需提供广东省教育厅出具的《学历证书鉴定证明》;大专以上学历需提供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全国统一印制、统一编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窗口审原件,收复印件。
5、有学位的,应当同时提供学位证书和深圳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出具的学位《验证证明》。窗口审原件,收复印件。
6、高级技工学校毕业生,用人单位应当对其学历进行发函核实并提供《关于核实高级技工学校学历的复函》(具体式样见《深圳市2009年市外招调员工办事手册》附表)。窗口收原件。
(四)拟招调员工的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1、拟招调员工有专业技术职称的,应当提供考试或评审认定资格的职称档案原件及专业技术职称等级页的复印件。窗口审原件,收复印件。
2、拟招调员工持有广东省外评审的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证书应当提供深圳市人事局职称管理办公室出具的审核证明。窗口收原件。
(五)拟招调员工的职业资格证书
1、拟招调员工有职业资格证书的,应当提供证书原件以及证书照片页和等级页的复印件。窗口审原件,收复印件。
2、在深圳市参加职业技能鉴定考试、成绩合格且已在网上公布、但未领到证书的拟招调员工,可在网上打印成绩单,并加盖用人单位公章。窗口收原件。
(六)拟招调员工的全国统考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执业)资格证书
持有全国统考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的,需提供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执业)资格证书和专业资格考试报名登记表。窗口审原件,收复印件。
(七)户口本和身份证
1、应当提供本人、配偶、小孩的户口本原件(有首页)和身份证原件送审(小孩如无身份证,可不用提供)。窗口审原件,收复印件。
2、本人、配偶、小孩如属集体户,且无法取出原件的,在提供该人集体户中户口页复印件(需加盖公安部门公章)的同时,提供由其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具体样式见“深圳市2009年市外招调员工办事手册”附表)。窗口收原件。
3、如果户口本上的身份证号码与身份证上的号码不一致的,需提供其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户籍证明应当说明同一个人为何出现两个不同身份证号的原因,并且将其所有户籍资料统一为一个身份证号。窗口收原件。
(八)就业登记及劳动保障卡
1、用人单位应当为拟招调员工办理就业登记手续。
2、拟招调员工应当提供本人劳动保障卡的原件和复印件。窗口审原件,留复印件。
(九)在校中学生证明
1、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的、随迁子女,应当提供现就读学校出具的《在校中学生证明》。
2、《在校中学生证明》可以在“深圳劳动保障网”下载,也可在《深圳市2009年市外招调员工办事手册》复印(具体式样见本手册附表)。窗口收原件。
(十)婚姻证明
1、未婚者提供《拟招调人员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表三)作为未婚证明,此表可下载或从《深圳市2009年市外招调员工办事手册》复印。窗口收原件。
2、初婚者提供《结婚证》原件和证书照片页和姓名页的复印件。审原件,窗口收复印件。
3、离婚者提供《离婚证》和《离婚协议书》或法院判决书、调解书原件和复印件,审原件。窗口收复印件。
4、再婚者、复婚者提供《结婚证》和原离婚的相关材料。窗口审原件,收复印件。
5、丧偶者提供公安部门丧偶证明材料。窗口审原件,收复印件。
(十一)计划生育证明
1、提供《拟招调员工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表三)。窗口收原件。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提供深圳市拟入户地街道人口计生工作机构出具的深圳市《计划生育证明》,窗口收原件:
(1)生育一个子女(怀孕一个子女)的;
(2)有二个子女,属双方均是再婚,再婚前各生育一个子女,现组合家庭未再生育的;
(3)只收养一个子女未生育的。
3、生育二个子女的,应当由深圳市拟招调单位所在区人口计生局出具深圳市《计划生育证明》。窗口收原件。
4、审核过程中需提供的其他相关材料。
(十二)失业人员证明
1、属招工的,应当提供户籍所在地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失业人员证》。窗口审原件,收复印件。
2、如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已经取消失业人员证的办理,也可用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开具的失业证明。窗口收原件。
(十三)配偶方的学历证书
与拟招调员工的要求相同,但不需提供学籍档案。
(十四)配偶方的专业技术职称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和职业(执业)资格证书
与拟招调员工的要求相同。
(十五)招工或调工(干)通知书
1、此项仅要求属夫妻分居招调的人员提供。
2、应当提供原件和复印件。窗口审原件,收复印件。
(十六)其他材料
1、拟招调员工属立户企业法定代表人、投资者或个体经营者的,应当提供《核准内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登记的有关资料》(由工商部门出具)等能够证明招调人员经济身份的相关材料。窗口收原件。
2、拟招调员工在深圳市办理农转非的,需提供本人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二份。
3、以个人身份申请招调的,还应提交市劳动保障部门指定的医院在三个月内出具的体检合格证明。
分居计分排序及子女随迁原则
一、夫妻分居计分办法
符合夫妻分居条件的拟招调员工,在申报人员信息后,按其分居计分的情况择优进行信息预审。夫妻分居人员计分办法如下:
(一)分居时间
每分居1个月计2分(计算分居时间的最后截止月份统一为2009年12月)。
(二)拟招调者本人学历
大专以上8分,中等职业学校(中专、中技、职高)6分,高中4分。
(三)拟招调者本人技术等级及职称
助理级职称10分,中级技术等级8分,员级职称5分,初级技术等级5分。
其中,中级技术等级包括以下情形:
1、持外地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参加综合水平测试合格的;
2、持全国统考或广东省统考工种中级职业资格证书的;
3、获得全国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类两个模块合格证书均为中级或一个为高级、另一个为中级的。
二、子女随迁的原则
未成年子女原则上随母迁入,但下列人员在办理招调工时,其未成年子女,可选择随父或随母迁入,在下达计划指标的同时,一并下达子女入户指标:
(一)符合以核准方式下达指标的条件的拟招调人员;
(二)符合本办法第十一条第(二)、(四)、(七)、(八)、(九)、(十)项条件中具有高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拟招调人员;
(三)符合本办法第十一条第(五)项条件中两个工种模块均为高级合格证书的拟招调人员;
(四)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不含应届毕业生)的拟招调人员;
(五)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的拟招调人员。
详情请见
深圳劳动保障网
留学生落户上海新政策20242024上海留学生落户新政策如下:
1、市、区政府引进的大型企业、总部企业、产业研发机构和科技创新型企业等企事业单位的非本市户籍职工,单位注册资本和纳税已在汉落地,单位缴纳本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本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可申请落户;
2、持有本市有效居住证、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可以申请落户。
要求如下:
上海留学生落户之学历学位要求
落户要求最高学历至少是本科学历及以上,要求各个学历的人国外学习呆满如下时间,注意国内大专+国外本科这种是不能落户了哦
(1)外国本科:要呆满12个月(720天)
(2)国外硕士:还是国外至少待满6个月(180天)
(3)国外博士:国外学习至少满1年(360天),联合培养可以180天
(4)进修、访问学者:还是呆满1年(360天)
硕士大多都能满足境外学习时间的要求。本科联合培养3+1或者2+2的,且本科是最高学历的,注意得在国外呆满2年!而且必须要拿到国内双毕业证。国外拿到专科是不行的,国内专科+国外大专也是不行的。
必须毕业,拿到学历学位证书。不能肄业,没读完不行。即将毕业也不行,得等拿到学历学位证书后才可以申请。
具体实施“国外呆满180天”,工作人员是看看护照上留学相关出境入境盖的章上的日期,要累计够180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落户口手续怎么办理
1、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
2、公民领取迁移证件,并注销户口;
3、公民需要持户籍证明和相关证明材料向迁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请,办理入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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