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有关“深圳市内迁户”话题很是火热,小编也是针对市内户口迁移该如何办理?寻找了一些与之相关的一些信息进行分析,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市内移居和立户:
一、家庭立户:
尚未立户,且有规范的门楼牌地址的住宅用途房产,符合以下情形之一,可设立家庭户:
1.申请人(配偶、子女)享有超过50%产权;
2.申请人(配偶、子女)享有50%及以下产权,经其他产权人书面声明同意;
3.申请人亲友的合法房产,经所有产权人书面声明同意;
4.申请人向市(区)政府合法承租的公共租赁房屋。
二、集体立户:
我市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合法登记的企业、非企业单位,单位注册登记地址与房产地址一致,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可设立集体户:
1.设立集体户口时,该单位必须有录(聘)用在职人员30人以上,且单位或法人代表在注册登记地址有合法产权;
2.市、区政府“直通车”企业及非法人企、事业单位(学校、社区工作站、物业管理处等),不受单位人数及房屋产权限制,可直接在注册登记地址立户;
3.符合市政府规划重点发展的技术创新型产业(新能源、生物医药、网络信息)单位和辖区重点或大型企业,经分局业务科领导批准后,不受单位人数及房屋产权限制,可在注册登记地址立户。
三、迁入家庭户
因居住、房产变更、婚姻状况变化、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父母投靠子女等事由,可以申请办理户口市内迁移,迁至家庭户,具体包括:
1.结婚、离婚、收养情形办理配偶、未成年子女互相分户或并户;
2.迁至本人(配偶、子女)住宅用途房产或向市(区)政府合法承租的公共廉租房立户;
3.配偶户口在本市家庭户,另一方户口在集体户的,应办理并户,迁入配偶家庭户内;
4.父母与成年子女相互投靠(被投靠人属挂靠成员的按挂靠本市亲友家庭户办理);
5.挂靠本市亲友家庭户;
6.迁至亲友房产立户。
四、迁入单位集体户
本人因工作单位变动、原挂靠家庭户解除挂靠等原因,在本市无家庭户立户和迁入家庭户条件的,可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迁入现单位集体户。
五、迁入派出所代管户
按本规范规定不能自行立户且无迁入家庭户和单位集体户条件的,可迁入原户籍所在派出所代管户。户籍民警应对迁入代管户的条件严格把关,视情形收取下列材料(由派出所直接办理迁入的除外)。
市内户口迁移该如何办理?是的,随迁必须和你一样,户主办理时也许到场。
常住户口居民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允许将户口迁入亲友家中挂靠:
1、户口在企业集体户内,因企业破产、倒闭、改制等原因,企业已无专人管理集体户,亲友同意将其户口迁入家庭户内的;
2、户口在派出所代管户内的;
3、户口在人才服务中心等中介机构的。
扩展资料
需要材料:
1、户口挂靠在亲友家中的,由挂靠人向迁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请。对本区、县内挂靠的,申请人持迁入地派出所批准证明、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迁移手续,持户口迁移证、亲友户口簿、亲友家庭户户主签名的挂靠户口责任书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对跨区挂靠户口的,由迁入地派出所审核后报分局签发《户口准迁证》,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本人的书面申请、联系电话、通信地址;
(2)亲友家庭户户主签名的挂靠户口责任书及其户口簿;
(3)本人及被挂靠人居民身份证;
(4)育龄妇女计划生育证明;
(5)落户地村居或单位出具长期居住证明和接收证明。
2、经批准同意接收、引进的招调人员、毕业生、各类人才,申请在亲友家中挂靠的,落户前应当向迁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请,申请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1)本人书面申请、联系电话;
(2)人事劳动部门的招调通知(或接收介绍信);
(3)亲友家庭户户主签名的挂靠户口责任书及其户口簿;
(4)本人及被挂靠人的户籍证明;
(5)育龄妇女计划生育证明;
(6)落户地村居或单位出具长期居住证明和接收证明。
百度百科-户口挂靠
深圳老人投靠子女入户最新政策市内移居和立户:
以深圳为例,尚未立户,且有规范的门楼牌地址的住宅用途房产,符合以下情形之一,可设立家庭户:
1、申请人(配偶、子女)享有超过50%产权。
2、申请人(配偶、子女)享有50%及以下产权,经其他产权人书面声明同意。
3、申请人亲友的合法房产,经所有产权人书面声明同意。
4、申请人向市(区)政府合法承租的公共租赁房屋。
本人因工作单位变动、原挂靠家庭户解除挂靠等原因,在本市无家庭户立户和迁入家庭户条件的,可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迁入现单位集体户。
迁移户口申请;接收单位证明;拟迁移户口人员户籍证明及户成员关系证明或公证书;申请人和拟迁移户口人员的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留存复印件);房产证原件(留存复印件)。
所内迁移凭户口簿、公民身份证直接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属婚迁的,须附交结婚证、计划生育证明等复印件;属分房、购房、建房办理迁移的,须附交房产证复印件。
所间迁移凭户口簿、公民身份证到入户派出所办理准予迁入证明。凭入户派出所开具的准予迁入证明,到迁出派出所办理《市内迁移证》后,再到入户派出所办理迁入手续。
跨区迁移凭户口簿、公民身份证到入户派出所办理申请,填写《入户申请表》,派出所受理后呈分局审批。经分局审核同意后,凭入户派出所开具的准予迁入证明,到迁出地派出所办理《市内迁移证》,再到入户派出所办理迁入手续。
百度百科--户口迁移
百度百科--户口
深圳市内户口迁移需要哪些手续随迁年限要求随迁:户籍新政要求申请人由结婚登记满2年变成5年;老人随迁:户籍新政要求被投靠人(子女)本市户口由当前有效且连续满8年至连续满15年。
满足下列所有条件的,可以办理:1、被投靠人迁入深圳市户籍连续满8年且仍拥有深圳户籍;2、申请人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夫妻双方须一并提出申请(未婚、离异或丧偶除外);3、被投靠人属本市家庭户成员;4、申请人配偶长期在国(境)外居住,但未取得居留身份的,应一并申请;配偶系外国籍公民,港、澳、台、侨人员的,可单独申请;5、申请人无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的记录。备注:申请人配偶已入户本市的,须按照夫妻投靠条件和要求办理随迁
父母子女关系认定材料包括(提交以下证明材料之一即可):1、被投靠人出生医学证明。2、申请人户籍地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子女关系证明或户口底册复印件或能反映亲子关系的户口簿。3、申请人户籍所在地街道办或乡(镇)政府出具的父母子女关系证明(须加盖街道办或乡、镇政府公章)。4、公证处出具的父母子女关系公证书。
综上,老人随迁:户籍新政要求被投靠人(子女)本市户口由当前有效且连续满8年至连续满15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管理条例》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外地应届生入户深圳所需材料深圳市内户口迁移需要办理人持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与迁移事由相关的证明到其户籍派出所办理准予迁出户口的迁移证,再持迁移证、身份证再回到原籍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深圳市内户口迁移申报人根据个人情况携带相关证件证明材料到拟迁入地派出所办理。申报人非本市户籍的,需提供申报人的身份证。
户口迁移市外迁出时,办理市内户口迁出,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
(1)迁出人的居民户口簿;
(2)农业人口迁出要有迁入地乡镇政府和村委会同意入户的证明。
办理迁往外省市户口,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
(1)迁出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
(2)外省市公安机关开具的户口准迁证;
(3)因大、中专院校招生、毕业分配等原因迁出户口应出示相应的证明。
需要注意的是,国有土地向集体土地投靠父母的子女必须是未成年子女,所需材料有:
1、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双方《居民户口簿》;
2、未成年子女与父母的亲属关系证明。
百度百科-户口迁移
一、接收材料
备注:非深圳户籍的毕业生扫描上传《毕业生接收申请表》、毕业证、身份证等材料并提交系统,待系统显示“学历信息审核通过”后,等待公安部门短信通知,按照短信通知和《毕业生接收申请表》要求,持报到证原件复印件(如为广东省签发的电子报到证,提供打印件)及户籍迁入材料前往公安部门办理户籍迁入;
深圳户籍的毕业生扫描上传《毕业生接收申请表》、毕业证、身份证、报到证等材料并提交系统后,按《毕业生接收申请表》标注的时间、地点、材料等要求前往人力资源部门办理报到手续。
二、最终办理材料及流程
第(一)款户口已迁出,持有《户口迁移证》,且没有随迁子女的毕业生,按以下指引办理。
1.准备以下材料
(1)在2024年6月11日前提交毕业生入户申请的,提交纸质的《高等院校毕业生介绍信》及深圳市入户人员信息卡;2024年6月11日后提交毕业生入户申请的,不需提交纸质批件,以收到审批通过的短信作为凭证。
(2)《毕业生就业报到证》(验原件,收复印件)。
(3)《户口迁移证》。
(4)申请人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
(5)申请人现婚姻状况证明材料:未婚的,免提供;已婚的,提供结婚证;离异的,提供离婚证和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民事调解)书;丧偶的,提供配偶死亡证明文书,户口簿“婚姻状况”栏已登记为“丧偶”的不需提供。(验原件,收复印件)
(6)办理第二代身份证相片回执、标准身份证照片一张。
(7)入户地选择及材料(申请人根据自身实际情况从以下7种方式中自由选择一种入户方式):
①本人配偶家庭户。所需材料:配偶户口簿(验原件,收复印件)。
②本人或亲友的房产立户。所需材料:房产证复印件或不动产信息查询结果单。在亲友房产立户的,须业主一同到场签字确认并合影。
③挂靠亲友家庭户。所需材料:亲友家庭户户口簿(验原件,收复印件)。须户主一同到场签字确认并合影。
④本人单位集体户。所需材料:加盖单位公章的集体户口簿扉页复印件。
⑤配偶单位集体户。所需材料:加盖配偶单位公章的集体户口簿扉页复印件、配偶单位同意接收入户证明。
⑥代理机构集体户。所需材料:加盖代理机构公章的集体户口簿扉页复印件。
⑦选择我市任一派出所人才专户(集体户)入户。
以上证件不是中文签发的,须提供有翻译资质机构出具的中文翻译件。
2.办理流程
关注“深圳户政”微信公众号,在“业务办理”—业务预约申请—普通户政业务—选择“毕业生入户(不需本市准迁)”,通过以上方式预约前往我市任一派出所办理入户。注意:选择入人才专户的,须预约前往该人才专户所在派出所办理入户。
预约成功后,请按照预约时间,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复印件前往预约派出所办理入户。注意:选择在亲友的房产立户或挂靠亲友家庭户的,须业主(户主)一同到场签字确认并合影。
第(二)款有随迁子女的毕业生,按以下指引办理。
1.准备以下材料
(1)在2024年6月11日前提交毕业生入户申请的,提交纸质的《高等院校毕业生介绍信》及深圳市入户人员信息卡(验原件,收复印件);2024年6月11日后提交毕业生入户申请的,不需提交纸质批件,以收到审批通过的短信作为凭证。
(2)《毕业生就业报到证》(验原件,收复印件)。
(3)原户口所在地签发的《户口迁移证》(如户口未迁出,则无需提供)。
(4)申请人及子女户口簿(验原件,收复印件)。(如户口已迁出,则无需提供)
(5)申请人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
(6)随迁子女《出生医学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
(7)申请人现婚姻状况证明材料:未婚的,提供个人非婚生育声明;已婚的(含再婚),提供结婚证;离异的,提供离婚证和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民事调解)书;丧偶的,提供配偶死亡证明文书,户口簿“婚姻状况”栏已登记为“丧偶”的不需提供。(验原件,收复印件)
(8)办理第二代身份证相片回执、标准身份证照片一张。
(9)入户地选择及材料(申请人根据自身实际情况从以下7种方式中自由选择一种入户方式):
①本人配偶家庭户。所需材料:配偶户口簿(验原件,收复印件)。
②本人或亲友的房产立户。所需材料:房产证复印件或不动产信息查询结果单。在亲友房产立户的,到派出所入户时,须业主一同到场签字确认并合影。
③挂靠亲友家庭户。所需材料:亲友家庭户户口簿(验原件,收复印件)。到派出所入户时,须户主一同到场签字确认并合影。
④本人单位集体户。所需材料:加盖单位公章的集体户口簿扉页复印件。
⑤配偶单位集体户。所需材料:加盖配偶单位公章的集体户口簿扉页复印件、配偶单位同意接收入户证明。
⑥代理机构集体户。所需材料:加盖代理机构公章的集体户口簿扉页复印件。
⑦选择我市任一派出所人才专户(集体户)入户。
以上证件不是中文签发的,须提供有翻译资质机构出具的中文翻译件。
2.办理流程
关注“深圳户政”微信公众号,在“业务办理”—业务预约申请—普通户政业务—选择“毕业生入户(需本市准迁)”,通过以上方式预约前往拟入户地所在的公安分局户政中心办理入户核准。
预约成功后,请按照预约时间,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复印件前往拟入户地公安分局户政服务中心办理入户核准。
核准通过后,按以下两种情形办理:
①户口已经迁出的,预约前往我市任一派出所办理入户。注意:选择入人才专户的,须预约前往该人才专户所在派出所办理入户。选择在亲友的房产立户或挂靠亲友家庭户的,须业主(户主)一同到场签字确认并合影。
②户口未迁出的,受理机关将开具《准予迁入证明》。请持本人户口簿、《准予迁入证明》回原籍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出,开具《户口迁移证》。户口迁出后,预约前往我市任一派出所办理入户。注意:选择入人才专户的,须预约前往该人才专户所在派出所办理入户。选择在亲友的房产立户或挂靠亲友家庭户的,须业主(户主)一同到场签字确认并合影。
第(三)款户口未迁出,无《户口迁移证》的毕业生,按以下指引办理。
在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申请毕业生入户时,可在申报网站上下载打印《普通高校毕业生接收申请表》,持该表到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出,领取《户口迁移证》(迁移证上迁往地址可以是深圳市任何地址,如:深圳市某某区某某派出所)。属广东省内户籍的,根据广东省公安厅规定,户口迁出地公安机关凭《就业报到证》和《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接收申请表》,直接办理《户口迁移证》,我市公安机关不发《准予迁入证明》。户口迁出,领取到《户口迁移证》后,请参照办事指引第(一)款办理入户。
广东省外户籍毕业生,如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拒绝开具《户口迁移证》,请按照以下方式办理:
1.准备以下材料
(1)在2024年6月11日前提交毕业生入户申请的,提交纸质的《高等院校毕业生介绍信》及深圳市入户人员信息卡;2024年6月11日后提交毕业生入户申请的,不需提交纸质批件,以收到审批通过的短信作为凭证。
(2)《毕业生就业报到证》(验原件,收复印件)。
(3)申请人户口簿(验原件,收复印件)。
(4)申请人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
(5)申请人现婚姻状况证明材料:未婚的,免提供;已婚的,提供结婚证;离异的,提供离婚证和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民事调解)书;丧偶的,提供配偶死亡证明文书,户口簿“婚姻状况”栏已登记为“丧偶”的不需提供。(验原件,收复印件)
(6)办理第二代身份证相片回执、标准身份证照片一张。
(7)入户地选择及材料(申请人根据自身实际情况从以下7种方式中自由选择一种入户方式):
①本人配偶家庭户。所需材料:配偶户口簿(验原件,收复印件)。
②本人或亲友的房产立户。所需材料:房产证复印件或不动产信息查询结果单。在亲友房产立户的,到派出所入户时,须业主一同到场签字确认并合影。
③挂靠亲友家庭户。所需材料:亲友家庭户户口簿(验原件,收复印件)。到派出所入户时,须户主一同到场签字确认并合影。
④本人单位集体户。所需材料:加盖单位公章的集体户口簿扉页复印件。
⑤配偶单位集体户。所需材料:加盖配偶单位公章的集体户口簿扉页复印件、配偶单位同意接收入户证明。
⑥代理机构集体户。所需材料:加盖代理机构公章的集体户口簿扉页复印件。
⑦选择我市任一派出所人才专户(集体户)入户。
以上证件不是中文签发的,须提供附有翻译资质机构出具的中文翻译件。
2.办理流程
关注“深圳户政”微信公众号,在“业务办理”—业务预约申请—普通户政业务—选择“毕业生入户(需本市准迁)”,通过以上方式预约前往拟入户地所在的公安分局户政中心办理入户核准。
预约成功后,请按照预约时间,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复印件前往拟入户地公安分局户政服务中心办理入户核准。
核准通过后,受理机关将开具《准予迁入证明》。请持本人户口簿、《准予迁入证明》回原籍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出,开具《户口迁移证》。户口迁出后,预约前往我市任一派出所办理入户。注意:选择入人才专户的,须预约前往该人才专户所在派出所办理入户。选择在亲友的房产立户或挂靠亲友家庭户的,须业主(户主)一同到场签字确认并合影。
深圳户口迁移手续怎么办依据迁移类型而定,详见深圳市公安局户政平台:
(一)申请条件
1家庭户市内移居
本市户籍居民因居住、房产变更、婚姻状况变化、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父母投靠子女等事由,可以申请办理户口市内迁移,迁至家庭户,具体包括:
(1)因结婚、离婚、收养情形,可申请配偶、未成年子女户口迁移。申请人户口在本市集体户,配偶户口在本市家庭户的,应申请夫妻并户,集体户口一方迁入配偶家庭户内;
(2)因购买住宅用途房产或向市(区)政府合法承租公共廉租房,可申请迁至本人(父母、配偶、子女)房产或本人(配偶)公共廉租房立户;
(3)因父母与成年子女相互投靠,可申请父母与成年子女并户(成年子女投靠父母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须一并投靠;被投靠人属挂靠成员的按挂靠本市亲友家庭户办理);
(4)因本市家庭户户主同意,可申请挂靠本市亲友家庭户(配偶和未成年子女须一并挂靠);
(5)因房产所有人同意,可申请迁至亲友房产立户。
2集体户市内移居
(1)本市户籍居民因工作单位变动、原挂靠家庭户解除挂靠,在本市无家庭户并户、立户和挂靠亲友家庭户条件的,可申请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迁入现单位集体户;
(2)单位注册地址变更,应申请整户迁移至新地址立户;
(3)本市户籍居民就读本市高校,可选择申请迁入高校集体户。
(二)申请材料
1夫妻投靠:
(1)《深圳市居民市内移居申报表》;
(2)申请人及配偶的户口簿,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验原件);
(3)申请人现婚姻法律文书(复印件,验原件);
(4)携带未成年子女一并迁移的,还应提供该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或《收养登记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户口簿直接反映亲子关系的可免提供;
(5)配偶属2024年9月1日前挂靠他人家庭户的,还需收取《户主关于新增户内成员的声明》;
(6)申请人及三周岁以上随迁人员的近期一寸免冠照片各一张。
2、子女投靠父母:
(1)《深圳市居民市内移居申报表》;
(2)申请人及父母(继父母)的户口簿、身份证(复印件1份,验原件),16岁以下未办理二代居民身份证的免提供身份证;
(3)申请人及随迁人的《出生医学证明》或《收养登记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
(4)申请人父、母的现婚姻法律文书(复印件1份,验原件),其中的离婚法律文书须能反映申请人、随迁人的直接抚养人;
(5)申请人及三周岁以上随迁人员的近期一寸免冠照片各一张。
3、父母与成年子女相互投靠:
(1)《深圳市居民市内移居申报表》;
(2)申请人、随迁人及拟迁入家庭户的户口簿,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验原件);
(3)申请人现婚姻法律文书(复印件1份,验原件);
(4)父母与子女关系证明材料;
(5)携带未成年子女一并迁移的,还应提供该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或《收养登记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户口簿直接反映亲子关系的可免提供;
(6)申请人及三周岁以上随迁人员的近期一寸免冠照片各一张。
4、迁至本人或亲友房产、公共廉租房立户:
(1)《深圳市居民市内移居申报表》;
(2)申请人、随迁人及拟迁入家庭户的户口簿,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验原件);
(3)申请人现婚姻法律文书(复印件1份,验原件);
(4)携带未成年子女一并迁移的,还应提供该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或《收养登记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户口簿直接反映亲子关系的可免提供;
(5)本人房产立户的,提供房产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或一个月内打印的房屋产权信息查询单;公共租赁房屋立户的,提供租赁合同(复印件1份,验原件);迁至配偶(父母、子女)房产立户的,还需提供关系证明材料;迁至亲友房产立户的,还需提供《同意在本人房产立户的声明》;
(6)申请人及三周岁以上随迁人员的近期一寸免冠照片各一张。
5、挂靠本市亲友家庭户:
(1)《深圳市居民市内移居申报表》;
(2)申请人、随迁人及拟迁入家庭户的户口簿,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验原件);
(3)申请人现婚姻法律文书(复印件1份,验原件);
(4)携带未成年子女一并迁移的,还应提供该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或《收养登记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户口簿直接反映亲子关系的可免提供;
(5)《户主关于新增户内成员的声明》;
(6)申请人及三周岁以上随迁人员的近期一寸免冠照片各一张。
6、迁入单位集体户:
(1)《深圳市居民市内移居申报表》;
(2)申请人、随迁人的户口簿,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验原件);
(3)申请人现婚姻法律文书(复印件1份,验原件);
(4)携带未成年子女一并迁移的,还应提供该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或《收养登记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户口簿直接反映亲子关系的可免提供;
(5)申请人现单位集体户口簿扉页复印件。复印件上应注明申请人与单位的人事关系、同意申请人及其配偶(子女)一并迁入的意见,并加盖单位印章;
(6)申请人及配偶、子女近一个月内打印的房屋产权信息查询单;
(7)申请人及三周岁以上随迁人员的近期一寸免冠照片各一张。
7、本市高校新生入学迁入学校集体户:
(1)申请人户口簿、身份证(复印件1份,验原件);
(2)本市大中专院校录取新生通知书(复印件1份,验原件);
(3)申请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一张。
8集体户整户迁移到新地址立户:
(1)《深圳市集体户管理有关事项申请表》;
(2)集体户单位书面申请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验原件);
(3)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和注册地址变更登记文件(复印件1份,验原件);
(4)新地址房产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验原件);
(5)加盖单位印章的迁移人员名册。
(6)申请人及三周岁以上随迁人员近期一寸免冠照片各一张。
(三)申请程序
1迁入家庭户的办理程序:
申请人持申请材料到拟迁入地派出所申请,符合条件,材料齐全的,现场办理。未成年人由法定监护人代办。
以下产权人、挂靠户户主需持身份证同时到场办理:
(1)在亲友房产立户的,房屋产权人应到场签署《同意在本人房产立户的声明》。在配偶(子女)享有不到50%产权的房屋立户的,按在亲友房产立户办理;
(2)迁入配偶家庭户,且配偶属2024年9月1日前挂靠他人家庭户的,需该户主到场签署《户主关于新增户内成员的声明》;
(3)挂靠亲友家庭户的,该户主、随迁的非亲属到场签署《户主关于新增户内成员的声明》。
2迁入单位集体户的办理程序:
申报人持申请材料到拟迁入地派出所申请。符合条件、材料齐全的,户籍民警当场办理。
关于申报人的要求:
(1)个人申办的,本人应到场办理,随迁的直系亲属可不到场;
(2)本市大中专院校录取的新生户口迁移可由学校管理员统一办理;
(3)因单位注册登记地址变更等申请集体户整户迁移的,由单位管理员办理。
深圳市内户口迁移需提交材料?深圳市居民市内移居所需资料:
一、设立家庭户应收取如下材料:
合法住宅用途的房产证或相关证明材料及业主身份证及户口簿,房产证在银行抵押的,以一个月内有效的房屋产权信息查询单代替;房产证正在办理中的,以房款缴交票据复印件代替,另收取入伙通知书或两个月内的水缴费清单。申请在政府公共租赁房屋立户的,需收取租赁合同。
二、设立集体户应收取如下材料:
1、《深圳市集体户管理有关事项申请表》;
2、单位授权专管员的委托证明(介绍信)及其身份证;
3、单位有效营业执照副本或注册登记文件;
4、单位的房屋产权证明(条件中第二条第(二)、(三)款规定的单位,可以房屋租赁合同代替);
5、单位在职人数证明。属企业、非企业单位的收取30名以上在职人员近一个月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清单,其他单位由其人事部门出具证明;
6、对市、区政府“直通车”企业,需收取直通车企业证或相关证明文件,非法人企、事业单位,需收取组织机构代码证。
三、迁入家庭户应收取如下材料:
1、《深圳市居民市内移居申报表》;
2、申请人及随迁人员的户口簿;
3、申请人现婚姻法律文书;
4、如携带有未成年子女一并迁移,收取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材料,属收养的收取收养登记证明材料;
5、在本人或亲友房产立户的需提供相关房产证件证明;
6、迁至亲友房产立户或挂靠的,还需收取《同意在本人房产立户的声明》或《户主关于新增户内成员的声明》;迁入父母(成年子女)家庭户的需提供父母与子女关系证明材料;
7、申请人及三周岁以上随迁人员一张近期一寸免冠照片(粘贴于《常住人口登记表》上)。
扩展资料
户口迁移市外迁出时,办理市内户口迁出,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
1、迁出人的居民户口簿;
2、农业人口迁出要有迁入地乡镇政府和村委会同意入户的证明。
3、办理迁往外省市户口,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
4、迁出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
5、外省市公安机关开具的户口准迁证;
6、因大、中专院校招生、毕业分配等原因迁出户口应出示相应的证明。
需要注意的是,国有土地向集体土地投靠父母的子女必须是未成年子女,所需材料有:
1、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双方《居民户口簿》;
2、未成年子女与父母的亲属关系证明。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户口迁移
深圳迁户口流程是怎样的许多人看到了深圳的经济发展,想要到这里打拼一番事业,或者是到这里工作赚得高额的工资,改善自己以及家人的生活条件。许多人需要将户口迁到深圳,那么,深圳迁户口流程是怎样的下面是关于这个问题的简单介绍,大家可以认真分析一下!
一、迁入家庭户,办理程序:
1、申报人结合自己情况携带相关证件证明材料到拟迁入地派出所办理。若申报人非本市户籍的,则需提供申报人的身份证。
申报人有以下要求:
(1)如果是本人房产或是在本人承租的公共廉租房立户,申请人一定要到场办理;
(2)在配偶(子女)享有超过百分之五十产权的房屋立户的,申请人也应到场办理,产权人则不需到场;
(3)在亲友房产立户的,申请人(即户主)以及房屋产权人要到场;
(4)迁入配偶、父母或成年子女家庭户的,申请人应到场办理,随迁的直系亲属不需到场;配偶属2024年9月1日前挂靠他人家庭户的,还需户主到场办理;
(5)若是挂靠亲友家庭户的,申请人以及户主应到场,随迁的直系亲属则不需到场;
(6)如果是整户迁移的则需要户主到场办理。要是挂靠在他人家庭户内,要进行该户户口迁移,要和户主一并迁移,挂靠成员不需要到场。
2、如果是迁入房产立户的,户籍民警要联系社区民警,确认该房产有规范的门楼牌后当场核准办理;
3、符合条件,材料齐全,户籍警察当场打印常住人口登记表”,在检查和签署,撤销原户口簿或页面的章盖取消,出具户口簿、根据需要处理的身份证。
二、迁入单位集体户,办理程序:
1、申报人携带相关证件证明材料到拟迁入地派出所办理。
关于申报人的要求:
(1)个人申办的,本人应到场办理,随迁的直系亲属可不到场;
(2)本市大中专院校录取的新生户口迁移可由学校管理员统一办理;
(3)整户迁移的,由单位管理员办理。
2、符合条件,材料齐全,户籍警察当场打印常住人口登记表”,在检查和签署,撤销原户口簿或页盖注销章,表明注销时间,发布了新的户口簿、根据当事人的需要办理身份证。因单位登记地址变更而申请转移集体户口的,由单位管理人向新单位所在地辖区的派出所申请。
3、对于迁入房产立户的,户籍民警联系社区民警,房产有没有规范的门楼牌要事先确诊清楚,之后才能当场核准办理。
深圳迁户口流程是怎样的除了上面讲到这些,还有一种情况,可以将户口迁到派出所代管。需要申请人到当地派出所提交申请,如果符合条件,材料准备齐全,户籍民警可以当场办理。
关于“深圳市内迁户”这个话题的介绍,今天小编就给大家分享完了,如果对你有所帮助请保持对本站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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