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有关“深圳2002入户”话题很是火热,小编也是针对深圳这个城市寻找了一些与之相关的一些信息进行分析,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对象:简言之,不想入深户的富二代官二代……或者你家庭凄凉……
1.家长是地方政府驻深圳办事处的官员
2.家长是驻深圳部队干部
3.家长是归国引进人员
4.家长有人才证明
5.家长有硕士学历
6.家长是华侨
7.家长在当兵
8.孤儿
9.台湾学生
10.烈士子女
优惠政策:在中考上体现就是录取和深户一视同仁。
1、中央各部委、各地政府驻深集体工作户口女干部子女可落户暂住户口,需入学读书与常住户口学生一视同仁。
依据:《关于中央各部委各地政府府驻深圳办事机构人员办理深圳市集体工作户口的通知》(深府办[1993]98号)。
2、凡驻深解放军、武警、警备区各部队、驻港部队(不含部队下属企业)干部的子女入学,可享受本市户籍户口学生同等待遇。
依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圳市驻军干部子女入园入学有关问题的通知》(深府[1996]292号);1996年市教育局《驻深部队干部子女入学暂行规定》。
3、留学回国人员凭市引智办出具的《留学人员来深工作证明书》享受本市户籍人口待遇。其子女根据就近入学政策入园、入学免交借读费。从2002年起,《留学人员来深工作证明书》改为《出国留学人员资格证明》,其未成年子女读书,免交借读费。
依据:《关于鼓励出国留学人员来深创业的若干规定》(深府[2000]70号)、《关于出国留学人员和国内来深人才未成年子女入学问题的通知》(深教[2002]393号)。
4、持有《深圳市人才居住证》的人员,除具有持《深圳经济特区暂住证》人员的同等待遇外,其未成年子女入幼儿园、中小学就读免交借读费。
依据:《关于深圳市办理人才居住证若干规定》(深府[2002]4号)
5、具有深圳户籍户口的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或副高以上职称的高学历、高职称人员,其非深圳户籍户口子女享受与持有《深圳市人才居住证》的人员子女相同的优惠。(需交验:家长的户口、学历或职称证书、《文凭验证证明》或《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审核证明》)。
依据:《关于出国留学人员和国内来深人才未成年子女入学问题的通知》(深教[2002]393号)。
6、海外华侨子女来粤就读小学、初中、高中,享受当地居民子女同等待遇。申请学位需提供深圳市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的证明等相关材料。
依据:《关于进一步加强海外华文教育工作的通知》(粤侨办[2005]93号)。
7、现役军人子女入公办中小学,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接收。
依据:《转发民政部教育部总政治部关于印发优抚对象及其子女教育优待暂行办法的通知》(粤民优[2004]46号)。
8、孤儿(已被收养且有法定监护人的除外)就读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免收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并补助寄宿生生活费;对被公办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和高等学校录取的孤儿,应当纳入现有资助政策体系,给予教育救助。孤儿所在学校要优先为其提供勤工俭学机会。
依据:《转发民政部等15部委关于加强孤儿救助工作意见的通知》(粤民福〔2006〕39号)。
9、台湾学生就读于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享受本地区户籍适龄子女入学的同等待遇。就读于义务教育阶段的台湾学生,由教育行政部门安排入学的,其收费与本地区户籍适龄子女同等待遇。
依据:《关于台湾学生在我省就读有关规定的通知》(粤台通[2006]29号)。
10、人民警察烈士子女入学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接收,在公办学校学习期间免交学杂费,对其中寄宿学生酌情给予生活补助。一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在普通高中就读免交学杂费。
依据:《转发公安部教育部民政部关于印发〈人民警察优抚对象及其子女教育优待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公通字〔2005〕342号)。
深圳这个城市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深圳经济特区(以下简称特区)房地产行业的管理,规范房地产开发和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的行为,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根据法律、行政法规的基本原则,结合特区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在特区范围内从事房地产开发和房地产中介服务,应遵守本条例。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房地产开发,是指在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上进行基础设施、房屋建设的行为。
本条例所称房地产中介服务包括房地产咨询、经纪、评估和其他房地产中介服务。
本条例所称房地产咨询,是指为房地产开发、交易提供信息、咨询、策划、可行性研究服务的有偿行为。
本条例所称房地产经纪,是指以促成房地产交易为目的,为房地产交易双方提供中介服务的有偿行为。
本条例所称房地产评估,是指专业评估机构接受委托,估算房地产价格的有偿行为。第四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和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必须依法经营,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第五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相统一的原则从事开发经营。
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应当按照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平等互利的原则从事中介服务。第六条 深圳市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是房地产行业的主管部门(以下简称主管部门),依法对房地产行业进行指导、监督和管理。
深圳市房地产业协会(以下简称市房地产业协会)是房地产行业的自律性组织,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履行职责。第二章 房地产开发企业第七条 本条例所称房地产开发企业,是指从事房地产开发和经营的企业法人,包括房地产专营企业和兼营企业。第八条 设立房地产开发企业,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一千万元;
(二)有四名以上持有专业证书的房地产、建筑工程专业的专职技术人员,两名以上持有专业证书的专职会计人员;
(三)有按市场价格取得的土地使用权;
(四)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固定的经营场所;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增加房地产开发和经营业务范围的,须具备前款(一)、(二)、(三)、(五)项规定的条件。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符合本条例规定条件的,应当予以办理工商登记手续;对不符合本条例规定条件的,不予登记。第九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在取得营业执照后三十日内到主管部门备案,并申请领取《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主管部门应在十五日内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核发《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
房地产开发企业办理房地产开发和经营业务时,应当出示《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第十条 主管部门对《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实行年度审核制度。第十一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出卖或者以出租、挂靠、外借等手段变相出卖开发经营权。第十二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按期向主管部门报送房地产开发经营报表。第十三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房地产,预售的,应当申请办理《房地产预售许可证》;外销的,应当申请办理《商品住宅外销许可证》。
主管部门受理《房地产预售许可证》、《商品住宅外销许可证》申请后,应在三十日内作出是否核准的决定。予以核准的,应同时发放许可证。第十四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或者受其委托的单位刊登房地产销售广告,应向广告经营与发布单位提交下列材料的复印件,并出示原件:
(一)营业执照;
(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
(三)预售的,应提交《房地产预售许可证》。现售的,应提交《房地产证》。外销的,应提交《商品住宅外销许可证》。
不能提供前款规定材料的,广告经营与发布单位不得为其制作、发布房地产销售广告。第十五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房地产销售广告应包括下列内容:
(一)楼宇地点、竣工交付时间、售价等;
(二)预售的,应有《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证号、《房地产预售许可证》证号。外销预售的,还应有《商品住宅外销许可证》证号;
(三)现售的,应有《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证号、《房地产证》证号。外销现售的,还应有《商品住宅外销许可证》证号。
广告经营与发布单位不得为房地产开发企业发布不具备前款规定内容的房地产销售广告。第十六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经营法律、法规、规章禁止交易的房地产。
深圳市廉租房和保障性住房的申请条件是什么?申请人及家庭年收入上限是多少?总结回答:
1、深圳男女比例严重失调,男:女=1:7
2、深圳的冬天不冷,因为什么所谓的冬天其实就是秋天
在深圳
夏天有9个月(4~10月)
另外一个半月春天
一个半月秋天
3、深圳的治安
关内很乱,关外相当乱.
令人防不胜防啊!!
这个号称有1100万人口的城市只按200万人口来配置警力
有时候不是说小心就没问题的 ?
4、深圳的平均工资水平
2006年
深圳平均工资
2700左右/月
最低工资
810/月
5、深圳到香港
1)每隔3分钟就有一班车
2)罗湖出来就过关到了深圳,就见到深圳火车站
祝你好运
回答者:wuhaorn - 高级经理 六级 5-15 10:03
一、深圳市男少女多是因为太多的低附加值“三来一补”工厂绝大部分是女工,因此造成男女比例失调,深圳关内(特区内)因为这类工厂较少,因此男女比例基本正常。
二、深圳的冬天一般不冷,偶尔也会到摄氏十度以下的气温,但冬天太短了;
三、深圳的治安关内外两重天,关外治安特别差,关内只能说稍好;
四、深圳平均工资水平还是高于全国水平的,相应的物价水平也不低;
五、深圳到香港要坐火车的话是步行过罗湖关,然后在香港的罗湖火车站搭乘九广东铁到香港市区;深圳市内只有大巴到香港,走皇岗口岸。
深圳,中国的第一个经济特区,历经20多年改革开放的栉风沐雨,从一个边陲小镇发展成为风景秀丽、投资环境优良、经济比较发达、初具现代化规模的海滨城市,向世人展示着新世纪的活力和希望,展示着五百余万深圳人“开拓创新、诚信守法、务实高效、团结奉献”的精神风貌。
深圳是一个移民城市,其人口随着不同经济发展阶段对劳动力的需求而不断增加。在80年代,深圳第二产业,尤其是“三来一补”工业迅猛发展,吸纳了全国各地大量的从业者,人口急剧增加,全市常住人口从1979年的31.41万人增加到1989年的191.60万人,10年间增加了160.19万人,年均增长19.8%。进入90年代以来,随着经济结构的调整及有关人口政策的实施,人口总量增速降低,这一时期人口年均增长率为7.9%。
2002年末,全市常住人口504.25万人,其中户籍人口139.44万人(特区内87.58万人,特区外51.86万人),暂住人口364.80万人(特区内144.62万人,特区外220.18万人)。户籍人口出生率16.60‰,死亡率1.46‰,自然增长率15.14‰。户籍人口中非农业人口112.04万人,农业人口27.40万人。男性人口73.59万人,女性人口65.85万人。人口密度为每平方公里2587人。
20多年来,深圳国民经济获得巨大发展。先后完成了“六五”、“七五”、“八五”、“九五”四个五年计划。“八五”期间,深圳经济由以往的打基础全面进入经济增长和经济质量同步提高的新阶段,主要经济指标持续快速增长,经济效益显著提高,综合经济实力迅速跻身全国大中城市前列。“九五”时期,积极扶持高新技术产业,推动产业结构的改造和升级,形成了新的经济发展格局,经济整体素质进一步提高。2002年,世界经济发展遭遇近24年来前所未有的困难而明显放缓。面对不利的外部因素,深圳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发展的一系列政策措施,千方百计扩大外贸出口,努力扩大投资规模,积极扶持高新技术产业,国民经济在逆境中仍然保持了健康平稳的增长态势,为完成“十五”计划打下了良好基础。
2002年,全市实现国内生产总值2239.41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是1979年的340倍,平均每年增长28.8%,经济总量在全国大中城市中居第四位;人均国内生产总值46030元,在全国大中城市中居首位,23年增长了21.6倍,平均每年增长14.5%。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飞速发展,三次产业结构由1979年的37.0∶20.5∶42.5调整为0.8∶55.2∶44.0。
1979年至2002年,深圳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累计完成5013.83亿元,平均每年增长36.4%。20多年来,深圳建成了大批为经济和社会发展急需的交通、通讯、能源、市政设施工程以及带动全市经济增长的工业项目。深圳城市建设呈现出崭新的风貌,社会生产能力迅速提高。
深圳拥有现代化的立体交通网络,是地区性的客货运输中心。2002年,全社会货运量达5777.61万吨,客运量10644.00万人。京广、京九铁路大动脉在深圳交汇。全市管养公路通车里程1385公里,其中等级路里程1385公里,公路网密度71.00公里/百平方公里,高速公路通车里程205.9公里。深圳国际机场已开通9条国际航线、120条国内航线,机场旅客吞吐量达935.39万人次。深圳现有9个港区,82个货运码头,39个万吨级以上的泊位,港口年货物吞吐量8766.73万吨,港口集装箱吞吐量761.78万标箱,居世界第八位。深圳已建成通往国(境)外口岸17个,其中一类口岸12个。深圳拥有中国最大的陆路客运口岸——罗湖口岸,中国最大的陆路货运口岸——皇岗口岸,中国第二大集装箱海港——盐田港,中国第四大空港——深圳国际机场,是目前全国唯一拥有海、陆、空口岸的城市。
20多年来,深圳邮电通讯业飞速发展。至2002年末,全市已有邮电局(所)703个;固定电话交换机总容量308.90万门,移动电话交换机容量607万门;全市固定电话用户271.10万户,移动电话用户605.00万户;平均每百人拥有固定电话54部,移动电话120部。
20多年来,深圳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水平不断提高。2002年,全市用电量259.92亿千瓦时;自来水日供应能力412.20万吨,供水总量108070万吨,自来水普及率98.5%;年末大中小巴营运线路291条,公共交通营运车辆16249辆,其中大巴3495辆,中小巴3049辆,“的士”9705辆。特区内年末实有道路长度1786公里,路灯84824盏,城市桥梁213座,污水日处理能力115.2万立方米。
20多年来,深圳城市环境日趋优美。至2002年末,全市建成区面积495.28平方公里,其中特区内建成区面积168.06平方公里。特区内建成区绿化覆盖面积7580公顷,绿化覆盖率45.1%,人均公共绿地面积14.90平方米。城市污水处理率61.8%,主要饮用水源水库水质达标率96.1%,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84.0%,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56.0分贝,城市交通干线噪声平均值68.2分贝。1997年,深圳市荣获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称号。2000年深圳市荣获国际“花园城市”称号。2001年,深圳获“中国人居环境”奖。
20多年来,深圳工业在结构调整中持续高速增长。2002年,全市完成限额以上工业总产值3571.26亿元(现价),在全国大中城市中居第二位,平均每年递增44.5%。工业对国民经济的贡献不断增大,工业增长对全市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达61.3%,居各行业榜首。
深圳已形成以电子及通信设备为主导,包括电力生产、食品加工、服装、医药等33个行业的工业体系。外商及港澳台投资企业是深圳工业经济的主体,2002年外商及港澳台投资企业总产值2849.19亿元(现价),占工业总产值比重达79.8%。深圳工业产品以出口国际市场为主,工业出口产品产值占全市工业总产值一半以上。
90年代以后,深圳高新技术产业逐步崛起,2002年全市高新技术产品产值1709.92亿元(现价),占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的比重由1991年的8.1%提高到47.9%,高新技术产业成为深圳经济发展的第一增长点。
20多年来,深圳积极发展“三化”(企业化、工厂化、现代化)、“三高”(高产、高质、高效)农业和创汇农业,农业生产获得丰硕成果。“菜篮子”工程建设成效显著。蔬菜产量从1979年的8639吨增加到2002年的21.79万吨,水果产量从2401吨增加到3.55万吨,出售肉类产量从6726吨增加到7.55万吨,禽蛋产量从57吨增加到400万吨,牛奶产量从1622吨增加到2.28万吨,水产品总产量从7039吨增加到6.41万吨。
2002年,全市实现农业增加值18.87亿元,农村经济总收入133.84亿元,鲜活产品出口12.97亿港元。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改革开放的不断扩大,深圳主要生产资料和消费品出现了供求平衡或供大于求的局面,买方市场的格局形成。主要消费品供应充裕,2002年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689.59亿元,在全国大中城市中居第九位,按可比口径计算比1979年增长508倍,平均每年增长31.1%。
商业机构、网点大幅增加,形成了国有、集体、股份、外资多种经济成分并存的商业网络。2002年商品销售总额1379.95亿元,比1979年增长710倍。
深圳是较早实行价格改革的地区。20多年来,物价总走势随着价格改革的不断深入和经济环境的变化呈明显的波浪起伏。
1981—1982年,深圳实行价格改革初期,居民消费价格总指数达110.7%,形成第一个物价高峰。随后在1985年、1988—1989年、1993—1994年三个物价上涨高峰期,居民消费价格总指数接近或超过120%。1993年以后实行三年多的宏观调控,价格总水平明显回落。1997年以来,随着宏观经济环境发生变化,商品买方市场格局形成,物价水平开始在低位运行。2002年,全年居民消费价格总指数为101.2%。
20多年来,深圳进出口贸易取得长足发展。据海关统计,2002年全市进出口总额达872.31亿美元,按可比口径计算是1979年的1811倍,平均每年增长38.6%。其中出口总额465.57亿美元,是1979年的1839倍,年均递增38.7%。2002年深圳出口总额占全省出口比重达39.7%,占全国比重为14.3%,并连续十年位居全国大中城市榜首。
从深圳的出口贸易方式看,2002年深圳一般贸易出口55.70亿美元,占出口总额的12.0%;“三来一补”贸易出口114.75亿美元,占24.6%;进料加工贸易261.83亿美元,占56.2%。从深圳出口的市场分布看,香港、美国、欧盟分别居前三位,2002年三者所占比重为40.2%、24.7%和11.7%。从出口的产品构成来看,深圳的出口贸易以工业制成品为主,其中机电产品占出口总额的69.2%。高新技术产品出口额占出口总额的比重为33.7%。
至2002年底止,已有80个国家和地区的客商在深圳投资,累计批准外商投资项目29494个,合同利用外资416.69亿美元,实际利用外资315.19亿美元。其中2002年全市实际利用外资49.02亿美元,在全国大中城市中居第3位。
外商直接投资项目中,投资总额在1000万美元以上的有888个,3000万美元以上的151个,1亿美元以上的26个。跨国公司到深圳投资日趋活跃,据统计在世界500强跨国公司中已有86个跨国公司、国际知名大企业在深圳投资,投资项目达138个。
外商在深投资企业经营状况普遍良好,投资回报丰厚。2002年有673家外商投资企业追加投资,增加合同外资12.41亿美元。
深圳是目前我国最大的入出境口岸。2002年,经深圳各一线口岸入出境的人员12865.42万人次;入出境交通工具1255.91万辆(架、列、艘)次。
深圳依山傍海,四季常青,景色秀丽,气候宜人,旅游娱乐资源和设施独具特色。世界最大的风景微缩区“锦绣中华”、“中国民俗文化村”、“世界之窗”,主题公园“欢乐谷”、“明思克航母世界”、“海洋世界”,野生动物园、珍稀植物园以及美丽的海滩、海滨浴场等众多观光娱乐场所,吸引着越来越多的国内外游客。目前深圳已建成国际标准高尔夫球场7个,多次国际、国内赛事在这里举办。
目前,深圳有星级宾馆152家,其中五星级宾馆10家,四星级10家。中国政府对到香港的外国人组团进入深圳特区旅游观光实行144小时免签证。2002年,深圳旅游住宿设施接待过夜游客1522.89万人次,其中海外游客449.35万人次,国内游客1073.54万人次。旅游外汇收入达17.23亿美元。1998年,深圳被国家命名为首批“中国优秀旅游城市”。
20多年来,深圳财政收入稳步增长。2002年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265.85亿元(不含基金收入),是1979年的1545倍,平均每年增长38.7%,实现了财政收入增长快于经济增长的良好局面。深圳地方预算内财政收入在全国大中城市中仅次于上海、北京,居第三位。
2002年地方预算内财政支出304.07亿元(不含基金支出),是1979年的1023倍,平均每年递增35.4%。财政收支的稳步增长为政府加强宏观调控能力,发展经济起到重要的作用。
20多年来,深圳金融业在不断改革中稳步健康发展。金融宏观调控能力日益增强,金融监管和金融服务水平不断提高。至2002底,深圳市拥有金融机构116个,其中外资金融机构29个(不含办事处、代表处),逐步形成了目前的以国有商业银行为主,包括股份制及外资银行,业务范围拓展至银行存贷款、离岸业务、外汇、保险、证券、期货、典当等方面的较成熟的金融体系。
2002年末,全市金融机构存款余额4952.73亿元,贷款余额为3512.48亿元,在全国大中城市中均居第四位。存贷规模分别是1979年的4892倍和4669倍,年均递增44.7%和44.4%。
2002年全市保险机构12个,承保额18616.69亿元,保费收入65.65亿元,赔款给付支出18.43亿元。
1987年9月,全国第一家证券公司——深圳特区证券公司在深圳成立,1991年6月继上海证券交易所后深圳证券交易所亦成立,从此深圳证券市场逐步走上规范发展的道路,市场规模不断扩大。1996年进一步加强监管,在改革、调整中继续发展,并确立了全国性市场的地位。2002年深交所上市公司数目508家,上市证券数目615只,市价总值12965亿元。深圳证券市场全年总成交金额14039.68亿元,其中股票成交额11031亿元。
随着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以及分配制度改革的深入,深圳职工队伍逐步壮大,工资水平不断提高。2002年末全市在岗职工人数为101.76万人,工资总额达283.28亿元,职工年平均工资28218元,比1979年增长36倍,扣除物价因素的影响,比1979年实际增长4.6倍,年均递增7.8%。
2002年末全市从业人员达359.28万人,是1979年的26倍,年均递增15.2%,其中第一产业从业人员3.94万人,第二产业200.38万人,第三产业154.96万人。年末城镇登记失业率2.45%。
20多年来,深圳人民收入水平和生活质量全面提高,消费结构、生活环境日益改善,实现了由温饱向小康的飞跃。2002年深圳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24941元,位居全国大中城市首位,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8926元,城镇恩格尔系数27.4%,比1985年降低20.1个百分点。农民人均纯收入10610元,是1979年的70倍。人均储蓄存款34834元,是1979年的345倍。人均居住使用面积21.8平方米,人均生活用电量663千瓦时。
2002年末,深圳市户籍人口中有各类专业技术人员18.64万人,其中具有中级技术职称以上的专业技术人员8.40万人。
2002年全市已有普通中学134所,在校学生15.07万人;小学395所,在校学生41.52万人;幼儿园634所,在园儿童11.04万人。全市9所高校(包括2所成人高校)共招生1.02万人,在校学生2.68万人。
深圳新建了现代化的图书馆、书城、博物馆、科技馆、电视台、广播电台、新闻中心、剧院、戏院、艺术中心、音乐中心等文化设施。2002年出版报纸82923万份,各类杂志2845万册,图书488万册。
医疗卫生条件日益改善。全市卫生机构、卫生技术人员和床位数大幅增加,防治病能力不断增强。至2002年末,全市有卫生机构761个,卫生机构病床12404张,卫生技术人员1.86万人,分别比1979年增长11.3倍、19.8倍和17.8倍。每万人拥有医生数由1979年的12人提高到2002年的16人。
深圳已建成大型体育场、体育馆等体育设施,专业竞技水平不断提高,全民健身运动发展广泛。
2002年12月退伍军人在深圳购买职工社保怎么合办军龄深圳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及计分办法
申请条件
1、申请人及配偶无任何住房(包括准成本房、全成本房、全成本微利房、社会微利房、集资房、市场商品房和自建私房)及建房用地。
2、申请人及配偶无任何住房(包括准成本房、全成本房、全成本微利房、社会微利房、集资房、市场商品房和自建私房)及建房用地。
3、申请人2002年至2004年三年的家庭平均收入在6万元以下。
4、申请人遵守计划生育的有关规定。
5、申请人按规定缴纳了深圳市社会保险。
市人事局认定的在国外取得硕士以上学位的归国留学生不受家庭收入6万元、上述规定时间及配偶必须是深圳市户籍的限制。配偶为现役**的家庭不受配偶必须是深圳市户籍的限制。
计分办法
1.申请人和配偶户籍迁入时间每月1分(单亲家庭以申请人一方计算)。
2.申请人户籍迁入特区时及配偶户籍迁入深圳市时不满23周岁的,其迁入时间从年满23周岁当月算起;成立特区前迁入的,迁入时间从1980年6月算起。
3.配偶为现役**的家庭,其分数按申请人单方分数的两倍计算。
4.入伍前或到外地读书前户籍已在特区的申请人,其户籍迁入时间可连续计算;入伍前或到外地读书前户籍已在深圳市的配偶,其户籍迁入时间可连续计算。
5.留学生申请人的配偶的户籍不在深圳的,则其家庭分数以留学生一方计算。
6.计分截止时间为2004年12月31日。
(二)排队办法
低收入家庭和留学生家庭分别排队。
1、低收入家庭排队办法
以家庭分数为依据,分数高者排在前。若分数相同,即入户的年月均相同,则以日计算;若入户日也相同,则用抽签的办法确定前后。
2、留学生家庭排队办法
1、学位高者在前;
2、同等级学位的以取得学位的年度为依据,年度在先的排在前;
3、同等级学位且取得学位的年度均相同,以家庭分数为依据,分数高者排在前。
(三)自选房号办法
由电脑计分排队并根据排队情况和房源数确定入围者,入围的申请人按所在队列排队的前后顺序参加本队列选房。若有申请人弃权,则按序顺延。
五、申请购房程序
申请人申请本批经济适用房,按以下步骤进行:
(一)申请人在受理时间内到售房中心领取申请表、收入核定表和其他售房资料。
(二)按要求填写申请表和收入核定表并到有关单位盖章。
(三)在受理申请时间内到售房中心递交申请表、收入核定表和表上要求同时提供的资料。
(四)经初审合格后,领取回执单。
(五)在公布的时间内到售房中心看排队结果,入围者凭回执单和身份证领取入围选房通知单。
(六)按规定的时间凭入围选房通知单和身份证到售房中心参加自选房号,选定房号后在现场交纳1万元保证金后签订《认购协议书》。
(七)签订《认购协议书》后15个工作日内到指定银行交款或办理银行按揭手续。
(八)到售房中心签订购房合同。
2002年12月的退役军人(不含转业军人),只有是深圳城镇户籍入伍的,或者经过原部队依法批准在深圳异地安置、并由深圳政府机构安排工作的,才有退役后在深圳购买职工社保的,将军龄视同为社保缴费累计年限。
深圳市廉租房和保障性住房的申请条件是什么?申请人及家庭年收入上限是多少?深圳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及计分办法
申请条件
1、申请人及配偶无任何住房(包括准成本房、全成本房、全成本微利房、社会微利房、集资房、市场商品房和自建私房)及建房用地。
2、申请人及配偶无任何住房(包括准成本房、全成本房、全成本微利房、社会微利房、集资房、市场商品房和自建私房)及建房用地。
3、申请人2002年至2004年三年的家庭平均收入在6万元以下。
4、申请人遵守计划生育的有关规定。
5、申请人按规定缴纳了深圳市社会保险。
市人事局认定的在国外取得硕士以上学位的归国留学生不受家庭收入6万元、上述规定时间及配偶必须是深圳市户籍的限制。配偶为现役的家庭不受配偶必须是深圳市户籍的限制。
计分办法
1申请人和配偶户籍迁入时间每月1分(单亲家庭以申请人一方计算)。
2申请人户籍迁入特区时及配偶户籍迁入深圳市时不满23周岁的,其迁入时间从年满23周岁当月算起;成立特区前迁入的,迁入时间从1980年6月算起。
3配偶为现役的家庭,其分数按申请人单方分数的两倍计算。
4入伍前或到外地读书前户籍已在特区的申请人,其户籍迁入时间可连续计算;入伍前或到外地读书前户籍已在深圳市的配偶,其户籍迁入时间可连续计算。
5留学生申请人的配偶的户籍不在深圳的,则其家庭分数以留学生一方计算。
6计分截止时间为2004年12月31日。
(二)排队办法
低收入家庭和留学生家庭分别排队。
1、低收入家庭排队办法
以家庭分数为依据,分数高者排在前。若分数相同,即入户的年月均相同,则以日计算;若入户日也相同,则用抽签的办法确定前后。
2、留学生家庭排队办法
1、学位高者在前;
2、同等级学位的以取得学位的年度为依据,年度在先的排在前;
3、同等级学位且取得学位的年度均相同,以家庭分数为依据,分数高者排在前。
(三)自选房号办法
由电脑计分排队并根据排队情况和房源数确定入围者,入围的申请人按所在队列排队的前后顺序参加本队列选房。若有申请人弃权,则按序顺延。
五、申请购房程序
申请人申请本批经济适用房,按以下步骤进行:
(一)申请人在受理时间内到售房中心领取申请表、收入核定表和其他售房资料。
(二)按要求填写申请表和收入核定表并到有关单位盖章。
(三)在受理申请时间内到售房中心递交申请表、收入核定表和表上要求同时提供的资料。
(四)经初审合格后,领取回执单。
(五)在公布的时间内到售房中心看排队结果,入围者凭回执单和身份证领取入围选房通知单。
(六)按规定的时间凭入围选房通知单和身份证到售房中心参加自选房号,选定房号后在现场交纳1万元保证金后签订《认购协议书》。
(七)签订《认购协议书》后15个工作日内到指定银行交款或办理银行按揭手续。
(八)到售房中心签订购房合同。
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行业管理条例(2002修正)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深圳经济特区(以下简称特区)房地产行业的管理,规范房地产开发和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的行为,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根据法律、行政法规的基本原则,结合特区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在特区范围内从事房地产开发和房地产中介服务,应遵守本条例。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房地产开发,是指在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上进行基础设施、房屋建设的行为。
本条例所称房地产中介服务包括房地产咨询、经纪、评估和其他房地产中介服务。
本条例所称房地产咨询,是指为房地产开发、交易提供信息、咨询、策划、可行性研究服务的有偿行为。
本条例所称房地产经纪,是指以促成房地产交易为目的,为房地产交易双方提供中介服务的有偿行为。
本条例所称房地产评估,是指专业评估机构接受委托,估算房地产价格的有偿行为。第四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和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必须依法经营,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第五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相统一的原则从事开发经营。
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应当按照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平等互利的原则从事中介服务。第六条 深圳市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是房地产行业的主管部门(以下简称主管部门),依法对房地产行业进行指导、监督和管理。
深圳市房地产业协会(以下简称市房地产业协会)是房地产行业的自律性组织,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履行职责。第二章 房地产开发企业第七条 本条例所称房地产开发企业,是指从事房地产开发和经营的企业法人,包括房地产专营企业和兼营企业。第八条 设立房地产开发企业,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一千万元;
(二)有四名以上持有专业证书的房地产、建筑工程专业的专职技术人员,两名以上持有专业证书的专职会计人员;
(三)有按市场价格取得的土地使用权;
(四)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固定的经营场所;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增加房地产开发和经营业务范围的,须具备前款(一)、(二)、(三)、(五)项规定的条件。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符合本条例规定条件的,应当予以办理工商登记手续;对不符合本条例规定条件的,不予登记。第九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在取得营业执照后三十日内到主管部门备案,并申请领取《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主管部门应在十五日内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核发《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
房地产开发企业办理房地产开发和经营业务时,应当出示《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第十条 主管部门对《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实行年度审核制度。第十一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出卖或者以出租、挂靠、外借等手段变相出卖开发经营权。第十二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按期向主管部门报送房地产开发经营报表。第十三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房地产,预售的,应当申请办理《房地产预售许可证》;外销的,应当申请办理《商品住宅外销许可证》。
主管部门受理《房地产预售许可证》、《商品住宅外销许可证》申请后,应在三十日内作出是否核准的决定。予以核准的,应同时发放许可证。第十四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或者受其委托的单位刊登房地产销售广告,应向广告经营与发布单位提交下列材料的复印件,并出示原件:
(一)营业执照;
(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
(三)预售的,应提交《房地产预售许可证》。现售的,应提交《房地产证》。外销的,应提交《商品住宅外销许可证》。
不能提供前款规定材料的,广告经营与发布单位不得为其制作、发布房地产销售广告。第十五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房地产销售广告应包括下列内容:
(一)楼宇地点、竣工交付时间、售价等;
(二)预售的,应有《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证号、《房地产预售许可证》证号。外销预售的,还应有《商品住宅外销许可证》证号;
(三)现售的,应有《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证号、《房地产证》证号。外销现售的,还应有《商品住宅外销许可证》证号。
广告经营与发布单位不得为房地产开发企业发布不具备前款规定内容的房地产销售广告。第十六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经营法律、法规、规章禁止交易的房地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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