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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新规下新增的录音录像遗嘱,如何防止无效?

一份遗嘱是否有效,根据法律的规定,遗嘱的有效性取决于两个层面:

一是遗嘱实质上的内容,要符合“遗嘱自由”并且内容合法性;

另外一个就是遗嘱的形式要合法,即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不能自创,要严格按照法律的规定来。比如大家知道继承法规定的自书遗嘱、代书遗嘱等。

知道了上面的要求,那么今天我们就为大家介绍《民法典》新增加的录音录像遗嘱(备注:继承法只规定了录音遗嘱),即通过录音或录像的方式来固定遗嘱的内容。其中对于录像遗嘱,也是本次《民法典》新确立的法定遗嘱形式。随着录音录像工具如电脑、手机、录音笔等的普及,人们可以很方便的使用这些工具来订立遗嘱,尤其是当立遗嘱人出现严重伤病等特殊情况下满足人们的需求。

我们来看看《民法典》对录音录像遗嘱的具体规定

首先我们通过对比《继承法》和《民法典》的方式,来了解对录音遗嘱有哪些变化?录像遗嘱又是怎么规定的?

《继承法》第十七条 (2021年1月1日废止)

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七条(2021年1月1日生效)??

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

林教头养老律师团队根据上述法律的规定,并吸取了常年的司法实践中的经验,同时参考中国裁判文书网中在认定录音遗嘱的成功和失败的案例经验,我们归纳了以下几个要点供大家参考,但如果是正式使用,建议还是需要咨询专业律师:

1.需要立遗嘱人在录音和录像中亲自叙述遗嘱的全部内容,确保录音录像的完整,即“有头有尾”不间断,保持录音录像了整个订立遗嘱的过程;

2.必须请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并需要全程参与录制,注意《民法典》对见证人的排除规定,保证见证人的有效性,可以参照林教头养老行业律师团队在前面文章中的要求;

3.录音、录像开始时,遗嘱人、见证人必须分别说明自己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住址等个人信息;并且要一直到在录音录像的最后,都要体现见证人的声音或画面;

4.遗嘱人和见证人也必须说明制作录音遗嘱的具体地址和年、月、日、时;

5.录音录像制作完毕,应当密封保存,并在封面上由遗嘱人、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然后交遗嘱人或见证人保管;

6.遗嘱生效后,由见证人及继承人到场并检验封条的完好情况。


作者:林冰律师,央视优秀法律顾问、央视优秀公益律师、北京市京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创始人,执业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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