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决定质量,有什么样的标准就有什么样的质量。今年7月,民政部、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新时代民政标准化工作的意见》,提出围绕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开展养老服务标准化专项行动,在居家社区养老等领域推动制定一批与国际接轨、体现中国特色、适应服务管理需要的养老服务标准。
随着老年群体对多元化、多层次养老服务的需求日益突出,标准化建设成为我国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2017年,民政部、国家标准印发《养老服务标准体系建设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构建了我国养老服务标准化建设的基本蓝图。在《指南》指导下,我国养老服务标准研制工作进入集中发展期,截至2022年,我国养老服务现行国家标准共23项、行业标准30项、广东省地方标准7项、深圳市地方标准6项,标准内容主要涉及老人能力评估、设施建筑设计、养老服务要求、机构等级评估、安全管理、人员管理、服务质量评价等各方面,有效推动了我国养老服务标准化发展。
深圳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承担着打造“老有颐养”民生幸福标杆的重要使命。立足新阶段,深圳养老服务面临更高标准、更高质量的发展要求,需要放眼国际国内,抢抓“双区驱动”历史机遇,把握“老有颐养”基本内涵,建立健全“老有颐养”标准体系。为此,深圳市以龙岗区为试点,高质量开展《龙岗区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标准化建设试点》项目,全面摸底调研、优化顶层设计、构建标准体系、强化实操指导、推动标准宣贯实施,全流程、全领域推动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标准化工作。
《龙岗区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标准化建设试点》项目讨论会
《龙岗区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标准化建设试点》项目成果
全面摸底调研,力促供需精准对接
在需求侧方面,针对全区11个街道111个社区的老年人,开展问卷调研,基于问卷数据,科学分析老年人需求情况、现有养老服务优势和不足,有效识别老年人居家社区养老服务需求。在供给侧方面,全面了解现有117家养老设施的分布、硬软件配套、服务提供、服务满意度等基本情况,为1336养老服务体系布局提供现实依据。
优化顶层设计,科学制定政策标准
加强政策指导,制定龙岗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标准化改革创新发展指引》《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与运营管理办法》《基本公共养老服务清单》《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标准体系建设规划(2020-2025年)》4项指导性文件,科学部署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布局、设施建设管理、基本养老服务供给、标准化发展方向等。构建“老有颐养”标准体系,基于“老有颐养”健康、参与、乐活、安养的基本内涵,面向1336养老服务体系标准化建设需求,发挥龙岗区试点作用和行业共建力量,形成了街道长者服务中心、社区长者服务站、小区长者服务点三级养老服务设施的建设、服务、人才配置、服务质量监管、服务质量评价等15项基础性标准,家庭适老化改造、长者食堂、虚拟养老院等7项专项标准,以及生活照料、康复保健、认知障碍照护、精神慰藉四个方面共75项服务操作标准。为养老服务机构运营管理、一线服务人员实际操作提供了规范和指引,有力促进深圳养老服务业全方位、全流程有标可依。
实现成果可视,推动标准宣贯实施
制作标准体系解读片和标准操作视频,面向街道、社区、小区、家庭四个层级制作《标准体系解读片》4部,依据操作标准制作生活照料、康复保健、认知障碍照护、精神慰藉四类操作视频75部,作为民政部门、街道、社区养老业务相关人员,以及企业和机构管理人员、一线服务人员等日常学习工具,推动试点项目研究成果高效、有效落地,标准化成果可视化、可操作化。开展标准化建设培训和技术咨询服务,针对区、街道、社区养老业务相关人员,累计开展10天共20场标准化培训,系统介绍标准化基础知识和技能、国内外养老服务标准化工作情况,以及深圳“老有颐养”标准体系构建情况,为全区培育集养老服务、标准化知识与技能于一体的复合型人才。选取20个标准化建设点,一对一提供标准化技术咨询服务和标准化建设跟踪服务,全面提升养老服务机构标准化服务和管理水平。
先行探索创新实践,标准引领作用凸显
目前,龙岗区基本实现了街道长者服务中心、社区长者服务站、小区长者服务点全领域全流程有标可依、有标必依,全区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更加规范、高效、温馨。未来,龙岗区将持续创新优化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标准化成果并发挥其示范引领作用,助力深圳打造“老有颐养”民生幸福标杆城市。
来源:深圳健康养老学院
深圳之窗 微信公众号一大波便民功能上线啦!扫面下方二维码,关注后在微信对话框中回复“ 摇号 ” 即可实时获取申请最新结果;回复“ 电费 ” 即可在线查询用电信息以及缴费!
分享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