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有关“深圳入户补贴怎么发放,分几次,有什么要求?”话题很是火热,小编也是针对深圳市高层次人才奖励补贴寻找了一些与之相关的一些信息进行分析,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一、深圳引进人才租房补贴条件如下:
学历条件:具有本科以上学历,以办理引进手续时申报的学历为准。
年龄条件:接收的应届毕业生和新引进的归国留学人员无年龄限制。新招调的在职人才应当符合下列年龄条件:本科未满30周岁、硕士未满35周岁、博士未满40周岁。上述年龄条件以调入年度的1月1日为判断时点(即截至引进前一年度12月31日满足年龄要求)。
发放条件:具有本市户籍、未享受过购房优惠政策、未正在租住或获准租住市区两级政府配租的公租房、未享受过政府发放的人才租房补贴。续发时除需满足上述条件外,还需在引进我市后累计在深缴纳三个月的社会保险。
二、深圳引进人才租房补贴全部流程如下:
注册及申请。申请人登陆“新引进人才租房补贴系统”注册个人账户并提交申请。补贴系统将从各人才引进系统及社保系统,提取个人引进信息及金融社保卡信息并校验。
受理。市、区人力资源部门每月的首个工作日汇总上月申请名单。
审核。市人力资源部门将申请人员名单分别送市公安部门、市住房保障部门核查户籍、租住公租房情况、享受购房优惠政策及租房补贴情况等信息。市、区人力资源部门根据核查结果审核首发申请,符合条件者列入公示名单;不符合申请条件的,本次申请终止。申请未审核通过但仍在引进审批文件签发一年内者,可以再次提出申请。
公示。市、区人力资源部门将拟发放人员名单在部门政府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
发放。公示通过后,租房补贴拨付至申请人金融社保卡的银行账户。
符合《深圳市户籍迁入若干规定》的人才引进迁户条件的高层次人才、留学回国人才、学历类人才、专业技术类人才、技能类人才、获得重大奖项或表彰的人才等6类人才,可直接申办人才引进。具体为:
经深圳市认定的高层次人才,且符合该类人才认定标准对应年龄条件的人员。
在国(境)外学习并获得学士以上学位的留学人员,或在国(境)外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工作(学习)1年以上、取得一定成果的访问学者和博士后等进修人员,且年龄在45周岁以下。
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以上学历,且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人员;具有普通高等教育专科以上学历,且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人员。
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且年龄在50周岁以下的人员;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且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人员。本项所述人员需同时具有中专以上学历。非广东省评定颁发的专业技术资格(不含经全国统考取得),须经过本市(区)人力资源部门审核。
具有高级技师职业资格,且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人员;具有技师职业资格,且年龄在40周岁以下的人员;具有高级技能职业资格,且在深圳市参加社会保险满3年以上,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人员。本项所述人员的职业资格证书需同时符合深圳市技能人才引进紧缺职业目录。非在本市参加考试的技能职业资格证书(含全国、全省统考类),须通过本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组织的相应等级综合水平测试。
在世界技能大赛和国家级一、二类职业技能竞赛中获奖人员,或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广东省技术能手”、“深圳市技术能手”称号人员,或受深圳市委、市政府表彰的人员。本项所述人员年龄需在45周岁以下。
深圳市高层次人才奖励补贴申请流程:
1、申请高层次人才认定,取得高层次人才证书;
2、提出高层次人才奖励申请;一定要在取得高层次人才证书后一年内申请,并在其后4个年度内连续分别申请完毕,逾期未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该年度奖励补贴。每人每任期年度仅限申请1次,不符合发放条件的不予发放该年度奖励补贴。
3、人资局受理审核,审核周期较长,一般为30-60个工作日,期间会有第三方公司上门背调;
4、审核通过的将进入公示环节;
5、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按照财务有关规定,在次月将奖励补贴资金拨付到申请人账户。
一、人才补贴申请流程为:
1、申请人登陆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提交相应的电子材料;
2、受理区人力资源局对电子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合格的予以受理;不合格的,予以退回申报材料。区人力资源局通过短信向申请人反馈审查结果;
3、审核区人力资源局对申请材料进行内容审核,合格的予以公示;不合格的退回申请或向申请人作出说明并要求补充、修订材料;
4、人力资源局在区人才工作网和区人力资源官网公示拟发放补贴人员名单。( 公示期一般为5个工作日,不计入承诺办理时限);
4、审议区人力资源局按照相关规定提请审议,拨付办结审议通过后,区人力资源局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资金拨付手续。
二、人才补贴申请材料包括:
1、《新引进人才补贴申请表》;
2、毕业证书;
3、学历验证认证报告,申请人户口簿;
4、申请人身份证;申请人金融社保卡;
5、申请人社保清单1份。
法律依据:
《北京市引进人才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进一步优化本市人才队伍结构,加强首都经济社会发展的人才保障,根据《关于率先行动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京发〔2024〕20 号)、《关于优化人才服务促进科技创新推动高精尖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京政发〔2024〕38 号)及国家和本市引进人才相关政策精神,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深圳市高层次人才奖励补贴标准及方式如下:
1、杰出人才奖励补贴标准为600万元;国家级领军人才和A类人才奖励补贴标准为300万元;地方级领军人才和B类人才奖励补贴标准为200万元;后备级人才和 C类人才奖励补贴标准为160万元。奖励补贴按五年任期分次发放,每任期年度每人发放1次,每次发放按照符合条件的实际月数计算(任期年度内,符合条件的实际月数不满6个月的,本任期年度不予发放),最高金额分别如下:杰出人才为120万元; 国家级领军人才和 A类人才为60万元; 地方级领军人才和 B类人才40万元;后备级人才和 C类人才32万元;
2、奖励补贴应当在每个任期年度期满后12个月内提出申请。其中,首次申请且已在深圳全职工作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申报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累计满12个月的,可在获得高层次人才认定(确认)满3个月后提出。
深圳市高层次人才奖励补贴发放流程如下:
1、提出申请。高层次人才申请奖励补贴的,应由所在单位向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提交相关材料:《深圳市高层次人才奖励补贴申请表》;高层次人才奖励补贴申报承诺书;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纳税清单(记录期间须包含拟申请奖励补贴对应的任期年度);国(境)外申请人的有效身份材料等;创业类人才,提供所在企业的纳税记录;
2、理审核。申请材料齐备且符合申请条件的,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应当受理,并在受理材料的次日起40个工作日内出具审核意见。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作出行政决定前依法需要听证、调查、鉴定评审的,所需时间不超过60个工作日,且不计算在上述规定期限内;
3、公示。经审核符合发放奖励补贴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市人才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在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网站集中公示5个工作日;
4、拨付。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按照财务有关规定,在次月将高层次人才的奖励补贴资金拨付至申请人金融社保卡账户或其他本人指定账户。
终止发放奖励补贴的情形有:
1、申请人在有效任期内终止在深工作或被取消高层次人才资格的;
2、其他需要终止发放奖励补贴的情形。
综上所述,经我市认定的杰出人才、国家级领军人才、地方级领军人才、后备级人才和海外 A类、B类、C类人才,在深圳全职工作,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申报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累计满6个月及以上(不含补缴或补申报),可以申请高层次人才奖励补贴。为有利于更具竞争力的高精尖人才培养引进,做好深圳市高层次人才奖励补贴和杰出人才工作经费发放工作,
法律依据: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深圳市财政局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完善深圳市高层次人才奖励补贴发放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一条
发放对象:
(一)奖励补贴。2016年3月23日(含当日,下同)后经我市认定的杰出人才、国家级领军人才、地方级领军人才、后备级人才和海外A类、B类、C类人才(以下统称为高层次人才),可以申请高层次人才奖励补贴。
(二)工作经费。2016年3月23日后经我市认定的杰出人才,所在单位可以申请杰出人才工作经费。
第三条
发放标准及方式:
(一)奖励补贴。
1、杰出人才,奖励补贴标准为600万元;国家级领军人才和A类人才,奖励补贴标准为300万元;地方级领军人才和B类人才,奖励补贴标准为200万元;后备级人才和C类人才,奖励补贴标准为160万元。奖励补贴按5年任期分次发放,每任期年度每人发放1次,每次发放按照符合条件的实际月数计算(任期年度内,符合条件的实际月数不满6个月的,本任期年度不予发放),最高金额分别如下:杰出人才为120万元;国家级领军人才和A类人才为60万元;地方级领军人才和B类人才40万元;后备级人才和C类人才32万元;
2、奖励补贴应当在每个任期年度期满后12个月内提出申请。其中,首次申请且已在深圳全职工作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申报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累计满12个月的,可在获得高层次人才认定(确认)满3个月后提出。
(二)工作经费。
1、杰出人才工作经费标准为100万元,一次性发放至用人单位,一人仅限申领1次;
2、工作经费应当在获得杰出人才认定后24个月内提出申请,提出申请时杰出人才应当已在深圳全职工作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申报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累计满9个月。
深圳有哪些补贴政策一、深圳人才补贴分类:
1市补贴(深圳市新引进人才租赁及生活补贴)
2区补贴。
注:市补贴和区补贴是两种不同的补贴,两者都可以收到,不冲突。
1深圳补贴申请条件:
1本科30岁以下,硕士35岁以下,博士40岁以下。
2在深圳缴纳社会保险,社会保险关系仍在本市。
3我没有享受过购房优惠政策,也没有租过公租房。
4深圳户口可在一年内申请,一年以上未申请资格无效。
注:除满足上述条件外,引进我市后还需缴纳三个月的社会保险。
二、市补贴标准:
1本科:15万元。
2硕士:25万。
3医生:3万。
三、深圳市区级补贴。
由于深圳有龙华、龙岗、宝安、南山、福田、罗湖、大鹏、坪山等行政区域,福田、龙岗、宝安、盐田、龙华、大鹏新区有相应的区域补贴。如果您定居在这些地区,您可以检查您是否符合获得该地区补贴的要求(龙岗区即将取消)
(1)宝安区。
宝安区有两种补贴,即宝安区补贴和世界知名大学应届毕业生奖励补贴。
1补贴标准:
本科:15万。
硕士:25万。
博士:3万。
2接收要求:
①已获得市补贴。
②社会保障关系、用人单位登记地、纳税登记地均在宝安区。
③在市补贴发放后6个月内申请,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3世界着名大学奖励补贴。
本科:1万元。
硕士:2万元。
博士:5万元。
4宝安区补贴申请条件:
①入户一年内申请,资格一年以上无效。
②毕业于世界知名大学(上海交通大学高等教育研究院前一年,学术排名世界前500。
③与宝安区用人单位签订三年以上劳动合同,需在宝安区工作一年。
(2)福田区。
1只有硕士以上才能享受人才补贴。
硕士:12500元。
医生:15万元。
2福田补贴申请条件:
①定居缴费后,福田区社保连续三个月缴纳。
(3)龙华区。
1龙华区补贴申请条件:
①结算后,用人单位连续缴纳社保不少于6个月。
②无住房优惠政策,无相关补贴政策。
(4)大鹏区。
1补贴标准。
本科:15万元
硕士:25万元。
医生:3万元。
2大鹏区补贴申请条件:
①结算后,用人单位连续缴纳社保不少于12个月,两年内无跨区调动。
②申请人为非新区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
③自人才引进审计文件签发之日起2年内申请,资格无效2年以上。
(5)盐田区。
1补贴标准。
硕士:25万元。
博士:3万元。
2盐田补贴申请条件:
①盐田区户籍,在盐田工作,依法缴纳社保三个月以上;
②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
③自人才引进审计文件签发之日起2年内申请,资格无效2年以上。
(6)坪山区。
1补贴标准。
本科:2万元。
硕士:3万元。
2坪山补贴申请条件:
①在坪山区注册。
②在坪山区就业或创业。
③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以办理引进手续时申报的学历为准。
④应届毕业生和归国留学生没有年龄限制。在职人才应符合以下年龄条件:本科、硕士35岁以下、博士40岁以下。
⑤自坪山区户籍之日起,在坪山区用人单位缴纳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社会保险关系在坪山区。
(7)光明区。
1光明区补贴申请条件: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市、区人力资源部门接收的应届毕业生、归国人员和在职人才在光明区定居就业。
①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以上学历(以引进程序为准),并在深圳获得新引进人才租赁和生活补贴。
②人才引进后落户光明区,无跨区变更。
③人才引进后,在光明区用人单位工作,正常缴纳社会保障基金。光明区用人单位申请配套租赁和生活补贴时,正常缴纳社会保障基金不少于3个月。
④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在光明区登记、登记、正常经营。
⑤我不享受住房优惠政策。
本指南自发布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2024年6月30日。
深圳人才补贴申请流程深圳人才补贴申请流程
第一步:进入深圳人社官网,点击“网上申报”—“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
第二步:登录自己的社会统一账号。
第三步:阅读办理须知。
第四步:登入申请页面之后,选择“业务办理”—“租房补贴申报”,注意这里要先进行基本信息的同步,新用户还需要补录自己的个人信息。
一、深圳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标准如下:
1、本科15000元/人。
2、硕士25000元/人。
3、博士30000元/人。
4、符合条件的,一次性发放。
二、申请条件
1、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以上学历,学历以办理引进手续时申报的为准;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以上学历,学历以办理引进手续时申报的为准;
2、具有深圳户籍;
3、在深圳缴纳了社会保险费,且保险关系仍在本市;
4、本人未享受过购房优惠政策、未正在租住公租房。
申请资料:
①《深圳市龙华区新引进人才配套租房和生活补贴申请表》
此表在申报系统填报信息并提交后可自动生成。下载后需由本人在“申请人声明”处签名,并由用人单位(须与申请人缴交社保单位一致)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扫描上传。点击下载
②身份证
正反面扫描在同一页面上。
③金融社保卡
须与申请表上填写的金融社保卡的银行账户一致。
④就业材料
龙华区用人单位与申请人签订的一年及以上的劳动(聘用)合同、社保部门出具的申请人在区用人单位(缴交社保与实际工作须同为区内注册的用人单位)连续6个月及以上社保缴纳证明等
如属派遣性质的,另须提供申请人在区内实际工作单位的工作经历证明(含有证明人、联系电话)并加盖实际工作单位印章,但派遣单位与实际工作单位应同为区内注册的用人单位。
⑤人才引进入户材料(首份引进审核文件)
首份引进审核文件(是指人力资源部门出具的应届毕业生的高等院校毕业生介绍信、归国留学人员的留学人员报到行政介绍信、在职人才的招调通知,以及接收出站博士后人员备案通知书、招收进站博士后人员备案通知书等)。
首份引进审核文件落款时间为2016年8月28日之后的需要提供该份文件,之前的可不提供。
⑥学历证书
深圳市首次办理人才引进手续时申报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以上学历证书。
⑦申请明细
已领取市补贴的银行交易明细。申请人获得的市级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的流水账单,由银行出具并加盖公章,需包含付款人户名和账号、收款人户名和账号、收款时间、收款金额、银行盖章等要素。
⑧居民户口本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通过发展经济和调整产业结构、规范人力资源市场、完善就业服务、加强职业教育和培训、提供就业援助等措施,创造就业条件,扩大就业。
第六条 国务院建立全国促进就业工作协调机制,研究就业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协调推动全国的促进就业工作。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具体负责全国的促进就业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促进就业工作的需要,建立促进就业工作协调机制,协调解决本行政区域就业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共同做好促进就业工作。
第七条 国家倡导劳动者树立正确的择业观念,提高就业能力和创业能力;鼓励劳动者自主创业、自谋职业。
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简化程序,提高效率,为劳动者自主创业、自谋职业提供便利。
第八条 用人单位依法享有自主用人的权利。
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怎么获得深圳毕业生入户补贴一、深圳毕业生入户补贴申领
(一)符合以下全部条件的,可以申请新引进人才租房补贴:
1具有本科以上学历,以办理引进手续时申报的学历为准;
2应届毕业生和归国留学人员无年龄限制。在职人才应当符合下列年龄条件:本科未满30周岁、硕士未满35周岁、博士未满40周岁。上述年龄条件以调入年度的1月1日为判断时点;
3具有本市户籍;
4未享受过购房优惠政策、未正在租住或获准租住市区两级政府配租的公租房、未享受过政府发放的人才租房补贴;
5续发时除需满足上述条件外,还需在引进我市后累计在深缴纳三个月的社会保险。
(二)符合以下全部条件的,可以申请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
1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以上学历,学历以办理引进手续时申报的为准;
2应届毕业生和归国留学人员无年龄限制。在职人才应当符合下列年龄条件:本科的未满30周岁、硕士的未满35周岁、博士的未满40周岁。上述年龄条件以调入年度的1月1日为判断时点;
3具有深圳户籍;
4在深圳缴纳了社会保险费,且社会保险关系仍在本市;
5本人未享受过购房优惠政策、未正在租住公租房。
二、申请流程
(一)网上办理流程
1提出申请。新引进人才应当在首次引进之日起一年内,通过“广东政务服务网”提出补贴申请。未在规定期限内提出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资格。
2受理汇总。人力资源部门日常受理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的申请,在每月首个工作日汇总上月申请人名单。
3申请复核。复核新引进人才补贴申请信息。
4申请审核。通过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核查申请人户籍情况,通过社保信息共享平台核查社会保险缴纳情况。受理名单送市住房保障部门核查住房保障政策享受情况。市住房保障部门在25个工作日内反馈核查结果。人力资源部门根据核查结果以及本办法规定的条件,审核租房和生活补贴申请,对符合申请条件的新引进人才,在本部门政府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不符合申请条件的,本次申请终止。
5发放。人力资源部门在公示结束后的10个工作日内完成租房和生活补贴发放工作。
(二)窗口办理流程
1协助申请。申请人员到达市行政服务大厅人才园服务厅后,在工作人员指导下在自助服务区内完成网上申报。
2提出申请。新引进人才应当在首次引进之日起一年内,通过“广东政务服务网”提出补贴申请。未在规定期限内提出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资格。
3受理汇总。人力资源部门日常受理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的申请,在每月首个工作日汇总上月申请人名单。
4申请复核。复核新引进人才补贴申请信息。
5申请审核。通过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核查申请人户籍情况,通过社保信息共享平台核查社会保险缴纳情况。受理名单送市住房保障部门核查住房保障政策享受情况。市住房保障部门在25个工作日内反馈核查结果。人力资源部门根据核查结果以及本办法规定的条件,审核租房和生活补贴申请,对符合申请条件的新引进人才,在本部门政府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不符合申请条件的,本次申请终止。
6发放。人力资源部门在公示结束后的10个工作日内完成租房和生活补贴发放工作。
深圳市高层次人才奖励补贴深圳市高层次人才奖励补贴标准及方式如下:
1、杰出人才奖励补贴标准为600万元;国家级领军人才和A类人才奖励补贴标准为300万元;地方级领军人才和B类人才奖励补贴标准为200万元;后备级人才和 C类人才奖励补贴标准为160万元。奖励补贴按五年任期分次发放,每任期年度每人发放1次,每次发放按照符合条件的实际月数计算(任期年度内,符合条件的实际月数不满6个月的,本任期年度不予发放),最高金额分别如下:杰出人才为120万元; 国家级领军人才和 A类人才为60万元; 地方级领军人才和 B类人才40万元;后备级人才和 C类人才32万元;
2、奖励补贴应当在每个任期年度期满后12个月内提出申请。其中,首次申请且已在深圳全职工作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申报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累计满12个月的,可在获得高层次人才认定(确认)满3个月后提出。
深圳市高层次人才奖励补贴发放流程如下:
1、提出申请。高层次人才申请奖励补贴的,应由所在单位向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提交相关材料:《深圳市高层次人才奖励补贴申请表》;高层次人才奖励补贴申报承诺书;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纳税清单(记录期间须包含拟申请奖励补贴对应的任期年度);国(境)外申请人的有效身份材料等;创业类人才,提供所在企业的纳税记录;
2、理审核。申请材料齐备且符合申请条件的,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应当受理,并在受理材料的次日起40个工作日内出具审核意见。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作出行政决定前依法需要听证、调查、鉴定评审的,所需时间不超过60个工作日,且不计算在上述规定期限内;
3、公示。经审核符合发放奖励补贴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市人才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在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网站集中公示5个工作日;
4、拨付。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按照财务有关规定,在次月将高层次人才的奖励补贴资金拨付至申请人金融社保卡账户或其他本人指定账户。
终止发放奖励补贴的情形有:
1、申请人在有效任期内终止在深工作或被取消高层次人才资格的;
2、其他需要终止发放奖励补贴的情形。
综上所述,经我市认定的杰出人才、国家级领军人才、地方级领军人才、后备级人才和海外 A类、B类、C类人才,在深圳全职工作,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申报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累计满6个月及以上(不含补缴或补申报),可以申请高层次人才奖励补贴。为有利于更具竞争力的高精尖人才培养引进,做好深圳市高层次人才奖励补贴和杰出人才工作经费发放工作,
法律依据: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深圳市财政局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完善深圳市高层次人才奖励补贴发放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一条
发放对象:
(一)奖励补贴。2016年3月23日(含当日,下同)后经我市认定的杰出人才、国家级领军人才、地方级领军人才、后备级人才和海外A类、B类、C类人才(以下统称为高层次人才),可以申请高层次人才奖励补贴。
(二)工作经费。2016年3月23日后经我市认定的杰出人才,所在单位可以申请杰出人才工作经费。
第三条
发放标准及方式:
(一)奖励补贴。
1、杰出人才,奖励补贴标准为600万元;国家级领军人才和A类人才,奖励补贴标准为300万元;地方级领军人才和B类人才,奖励补贴标准为200万元;后备级人才和C类人才,奖励补贴标准为160万元。奖励补贴按5年任期分次发放,每任期年度每人发放1次,每次发放按照符合条件的实际月数计算(任期年度内,符合条件的实际月数不满6个月的,本任期年度不予发放),最高金额分别如下:杰出人才为120万元;国家级领军人才和A类人才为60万元;地方级领军人才和B类人才40万元;后备级人才和C类人才32万元;
2、奖励补贴应当在每个任期年度期满后12个月内提出申请。其中,首次申请且已在深圳全职工作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申报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累计满12个月的,可在获得高层次人才认定(确认)满3个月后提出。
(二)工作经费。
1、杰出人才工作经费标准为100万元,一次性发放至用人单位,一人仅限申领1次;
2、工作经费应当在获得杰出人才认定后24个月内提出申请,提出申请时杰出人才应当已在深圳全职工作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申报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累计满9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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