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有关“深圳入户租房补贴办理条件是什么”话题很是火热,小编也是针对如何让房东开租房证明?寻找了一些与之相关的一些信息进行分析,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法律分析:(1)具有本科以上学历,以办理引进手续时申报的学历为准;(2)应届毕业生和归国留学人员无年龄限制。在职人才应当符合下列年龄条件:本科未满30周岁、硕士未满35周岁、博士未满40周岁。上述年龄条件以调入年度的1月1日为判断时点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七条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土地管理部门依照国务院规定的职权划分,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管理全国房地产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土地管理部门的机构设置及其职权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第五十四条 房屋租赁,出租人和承租人应当签订书面租赁合同,约定租赁期限、租赁用途、租赁价格、修缮责任等条款,以及双方的其他权利和义务,并向房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如何让房东开租房证明?法律分析:一、办理材料
基本材料
①出租屋编码卡
②房屋租赁合同(住宅)
租赁双方填写签署,办理窗口会提供标准的合同重新填写。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是准备用来申请学位,住房用途必须是住宅或商住。
③房屋租赁当事人身份证明
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
④房地产权利证书或者其他合法权属证明
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
⑤委托书及同意出租证明(委托他人办理的需要提供)
⑥深圳市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申请表
办理蓝本的话则是房屋租赁信息申请表
委托他人材料要求
1、授权委托书(原件)。
委托书应当载明授权委托事项和签署地的。
2、同意出租证明。
共有房屋出租的,若以部分产权人名义出租的还须经得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
自然人委托的,委托代理人须持有委托人和本人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若无法提供委托人的身份证件原件的,须出具经委托人本人签字确认的身份证复印件。当事人在境外签署的委托书应按规定经过公证和认证(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
单位委托的,委托代理人须持有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件。当事人在境外签署的委托书应按规定经过公证和认证(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共有房产出租的,共有人无法亲自办理的,且无法提供身份证明原件的,受委托的共有人还须持有同意出租证明(原件)。
房地产权利证书或者其他合法权属证明
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提交以下证件之一:
⑴房地产权利证书或不动产权利证书(含县级或县级以上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所有权证、部队房地产权证)⑵购房合同书、付清房款证明、市、区房地产登记部门出具的产权登记电脑查询资料(市、区房地产登记部门出具的产权登记电脑查询资料自出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有效)⑶已抵押房屋出租,若房屋租赁合同期限超过抵押期限,或抵押合同约定需要征得抵押权人同意出租的,需出具抵押权人同意出租证明和房地产权利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薄复印件⑷拍卖所得的房屋出租,须提供拍卖成交确认书及付清房款证明、已生效的法院判决书、裁定书或仲裁机关的仲裁裁决书、房地产登记部门出具的产权信息查询单或司法裁定过户备注⑸临时建筑类房屋出租,须提交经规划或建设主管部门批准的并在有效期内的临时建筑许可证。
房屋租赁当事人身份证明说明
出租人或承租人为个人的:
有效身份证件具体包括:居民身份证、机动车驾驶证、社保卡(身份证号)、居住证、港澳台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境外人士护照(须有居留许可或入境签证)等
出租人或承租人为单位的:
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营业执照(社会信用代码)、军队团以上单位出具的证明原件(属于事业单位的须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附中文译本的境外企业合法开业证明经中国国内相关职能部门认证的,应按规定经过公证和认证(原件)。
法律依据:《房屋租赁合同法》
第二百一十二条、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二百一十三条、租赁合同的内容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第二百一十四条、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第二百一十五条、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第二百一十六条、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并在租赁期间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
第二百一十七条、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方法使用租赁物。对租赁物的使用方法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应当按照租赁物的性质使用。
第二百一十八条、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二百一十九条、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
简单证明的话,可以直接手写一个,到时候把租赁合同拿过去就可以了。
如果很正式的地方用的话,可以找社区居委会去帮你开,需要各种材料还挺麻烦的。
深圳这边一般是在社区这边开,直接去找社区就可以了
租房证明你是做什么用途的?如果是学校小孩入学用的话,还是要到社区里面去办理。如果其他用途,直接交房东手写一个就可以了。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希望能帮到您。感谢您对商办网的支持,祝您购房愉快!
深圳住房补贴怎么申请法律分析:深圳住房补贴申请条件如下:
1、有深圳居住证申请住房补贴需要提出书面申请,填写《租房补贴申请表》;
2、所在部门审核确认后提供身份证、居住证明、租房合同复印件、所租房屋产权证复印件;
3、人力资源部门对申请人的基本情况进行复核,确定租房补贴标准;
4、财务部门凭审核结果随工资按月发放,每半年复核一次。
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以上学历,学历以办理引进手续时申报的为准,具有深圳户籍在深圳缴纳了社会保险费,且社会保险关系仍在本市,本人未享受过购房优惠政策、未正在租住公租房。新调入的在职人才除符合上述规定条件外,还应当符合下列年龄条件,本科的未满30周岁、硕士的未满35周岁、博士的未满40周岁。上述年龄条件以调入年度的1月1日为判断时点。
经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区人力资源部门(含新区、前海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以下简称人力资源部门)接收的应届毕业生、调入的在职人才和引进的归国留学人员。规定的新引进人才。人才引进时点以引进审批文件签发时间为准。
法律依据:《深圳市新引进人才租房补贴工作实施办法》 第四条 市财政部门负责审核新引进人才租房补贴资金的预算和决算,报市政府批准,分别将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新引进人才租房补贴资金下达市人事中心,将各区新引进人才租房补贴资金转移支付各区。市财政部门在每年3月底前,按照上年度租房补贴实际发放情况,与各区财政部门就上年度新引进人才租房补贴转移资金进行结算。第三条 市住房保障部门负责全市杰出人才、领军人才的人才安居申请的受理、审核、分配及监管;负责市级公共租赁住房(以下简称公租房)的配租(售)及监管;负责定期向社会公布人才安居实施情况;负责提供人才租住公租房情况以及由其负责的购房优惠情况。
怎么获得深圳毕业生入户补贴一、深圳毕业生入户补贴申领
(一)符合以下全部条件的,可以申请新引进人才租房补贴:
1具有本科以上学历,以办理引进手续时申报的学历为准;
2应届毕业生和归国留学人员无年龄限制。在职人才应当符合下列年龄条件:本科未满30周岁、硕士未满35周岁、博士未满40周岁。上述年龄条件以调入年度的1月1日为判断时点;
3具有本市户籍;
4未享受过购房优惠政策、未正在租住或获准租住市区两级政府配租的公租房、未享受过政府发放的人才租房补贴;
5续发时除需满足上述条件外,还需在引进我市后累计在深缴纳三个月的社会保险。
(二)符合以下全部条件的,可以申请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
1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以上学历,学历以办理引进手续时申报的为准;
2应届毕业生和归国留学人员无年龄限制。在职人才应当符合下列年龄条件:本科的未满30周岁、硕士的未满35周岁、博士的未满40周岁。上述年龄条件以调入年度的1月1日为判断时点;
3具有深圳户籍;
4在深圳缴纳了社会保险费,且社会保险关系仍在本市;
5本人未享受过购房优惠政策、未正在租住公租房。
二、申请流程
(一)网上办理流程
1提出申请。新引进人才应当在首次引进之日起一年内,通过“广东政务服务网”提出补贴申请。未在规定期限内提出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资格。
2受理汇总。人力资源部门日常受理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的申请,在每月首个工作日汇总上月申请人名单。
3申请复核。复核新引进人才补贴申请信息。
4申请审核。通过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核查申请人户籍情况,通过社保信息共享平台核查社会保险缴纳情况。受理名单送市住房保障部门核查住房保障政策享受情况。市住房保障部门在25个工作日内反馈核查结果。人力资源部门根据核查结果以及本办法规定的条件,审核租房和生活补贴申请,对符合申请条件的新引进人才,在本部门政府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不符合申请条件的,本次申请终止。
5发放。人力资源部门在公示结束后的10个工作日内完成租房和生活补贴发放工作。
(二)窗口办理流程
1协助申请。申请人员到达市行政服务大厅人才园服务厅后,在工作人员指导下在自助服务区内完成网上申报。
2提出申请。新引进人才应当在首次引进之日起一年内,通过“广东政务服务网”提出补贴申请。未在规定期限内提出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资格。
3受理汇总。人力资源部门日常受理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的申请,在每月首个工作日汇总上月申请人名单。
4申请复核。复核新引进人才补贴申请信息。
5申请审核。通过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核查申请人户籍情况,通过社保信息共享平台核查社会保险缴纳情况。受理名单送市住房保障部门核查住房保障政策享受情况。市住房保障部门在25个工作日内反馈核查结果。人力资源部门根据核查结果以及本办法规定的条件,审核租房和生活补贴申请,对符合申请条件的新引进人才,在本部门政府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不符合申请条件的,本次申请终止。
6发放。人力资源部门在公示结束后的10个工作日内完成租房和生活补贴发放工作。
深圳租房补贴申请条件是什么?符合下面的条件的,可去当地房管局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七条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1、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2、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3、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
近日,深圳为了吸引外地人才来深圳发展,推出了一项关于只要外来人才在深圳租住就可以申请补贴的优惠政策,根据政策规定如果是有巨大贡献的优秀人才还能额外获得一份高额补贴,这让全国各地的人才都纷纷表现出愿意去深圳工作。那么,深圳租房补贴申请条件是什么
一、 深圳租房补贴申请条件是什么
(一)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以上学历,学历以办理引进手续时申报的为准;
(二)年龄条件:应届毕业生和归国留学人员无年龄限制。在职人才应当符合下列年龄条件:本科的未满30周岁、硕士的未满35周岁、博士的未满40周岁。上述年龄条件以调入年度的1月1日为判断时点(即截至引进前一年度12月31日满足年龄要求)。
(三)发放条件:具有深圳户籍;在深圳缴纳了社会保险费,且社会保险关系仍在本市;本人未享受过购房优惠政策、未正在租住公租房。
备注:
1、人才安居政策与其他住房保障政策不得同时享受。
2、购房优惠政策包括:购买过政策性住房或者享受过购房补贴、海外高层次人才奖励补贴。
3、新引进人才正在租住或者获准租住单位分配的重点企事业单位定向配租公租房、前海管理局配租的属于保障性住房性质的人才公寓,视为正在租住公租房。
4、新引进人才不得重复享受租房补贴。以下情况视为享受过租房补贴:
(1)根据《深圳市人才安居办法》(政府令第273号)领取了领军人才租房补贴的;
(2)根据《深圳市人才安居暂行办法》(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229号)领取了高中初级人才租房补贴和领军人才租房补贴的;
(3)根据《深圳市高层次专业人才住房解决办法(试行)》(深府〔2008〕204号)领取了高层次人才租房补贴和购房贴息的;
(4)根据《深圳市人才安居办法》(市政府令273号)已领取了新引进人才租房补贴的;
(5)根据《关于促进人才优先发展的若干措施》(深发〔2016〕9号)已享受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的;
(6)其他已经享受过租房补贴的。
二、深圳租房补贴申请范围
2016年3月23日起经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区人力资源部门(含新区、前海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接收的应届毕业生、引进的归国留学人员和首次调入的在职人才。 2016年3月22日前曾办理人才引进手续(指取得引进审批文件),并在3月23日后再次办理引进手续的人员,不属于本办法规定的新引进人才(因学历晋升需办理应届毕业生接收和归国留学人员引进的除外)。
新引进人才引进时点以首份引进审核文件签发时间为准(学历晋升的除外)。
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得申请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
综上所述,深圳租房补贴申请条件门槛其实并不是很高,只要是刚刚从大学本科或者更高的学历毕业生就可以直接无条件的申请租房补贴,但如果是已经进入职场工作的人不超过政策规定的年龄限制才能申请,另外已经有其他方面的租房补贴的人就不能享受人才政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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