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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深圳人户条件:
全日制大专学历,今年直接入户深圳,需满足条件:
1、35岁以内,6个月社保;
2、35-39周岁,今年直接入户,需满足以下条件:
1)、不低于5年社保加分30分;
2)、3-4年社保+公司申报10分;
3)、1个月以上社保+中级专业技术。
全日制本科学历
1、45周岁以下,6个月社保以上,今年直接入户深圳;
2、45-49周岁,高级专业技术+1个月社保以上,今年直接入户深圳。 非全日制大专本科学历
1、非全日制本科80分,18-44周岁,今年直接入户,满足以下条件:
1)、18-39周岁,三年社保以上;
2)、40-43周岁,四年社保以上;
3)、44周岁,五年社保以上;
4)、25-44周岁,三个月社保以上+中级专业技术资格;
2、非全日制大专60分,18-34周岁,今年直接入户深圳,需满足以下条件:
1)、5年社保以上(30分)+公司申报(10分);
2)、3年社保以上+考高级资格证;
3)、3个月社保以上+中级专业技术;
3、非全日制大专60分,35-39周岁,今年直接入户,需满足以下条件:
1)、5年社保以上(30分)+公司申报(10分);
2)、1个月以上社保+考技师资格证(不建议,没通过率);
3、35-44周岁:1个月社保以上+中级专业技术,今年直接入户深圳;
4、45-49周岁:1个月社保以上+高级专业技术,今年直接入户。
无学历人群
18-49周岁,今年直接入户,需满足以下条件:
1)、18-34周岁,三年社保以上+高级工;
2)、35-44周岁,1个月社保以上+中专学历+中级专业技术;
3)、45-49周岁,1个月社保以上+中专学历+高级专业技术;
法律依据
《深圳市人才引进实施办法(2016)》
第五条 申请人才引进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一)身体健康。
(二)已在本市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符合本办法第六条第一款第(一)、(二)项的除外]。
(三)符合本市计划生育相关规定。
(四)未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及活动,无刑事犯罪记录。
第六条 符合第五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可申请办理人才引进:
(一)经深圳市认定的高层次人才,且符合该类人才认定标准对应年龄条件的人员。
(二)在国(境)外学习并获得学士以上学位的留学人员,或在国(境)外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工作(学习)1年以上、取得一定成果的访问学者和博士后等进修人员,且年龄在45周岁以下。
(三)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以上学历,且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人员;具有普通高等教育专科以上学历,且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人员。
(四)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且年龄在50周岁以下的人员;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且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人员。本项所述人员需同时具有中专以上学历。非广东省评定颁发的专业技术资格(不含经全国统考取得),须经过本市(区)人力资源部门审核。
(五)具有高级技师职业资格,且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人员;具有技师职业资格,且年龄在40周岁以下的人员;具有高级技能职业资格,且在深圳市参加社会保险满3年以上,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人员。本项所述人员的职业资格证书需同时符合深圳市技能人才引进紧缺职业目录。非在本市参加考试的技能职业资格证书(含全国、全省统考类),须通过本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组织的相应等级综合水平测试。
(六)在世界技能大赛和国家级一、二类职业技能竞赛中获奖人员,或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广东省技术能手”、“深圳市技术能手”称号人员,或受深圳市委、市政府表彰的人员。本项所述人员年龄需在45周岁以下。
(七)按照深圳市人才引进综合评价分值表测评达到100分,且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人员。
按照前款第(一)至(六)项条件申请办理人才引进的,由人力资源部门核准办理;按照第(七)项条件申请办理人才引进的,由人力资源部门在市发展改革部门下达的专项计划指标范围内审批办理。
深圳入户新规定的内容35岁内+社保三年以上+深圳紧缺工种证书;40岁内+深圳紧缺技师证书;全日制大专学历+35岁以内;全日制本科学历+45岁内;中专学历+中级职称+45岁内。以上为核准制,不用积分,当年拿到证书可直接申报入户。不符合以上条件的,可以走积分入户办法。
一、落户指在某地报入户口,长期定居。落户某地需具备落户地规定的条件并办理一定的手续才能落户该地。
二、户口迁移需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以及第十三条"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的规定进行。
三、但由于各地的政策不尽相同,购置新房未必就能够在新房所在地落户。因此,你应该在咨询新购房所在地公安机关可以办理落户的明确承诺后,依据购房合同及产权证书,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的规定,向原住所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然后按照第十三条的规定,在三日内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四、夫妻一方具有本市户籍,且结婚时间和分居时间均达到2年以上的,50周岁以下,具备基本条件的另一方可由其用人单位以夫妻分居方式申请引进。
五、但是,如果另一方符合单招单调入户条件的,应通过单招单调的方式申请引进。结婚时间以结婚证为准,分居时间以具有本市户籍一方的户口本落户时间为准。
深圳积分落户全步骤 看看你符合条件吗?法律分析:满足以下条件即可办理深圳户口,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年龄35周岁以下,有社保即可以办理入深户。年龄35周岁以下,深圳市紧缺工种证书,3年社保以上。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年龄45周岁以下,社保满足条件,也可以办理入户。积分条件满100分即可办理深圳户口。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籍法》
第十四条 中国国籍的取得、丧失和恢复,除第九条规定的以外,必须办理申请手续。未满十八周岁的人,可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代理人代为办理申请。
第十五条 受理国籍申请的机关,在国内为当地市、县公安局,在国外为中国外交代表机关和领事机关。
第十六条 加入、退出和恢复中国国籍的申请,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审批。经批准的,由公安部发给证书。
深圳积分入户条件2024新规定落户深圳需要什么条件呢?深圳实行积分落户政策,积分落户是指通过科学设置和确定积分指标体系,对外来务工人员入户深圳市的条件进行指标量化,并对每项指标赋予一定分值,当指标累计积分达到一定分值时,市外户籍务工人员可根据积分规则计算出自己的得分并申请办理入户。招调工人入户本市的,适用积分入户方法,调入市外干部、引进海外留学人员、接收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除外。根据2024年政策,分值达到100分即可申报入户。
一、深圳积分入户基本条件:
符合以下基本条件,且人才引进积分分值达到100分;
①年龄在18周岁以上,48周岁以下;②身体健康;③已在我市办理居住证和缴纳社保:(说明:a.申报人员须在本单位有社保缴交记录,且当前为正常缴交状态;b.居住证为当前有效状态);④符合《深圳经济特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⑤未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及活动,无刑事犯罪记录。
二、深圳积分入户分数测评:
步骤一:登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点击“深圳市人才引进(毕业生、调干、积分入户)测评与申报系统”;
步骤二:选择“个人用户登录”,点击“注册”按钮;
步骤三:仔细填写相关“身份证、社保电脑号、姓名、手机号码”等信息,通过手机号码获得四位的验证码;
步骤四:注册成功,妥善保管注册名和密码;
步骤五:选择“在职人才引进”;
步骤六:填写个人基本信息。 (温馨提示:个人基本信息、人才引进信息、学习工作情况、婚育子女等内容需按要求填写完整有效,才能获得准确的数据。
步骤七:点击“按当前填写信息测评”,查询得出个人相应分数。
注:有些居住证是临时居住证,如果过期了没在有效期,是测评不出来的,这时只需带上居住证去就近派出所办理刷新手续即可。如何查询自己的居住证是临时(6个月)还是十年有效期呢?可点击进入,输入身份证号即可查询。
三、深圳积分入户办理流程:
①进入深圳积分入户测评(满100分即可申办)→②签订委托代理协议及人才信息登记表→③网上申报→④提交资料初步审核申请→⑤积分入户公示名单(下指标)→⑥领取材料清单→准备好资料提交→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受理、审批→⑧公布入户人员名单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签发入户卡(下调令)→⑨申请人(本人)到公安局及派出所办理上户手续。
四、深圳积分入户落户流程:
1.办理准迁证:(1).按照以下顺序选择入户地:?本市配偶家庭户;?自有或亲友合法房产立户、亲友家庭户、用人单位集体户;?人才中心集体户;(2).当事人持相关材料及证件到拟入户地区公安分局人口科窗口办理《户口准予迁入证明》;
2.办理迁户:持《积分入户通知》、《户口准予迁入证明》回原户籍地办理《户口迁移证》(注意:本人迁入原因须写明是“积分入户”,有随迁子女的子女迁入原因须写明是“积分入户家属随迁”;
3.入户:持《户口迁移证》、《户口准予迁入证明》第三联和入户档案材料及相关证件证明,第二代身份证相片回执和一寸白底免冠大头照片一张,在迁移证有效期内到拟入户派出所办理落户。
(以上回答发布于2024-11-19,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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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深圳积分入户个人申报业务指南的基本信息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制定依据为做好积分类人才引进入户工作,规范人才引进服务和管理,根据《深圳市户籍迁入若干规定》《深圳市核准类和积分类人才引进及入户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适用对象符合《深圳市核准类和积分类人才引进及入户实施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但不符合核准类引进条件,具有一定学历、技术技能水平和实际贡献,且年龄在50周岁以下的非深圳户籍人员申请引进入户,适用本细则。
第三条定义及分类本细则所称积分类人才引进入户,是指我市引进人才时,结合社会经济发展需要,根据申请人个人条件赋予相应分值,建立积分指标体系,在市发展改革部门年度安排的额度范围内按照积分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审批办理人才引进及入户手续。
第四条积分类人才引进入户原则积分类人才引进入户坚持科学公平、分类施策、总量控制、竞争择优的原则。
积分类人才引进入户区分“学历专技型人才”和“技能型人才”两类。针对人才不同特点,分别设定积分标准。根据本市社会经济发展需要分别确定各类人才引进年度计划安排。
第五条职责分工市发展改革部门,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各区人力资源部门,市公安、卫生健康、教育、科技创新、市场监管、税务等相关部门,根据《深圳市户籍迁入若干规定》《深圳市核准类和积分类人才引进及入户实施办法》规定职责,分别做好相关工作。
第二章 积分类人才引进入户的指标及分值
第六条积分指标积分指标包括基础指标、加分指标、减分指标三项。基础指标主要体现申请人的个人能力和技术水平,加分指标主要体现申请人的贡献度,减分指标与诚信守法挂钩。
第七条基础指标及分值基础指标包含能力水平、年龄、在深缴纳社会保险时间等三项子指标,按每项子指标累计积分。
(一)能力水平
能力水平共分为学历、专业技术职称及技能等三个积分要素,申请人根据个人情况,自愿选择其中一个要素进行积分,三个要素不得重复或累积计分。选择学历或专业技术职称要素进行积分的,统一纳入“学历专技型人才”进行排队;选择技能要素进行积分的,纳入“技能型人才”进行排队。
1.学历积分
(1)申请人取得国家认可的学历学位的,可按下列标准积分:
①同时具有国内博士研究生学历和博士学位,或在国(境)外学习并取得博士学位的,积125分;
②仅具有国内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博士学位之一的,积120分;
③同时具有国内硕士研究生学历和硕士学位的,或在国(境)外学习并取得硕士学位的,积115分;
④仅具有国内硕士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之一的,积105分;
⑤同时具有国内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或在国(境)外学习并取得学士学位的,积100分;
⑥具有国内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学历(未取得学位)的,积90分;
⑦具有非全日制本科学历的,积75分;
⑧具有普通高校全日制大专学历,积70分;
⑨具有非全日制大专学历的,积60分。
(2)申请人按全日制学历申报积分所对应的毕业院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在原积分基础上加10分:
①同时具有国内普通高校全日制相应学历和学位,且毕业院校属于“双一流”建设高校的(包括“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
②毕业于英国泰晤士报高等教育副刊(TimesHigher Education)或QS世界大学排名(Quacquarelli Symonds WorldUniversityRankings)发布的世界排名前150名的境外高校(限申报年度最新排名,如当年度未发布,则使用上一年度排名)的;
③同时具有国内普通高校全日制相应学历和学位,且毕业院校属于深圳市属高校的。
全日制本科、全日制大专学历指通过国内普通高等教育取得的相应层次的全日制学历。通过中外合作办学模式取得被国家认可学历的,按国内非全日制相应学历层次积分。在国(境)外学习并取得学士学位(视为大专学历层次)的,按普通高校全日制大专学历积分。
2.专业技术职称积分
(1)具有正高级职称(包括专业技术职称、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内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积135分;
(2)具有副高级职称(包括专业技术职称、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内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积125分;
(3)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包括专业技术职称、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内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同时具有国内普通高校全日制大专或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积100分;
(4)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包括专业技术职称、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内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同时具有非全日制大专或非全日制本科学历的,积80分。
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内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包括原执业资格;如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仅标注高级,未注明正高级、副高级或相应等级的,按照副高级职称积分。
3.技能积分
申请人获得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经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的企业、社会培训评价组织核发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从职业院校或技工院校毕业的,可获得积分。具体标准如下:
(1)具有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高级技师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积125分;
(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积100分:①具有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技师职业技能等级证书),②深圳市所属职业(技术)院校全日制本科毕业;③深圳市所属技师(高级技工)院校技师、预备技师班毕业;
(3)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积70分:①具有高级职业资格证书(技师职业技能等级证书);②深圳市所属职业(技术)院校全日制大专毕业的;③深圳市所属技师(高级技工)院校高级工班毕业。
申请人所取得的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所列工种已纳入《深圳市紧缺工种(职业)目录》的,可在原积分基础上加10分。《深圳市紧缺工种(职业)目录》由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统一向社会公布。
(二)年龄
申请人年龄大于或等于50周岁的,不予引进;大于或等于45周岁且小于50周岁的,积0分;年龄小于45周岁的,每减少1岁增加0.5分。
申请人以本期人才引进积分入户截止申报时为准计算积分,年龄最高积分上限为10分。
(三)在深缴纳社会保险时间
申请人在本市工作并按照国家和本市相关规定按月缴纳社会保险(包括工伤、养老、医疗、失业、生育保险五个险种),每个险种每满1个月积0.05分,社保积分上限为45分。
社保积分由积分类人才引进入户系统直接从社会保险系统读取其正常缴纳社保数据后得分。补缴社会保险的时间、少儿医疗保险缴费时间不予计算。
第八条加分指标及分值加分指标包括个人纳税、发明专利、荣誉表彰、创新创业及技能竞赛等子指标,申请人同时满足多项子指标条件的,可累计加分。
(一)个人纳税
最近3年(指人才引进业务当前申报年度的上一年度往前推算3年,不含申报当年)累计个人所得税完税金额,以1万元起算,满1万元积0.5分,在此基础每增加纳税1万元积0.5分,以此累计。税款计算时间以税款所属期为准。
个人纳税指申请人按工资薪金所得(含全年一次性奖金)、劳务报酬所得、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或综合所得[包括工资薪金所得(含全年一次性奖金)、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和经营所得在我市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申请人申报个人纳税信息后由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会同市税务部门进行审核。
(二)发明专利
申请人为国家发明专利第一发明人的,积30分,不累积。发明专利积分以发明人为准,由本人提供国家专利局出具的专利登记簿副本,经验证后得分。发明专利的授权公告日必须在申报年度的上一年12月31日之前,发明专利在授权公告日后存在发明人变更情况的不积分。
(三)创新创业及技能竞赛
申请人获得如下奖项的,按照获奖级别分别积分: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技能大赛和国家级一、二类职业技能竞赛、国家级创新创业大赛中取得一等奖的,积50分,二等奖积40分,三等奖积30分。
2.在广东省职业技能大赛、广东省一类职业技能大赛、广东省创新创业大赛中取得一等奖的,积40分,二等奖积30分,三等奖积20分。
3.在广东省二类职业技能大赛、中国深圳创新创业大赛国际赛行业(专业)赛、深圳市一类职业技能大赛、深圳市创新创业大赛取得一等奖的,积30分,二等奖积20分,三等奖积10分。
4.在深圳市二类职业技能大赛取得一等奖的,积20分,二等奖积10分,三等奖积5分。
上述获奖时间须在最近五年内(从申报当年度的上一年起算,不含申报当年度),相关证书或获奖文件经验证有效后方予积分;具有多个奖项的取最高分值予以积分,不累积。
第九条减分指标及分值申请时被列入国家联合惩戒失信黑名单或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总分减200分。个人信用以深圳市个人信用征信系统核查到的个人信用结果为准,存在多类减分情况的,累计减分。
有被强制戒毒或因吸毒被执行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处罚记录的(由市公安局审核认定),总积分减300分。
第十条计分规则对于基础指标和加分指标,根据各单项子指标累计积分。申请人有减分指标所列情形的,按要求扣减积分分值。
第三章办理程序
第十一条指标安排市发展改革部门下达专项指标后,由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分类确定“学历专技型人才”和“技能型人才”的引进额度;并对“学历专技型人才”和“技能型人才”分类排分,两类人才均由其基础指标、加分指标及减分指标分值累计总分,两类申请人分别按照积分从高到低排序,根据引进额度等额分类确定拟引进人员,由各区人力资源部门统一进行受理、审核审批。
第十二条办理流程积分类人才引进引进按以下程序办理:
(一)申请。在规定时段内,申请人以个人申办或单位申办方式通过我市人才引进系统向各区人力资源部门提出申请。
(二)受理。根据市发展改革部门下达的指标数量,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按照积分从高到低排序(分数相同的,按照社保分数进行排序,社保分数较高者优先),各区人力资源部门对符合条件的申请材料进行受理。
(三)审核审批。各区人力资源部门对受理通过的材料进行审核、审批,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出具审核结果。对情况特殊需进一步审核的,经审批后审核时限可适当延长,延长时限最长不超过30个工作日。
(四)公示。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通过网站公布本年度全市积分类人才引进人员名单,公示期7个工作日。未进入本年度积分类人才引进人员名单的申请人,可在下一期积分类人才引进申报时段内重新申请,重新申请时需符合积分引进条件。
公示期内申请人对公示结果存在异议的,可向业务权属区人力资源部门申请复核,同时提交相应复核材料。各区人力资源部门在收到复核申请材料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复核结果反馈至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
(五)入户。经公示无异议或经复核异议主张不成立的,由各区人力资源部门出具人才引进审批文件,由发展改革部门根据审批文件出具入户指标。申请人凭入户指标信息在有效期内到公安部门办理入户手续。符合本市随迁政策的子女可同时办理随迁入户手续。
(六)其他事项。申请人的人事档案商调等工作,按《深圳市审核类和积分类人才引进及入户实施办法》规定执行。
第四章附则
第十三条动态调整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根据本市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会同市发展改革、公安、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对积分类人才引进入户指标体系和标准分值提出调整方案,按规定程序修订后向社会公布。
第十四条施行日期本细则自2024年月日起实施,有效期五年。
政策来源:
政策依据:深圳市人才引进实施办法(深府办函[2024]37号)
拟引进人员根据本人社会保险缴交所在区选择代理区域为本人社保缴交所在区的代理机构或代理范围为全市的代理机构。详见附件《人力资源代理机构名单》(页码)
引进海外留学人员业务另见《留学回国人员引进业务办理指南》(页码)。
一、办理时间
全年度工作日
二、人才引进的条件
(一)符合以下基本条件,且人才引进积分分值达到100分的,可以申请办理人才引进手续:
1.年龄在18周岁以上,48周岁以下;
2.身体健康;
3.已在我市办理居住证和缴纳社保;(说明:1、申报人员须在本单位有社保缴交记录,且当前为正常缴交状态;2、在本单位缴交工伤保险最近连续6个月以上的,加10分;3、居住证为当前有效状态);
4.符合《深圳经济特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
5.未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及活动,无刑事犯罪记录。
(二)符合上款基本条件的第2、4、5项,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可直接申请办理人才引进手续:
1.两院院士;
2 .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国家、省(部)级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国家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学术技术带头人,年龄在55周岁以下的;
3.广东省和国家部级以上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或深圳市科技创新奖的项目主要完成人,年龄在50周岁以下的;
4.经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认定并在任期内的高层次专业人才,且不超过其该类人才认定标准对应的最高年龄;
5.经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认定的海外高层次人才,且不超过该类人才认定标准对应的最高年龄;
6.取得《深圳市出国留学人员资格证明》,且年龄不超过48周岁的留学回国人员。
(三)根据我市户籍迁入规定,以下人员申请人才引进年龄上限可放宽:
1.具有经全国统考取得的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广东省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或经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审核的省外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放宽到50周岁以下;
2.本市依法登记注册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其所在企业在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累计纳税人民币300万元以上的,放宽到50周岁以下;
3.本市依法登记注册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自然人股东、合伙企业的出资(合伙)人,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以其投资份额占该企业实收资本的比例而累计分摊企业已缴纳税额人民币60万元以上的,放宽到50周岁以下;
4.在本市就业的个人,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累计缴纳个人所得税人民币24万元以上的,放宽到50周岁以下;
5.在本市依法登记注册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者,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累计纳税人民币30万元以上的,放宽到50周岁以下;
本款第2至5项所规定人员,须在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具备与申请事由相适应的身份资格;纳税额超过以上规定纳税额一倍以上的,其年龄可放宽至55周岁。
(四)市政府对高层次专业人才及其配偶、获得特殊奖项或表彰人员、投资纳税人员、随军家属、机关事业单位或驻深单位人员等引进另有规定的,按其规定执行。
深圳父母随子女入户条件2024一、2024深圳父母随子女入户条件是什么
1、2024深圳父母随子女入户条件如下:
(1)被投靠人迁入深圳市户籍时间需要连续满8年且入户时仍拥有深圳户籍;
(2)申请人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夫妻双方须一并提出申请;
(3)被投靠人属本市家庭户成员;
(4)申请人配偶长时间在国外寓居,但未获得居留身份的,应一并请求,配偶系外国籍公民,港、澳、台、侨人员的,可独自请求;
(5)申请人无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的记录。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七条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
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二、2024深圳父母随子女入户材料如下:
1、申请人及随迁人户口簿、身份证;
2、被投靠人户口簿、身份证;
3、父母子女关系认定材料;
4、申请人丧偶,户口簿,婚姻状况栏未登记丧偶的,提供配偶死亡证明文书。
深圳户口入户申请条件2024法律分析:根据深圳有关政府部门公布的社保加居住入户新的政策,深圳户口办理条件有:申请入口的年龄放宽至55周岁以下;申请人需持有有效的深圳经济特区的居住证;申请人在深圳拥有合法产权住房或者租房满五年的;申请人的社保连续缴纳满五年的;申请人未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入户名额只有1万。此外,核准制入深圳户口条件,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户口可直接入户深圳。1、35周岁以下全日制大专学历,近期在同一个主体公司连续缴纳社保满6个月以上的人员。2、45周岁以下全日制本科学历,近期在同一个主体的公司连续缴纳社保满6个月以上。3、35周岁以下,社保累计缴纳满3年,且持有深圳高级工证书的。4、40周岁以下,持深圳紧缺类的技师证书,近期在同一个主体的公司连续缴纳社保满6个月以上。5、40岁以下,中专学历持有中级职称,近期在同一个主体的公司连续交社保满6个月以上。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三条 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第四条 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城市、水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
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入深圳户口需要什么条件20242024年入深户需要条件如下:
1、年龄必须在十八周岁以上,四十八周岁以下;
2、公民身体健康,没任何特殊或者严重的疾病;
3、具有深圳市有效居住证与连续缴纳深圳社保;
4、没有任何刑事犯罪记录,并且符合深圳市的计划生育条例;
5、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人员;具有普通高等教育专科以上学历,且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人员。
2024年入深户申报流程是什么
1、提供申报材料复印件,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职称及报考材料、户口本、社保卡、结婚证、离婚证、离婚书;
2、提交申报后,打印盖章材料,盖章后交回所有材料、体验报告;
3、材料提交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后20个工作日出积分入户调令;
4、深圳公安分局办理准予迁入证明手续;
5、办理准迁证;
6、派出所落户,实时出户口本;
7、20工作日到派出所取深圳市身份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三条
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1、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
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
3、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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