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有关“在深圳的社保怎样才可以转到中山”话题很是火热,小编也是针对入户中山需要什么条件寻找了一些与之相关的一些信息进行分析,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养老保险关系转出本市
跨统筹地区转移的参保人先让接收地社保局出具“接收函”,如社保局不能接收或不能出具“接收函”,参保人的保险关系不能转移。
参保人停保后需携带以下资料到所属社保分局(最后参保的社保局,市属参保的在市局关系科)办理转移:
(1) 接收地社保局出具的“社会保险接收函”原件
(2) 填写《社会保险关系(基金)申请转移表》(原单位盖章,也可以个人签名确认)
(3) 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 可以代办。代办人要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和上述资料办理
注:一般来说外地城镇户口的参保人都可以将其养老保险转回户口所在地。资料来源:深圳市社保局
入户中山需要什么条件广州社保转移到中山比较麻烦一点必须办理转移关系。
在中山参保,只需提出转续关系的书面申请,转入和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为其协调办理审核、确认和跨地区转续手续。
1先在转出地广州社保中心开具“社保缴费凭证”;
2.后在转入中山地办理社保开户并缴纳社保;
3再在中山转入地填写:“社保转移申请”;最后将凭证和申请一并交到转入地社保中心审核。如果没有问题。估计在1-3月内就能成功的。
(1)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2)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
(3)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
(4)新参保地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5)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是累计计算的,中间允许有空档,可补可不补。
参考资料:
法律分析:
1、稳定就业入户:3年社保+3年居住证+房产;
2、学历入户:本科或以上+1个月社保;专科学历+6个月社保;
3、技能人才入户:高级资格证+1个月社保;中间资格证+6个月社保;
4、职称入户:中级或以上职称+1个月社保;
5、投靠入户:直系亲属可以相互投靠入户;
6、纳税入户:纳税10万-100万之间,1个名额;纳税100万-1000万之间,2个名额;
7、投资入户:投资500万=2个名额;投资1000万=5个名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四条 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城市、水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
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第六条 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
在深圳的社保怎样才可以转到中山养老保险关系转出本市
跨统筹地区转移的参保人先让接收地社保局出具“接收函”,如社保局不能接收或不能出具“接收函”,参保人的保险关系不能转移。
参保人停保后需携带以下资料到所属社保分局(最后参保的社保局,市属参保的在市局关系科)办理转移:
(1) 接收地社保局出具的“社会保险接收函”原件
(2) 填写《社会保险关系(基金)申请转移表》(原单位盖章,也可以个人签名确认)
(3) 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 可以代办。代办人要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和上述资料办理
注:一般来说外地城镇户口的参保人都可以将其养老保险转回户口所在地。资料来源:深圳市社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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