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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场“自我革命”带来的精彩“蝶变”—来自深圳龙岗区构建全国首份党政全覆盖权责清单的经验

为政府权力“瘦身”、为百姓难题“解绊”、为市场发展“腾位”。党的十八大以来,作为广东省建立健全权责清单制度的试点区之一,深圳龙岗区率先在全国构建党政全覆盖的区级权责清单,梳理出12934个行政权责事项、3446项党务权责事项,明确划分政府、社会和市场的责任边界。

正是这项改革,成为龙岗区打造法治和服务性政府的主线和突破口,带动了龙岗区走出一条精简审批优化流程、构建多元共治格局、突出智慧一体化、推行“一窗式”政务服务等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之路,为龙岗创新发展、转型发展创造了良好营商环境,也为龙岗适应新一轮改革大考奠定了基础。

率先创建权责清单制度

1993年,龙岗正式挂牌建区。步入20世纪第二个十年的龙岗区,地区经济实现跨越发展,城市化进程提速,国际化元素不断集中。然而,龙岗也由于权责不清,在市场经济改革和行政审批制度方面产生了不少问题,找不到较好的方式解决。

如何营造更好的法治环境,形成真正与国际接轨的城市发展环境,成为新阶段龙岗面临的重大发展课题。

时针拨回到2013年11月,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推行地方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依法公开权力运行流程”。在地方各级政府工作部门建立权力清单制度,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对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建设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具有重要意义。

在中央精神指导下,龙岗区结合本地工作实际,着手推进政府权力公开制度改革,开展党务、政务权责清单的编制工作。当时的龙岗区委区政府提出,“只有把党委政府的权责问题弄清楚了,才能进一步理清政府、市场和社会之间的边界,让政府管理更高效、市场运转更健康、资源配置更合理”。

值得一提的是,与当时其他地方政府只有权力清单不同,龙岗区从厘清权责清单、权力清单、责任清单的不同和关系着手,细化“事前、事中、事后”三个阶段,以及违法违规行使权力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和行政责任,全面梳理政府部门职权职责,加大简政放权力度,推动流程再造,制定出“权责一致”的“权责清单”。

2014年7月1日,这份涵盖龙岗区53个单位的12934项行政及公共服务权责事项和相关信息表、运行图的权责清单,在政府网站上正式公布实施。5个月后,来自龙岗区77个党组织机构及14个党群部门,涵盖3446项权职事项、1306张运行图的91份权责清单,也同步在网上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权责清单倒逼政府转型

清理和公开现有的权责,是一项综合性、系统性很强的改革工程。这份按“细化到最小项”的标准编制的权责清单,大到包括区政府直属单位、驻区单位、事业单位,小到单位个人,全部实现权责全覆盖,编制范围不留死角,龙岗区是如何做到的?

龙岗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当时称为“政府服务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介绍,这份清单按照先外后内、先行政后党务的步骤,对权责事项进行全面编制:一是先拟定示范样本,开展初步编制;二是多形式征集意见;三是初步审核,查找并解决问题,再进行专家评审。

原来,在2014年3月份编制工作刚开始时,有些部门质疑,把责任细化这么清楚,可能会让工作任务加重、矛盾增多;也有人认为,这个想法不错,但怎样才能准确反映责任,好操作的同时又不会造成新负担。

正因为有这些顾虑,第一轮在网上“晒”出的权责清单并不能让人满意:有些单位权责清单内容不完善,涉及责任信息项填写模糊;由于权责界限不清晰,一些处在模糊地带的职责会被当“皮球”踢,为群众办事带来不便。

针对这些情况,龙岗区委常委专题研究权责清单工作,建立了审核督办工作机制,由区委(府)办、区纪委分别负责牵头组织编写和把关行政类、党务类权责清单,区政务办、法制办、廉洁办、编办等部门分工合作强化审核把关工作。同时,建立统计日报分析、专项审核、督办通报、专题协调、问题反馈、对口联络等一系列工作制度,对推进情况进行全面监督。

为广泛征询社会各界意见,保证清单“理得清”也“看得见”,龙岗区通过电视、报纸、网络、微博、微信等媒介全方位“晒清单”,先后征求到具体意见900余条。来自龙岗区委、政府、人大、政协等部门,以及当地专家、群众全部参与其中,对这些权责清单反复推敲、商议、协调、审核。

针对一场政协议政会上政协委员现场提出的城市更新项目审批“万里长征图”的问题,相关部门经过优化调整,整个申办流程从原来的955个工作日,压减为586个工作日,大幅提高了工作效率。“在这个过程中,如何厘定部门间权责边界难度尤为重大,不少问题的提出和解决甚至是靠‘吵’出来的。”龙岗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工作人员回忆。

据统计,权责清单编制后,全区议事协调机构和临时机构由原来的202个减少为90个,下降了55%,而部门间的推诿现象大幅减少,行政效率显著提高,在打造“服务型政府”中提升企业、群众办件获得感、满意度。

带动多项改革取得显著成效

如果说龙岗改革实践的外因来自中央和广东省的改革精神,那么内因则来自于龙岗建设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的动力。从这个角度看,推行权责清单制度,就是龙岗区的一场“自我革命”:通过这项改革,对外改善政府服务,提高行政效能;对内规范权力运行,遏制腐败行为,同时牵引和带动其他领域的改革。

2014年以来,龙岗区在编制权责清单的同时,同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区街权责划分、政府职能转移、行政执法裁量定额化改革、基层治理改革、部门绩效管理、聘员管理综合改革、公职人员绩效考核等多项改革,实现改革的整体性、系统性和协同性。

在推进政府职能转移中,为把能够交给市场和社会的职能转出去,龙岗区注重基层治理改革、社会组织改革和市场化改革之间的相互衔接,依托“全国社会组织建设创新示范区”,先后出台了三批共138家具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资质的社会组织目录,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在公共治理中的作用。

同时,龙岗区组织政务服务实施单位持续开展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工作,围绕审批服务“马上办、网上办、一次办、就近办”等便民化工作目标不断优化办理模式,提升政务服务效能。

截至目前,龙岗区在广东政务服务网共展示政务服务事项852项,实现承诺期限较法定期限压缩50%,其中行政许可事项322项,整体实现承诺时限较法定期限压缩70%,103项实现即办,即办率达32%。此外,龙岗区依托电子证照系统、政务大数据、物流服务等手段,推出全流程网办、邮寄办、自助终端办等“不见面审批”事项448项,进一步提高审批效率。

回望过去6年,龙岗权责清单制度改革带来一系列“蝶变”,不仅通过简政放权为市场“松绑”激发活力,又给政府的权力套“笼子”,有效防止政府在履职过程中出现越位、缺位和错位问题,让政府和市场的关系得到更好的解决。站在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新起点,龙岗区将接续奋斗,加快推动深度融入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朝着建设现代化创新型城区阔步前行。(文/周海燕 黎梦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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