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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工传爱 情暖人心——深圳龙岗“企业社工”运作模式实践回顾

2010年,深圳市冠旭电子有限公司与至诚签约,购买了两名专业社工服务,并在该公司成立了社工服务中心。此举开创了龙岗区企业自主购买社工服务的先河,也是深圳社工“主动断奶”无需政府出资购买第一例。

2011年,龙岗成功运作“来深建设女青工融入城市计划项目”等三个面向企业的社工服务项目;同年10月,全国首届企业社会工作建设论坛在龙岗举办。

2012年,该区设立8个和谐劳动关系社工综合服务站,形成了企业社工岗位、企业社工项目、企业社工服务站三位一体的企业社会工作发展体系。

2013年,深圳市龙岗区被民政部确定为全国首批企业社会工作试点城区之一。

2015年,龙岗区社会组织目前参与编撰一部全国性的社会建设工作指南——《企业社会工作服务指南》。

……

当社工在国内还是个新名词时,深圳龙岗就率先开始将社会工作引进企业,探索“企业社工”这一新事物,构建一种政府、企业、社会组织等多方合作的新模式。

多方参与 新路试水

随着近年来我国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转型,民众对精神提升和幸福生活的要求不断发展,社会工作逐渐成为了开展社会服务、推动社会治理的一种必要方法。

如果站在学界视角,回顾中国企业社会工作的发展历程,他们常常会归纳为四种企业社会工作的实务运作模式——厂内运作模式、外包运作模式、企业购买运作模式、项目嵌入运作模式。

改革开放给深圳带来了骄人发展成绩不言而喻。但与此同时,劳资不同利益主体之间的利益关系也随之发生重大改变,利益群体分化和利益主体多元化、利益分配差别化和利益诉求阶层化,以及因“强资本、弱劳动”现象带来的劳动关系不协调、劳资矛盾积累、劳动冲突频发。以上种种,不仅使劳动者利益受损,也使企业面临“劳务荒”。

曾几何时,富士康发生14起跳楼事件在社会引发热议。在业界看来,富士康员工心理问题只是悲剧发生的直接原因,其根本原因则是由众多社会关系矛盾组成,邀请心理咨询师介入只是治标不治本,由企业社工介入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为了解决企业中人际冲突、劳动冲突及员工生产生活适应性不良等问题,2010年深圳龙岗区坪地街道的深圳市冠旭电子有限公司与深圳市龙岗区至诚社会工作服务中心达成由企业自主购买两名社工服务的协议,成为龙岗区首家企业购买社工服务而成立的社工服务站。

此举也在全国率先探索了企业购买社会工作服务模式,引入社会工作力量,初步构建了“政府—企业—社会组织”协同合作、劳资共同参与、平等协商的新型劳资互动模式。

2011年10月,在龙岗举办的全国首届企业社会工作建设论坛上,中国社会工作协会授予冠旭电子有限公司“全国优秀企业社会工作示范单位”荣誉称号;龙岗区至诚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则成为全国首家企业社会工作实务创新基地,2010至2011年该机构连续两年被评为全国先进民办社工机构。

深圳大学法学院社会系教授李晓凤在撰文中提到,深圳企业社会工作的社区综合发展模式的探索,正在促进政府、工会、企业、劳工界、公益组织、社工服务机构的多方参与,也在逐步构建多元化的社区治理主体的协同治理与良性互动,以此衔接社区工作站原有的部分社会治理服务职能。

创新模式 巧解难题

龙岗作为“产业大区”“人口大区”和“社会治理难区”, 面临经济转型、社会转型和城市转型社会管理任务非常繁重。龙岗区以现实问题、社会需求为导向展开创新。

2012年,龙岗区为应对经济转型与产业升级而引发的劳动关系突发、频发,燃点低、触点多的社会问题,就采取“政、企、社”三方合作的协同机制,引入社会组织,推进“和谐劳动关系社工综合服务站”试点工作。

记者了解到,这些服务站配备了专职社工,定期走访企业,为企业提供心理健康、法律意识、安全、职业规划、文明礼仪等培训,帮助调解企业劳资纠纷,提供专业的劳动关系法律咨询等服务。

实践证明,通过企业社工的服务来预防、介入、跟进劳资纠纷,及时反馈劳资动态,以便调动企业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在企业和员工之间充分发挥润滑剂的作用,减少摩擦,实现企业、员工的和谐。

在龙岗,这样的社工综合服务站在不同街道的大型工业园区内,成为处理政府、企业、社会、员工四方和谐关系,完善多方共同治理劳资关系机制的一个创新和有益的探索。

特别是在2013年成为全国首批企业社会工作试点城区以后,积极构建“政府引导支持、企业自主参与、社会组织承接运营”三位一体的发展格局。建立健全以政府购买企业社会工作服务为主要形式的财政支持机制,政府购买服务和政府资助项目经费均列入区财政预算;同时引导社会筹资,拓宽社会融资渠道,引导社会资金投入企业社会工作。

多年来,龙岗区在企业社工方面的探索不留遗力,不仅实践了企业社工“企业为本”、“园区为本”、“社区为本”的三种区域覆盖模式,还探索了“全面服务”、“单项服务”、“单个群体”的三种服务模式,以及“企业全额”、“政企1:1资金比例”、“政府全额”的三种服务购买模式。

值得一提的是,企业、工会、劳动保障三种资源依赖模式等各种尝试举措,有效推动企业社工在区内的全覆盖,先后荣获“全国企业社会工作实务创新基地”“全国企业社会工作示范单位”“全国首批企业社会工作试点城区”“中国第二届公益慈善大赛项目铜奖”“广东省优秀社工服务项目三等奖”等荣誉称号。

经验升华 引领示范

“为促使深圳社区综合发展的企业社会工作在更深的层次上得到发展,应加快标准化规范建设,即在总结企业社工的社区综合发展项目的实践经验中,形成一套标准化的管理模式与指标体系;还要完善专业话管理,即应坚持社工督导制度,一方面加强与香港社工机构的交流合作,另一方面应有重点地培养本土化的专职督导人员……”李晓凤这样指出。

2013年和2014年两年,深圳分别召开了全国企业社会工作建设研讨会、全国企业社会工作实务发展研讨会、深圳市推进企业社会工作研讨会三届大会,聚集了全国企业社会工作的专家学者、实务工作者共同探讨企业社会工作的经验与发展方向。

基于深圳企业社会工作的成功经验,民政部相关负责人在全国企业社会工作实务发展研讨会上表示,近年来,我国基层社区社会工作和行业社会工作得到了较快发展,但企业社会工作还处于零星探索阶段,尚未形成有效的制度安排。要从全局的高度,深刻认识发展企业社会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把开展和推进企业社会工作提上实际工作日程。

2013年3月,北京市总工会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录164名专职工会社会工作者,专职工会社会工作者是由工会组织聘用,在街道乡镇工会服务站、工业(科技)园区或区县职工服务中心专职从事工会工作的人员,通过社工的专业服务预防和解决职工与企业的劳资纠纷问题,增进职工及其家庭的福利。

一个月后的2013年4月,民政部下发《民政部关于开展企业社会工作试点工作的通知》,决定在全国有条件的地区和单位开展企业社会工作试点。民政部办公厅公布了首批企业社会工作试点地区和单位名单,全国 18个地区和80个企业、社会工作机构进入试点之列,深圳企业社会工作服务在全国形成了引领示范效应。

紧随其后,一部全国性的社会建设工作指南——《企业社会工作服务指南》开始编制。这部《指南》正是由深圳市民政局提出,还被纳入了2014年民政部行业标准立项的项目。2015年5月,在充分采纳和吸收社工机构代表提出的合理建议的基础上,经与有关机构和外部咨询专家的充分讨论,工作小组进一步丰富和完善了服务指南内容,最终形成服务指南征求意见初稿。

截至2017年3月,深圳共有23家社工服务机构开展企业社会工作服务,服务内容包括为员工提供生产适应、福利保障、心理疏导、职业发展、工伤困难帮扶、法律维权、能力提升培训等,累计共1448名企业社工开展服务近35万人次,有效地增进了劳资双方的对话,提升了员工福利待遇,降低了劳动纠纷,提高了企业管理效益。

在未来,深圳社会工作行业将通过推动社会工作立法、推动社工服务机构转型、创新社会工作服务领域与保障机制、提升社会工作行业地位等方式,加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与社会工作发展,使深圳社工在深圳社会治理与市民民生福祉促进中发挥更多、更大的作用。(文/光明网记者 丁玉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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